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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莫臣看着她,上前把她拥进怀里。“我不想成全。”

  “不要同情我。”

  “不是同情。”

  “感到愧疚和怜惜,都不是爱情。我们都是成熟的大人了,理智可以告诉我们很多东西,你可以想抱我而抱我,却不能说那是爱我。”

  唉。严莫臣在心里轻叹一声。

  “我们结婚吧,杜丝曼。”他轻轻地在她耳边道。“我想跟你在一起,每天都像现在一样地抱着你。”

  闻言,杜丝曼不敢相信的抬起头来望住他。

  这男人……是疯了吗?他竟然跟她求婚?因为她失去了他们的孩子?

  真是可恶呵!他真的是在同情她、怜悯她、可怜她吗?

  她闭上眼,觉得心好疼。“严莫臣,我流掉孩子跟你一点关系也没有。”

  “我说要结婚也跟这件事毫无关系。”

  杜丝曼推开他。“你说谎!如果不是因为这件事,你为什么突然说要跟我结婚?你爱上我了?早不爱晚不爱,偏偏等到我流掉孩子才来爱,是吗?这太可笑了,严莫臣,你在骗三岁孩子吗?”

  “你听我说——”

  “我不想听,你走吧。我们两个人一开始就不该有任何关系的,让一切回到原点吧!至于工作,我会辞掉,但,相信我,菲亚团队还是非常适合你的,我不希望你因为我的离职而有任何变动,我相信严总裁也不是一个如此任性的人。”

  严莫臣看着她那双决绝的眼,心在疼着痛着郁闷着。

  他究竟在干什么?一个说不爱他的女人,一个说跟他没有任何关系的女人,这个总是想躲他把他往外推的女人,一个从头到尾根本都没打算要结婚的女人,他究竟凭什么以为她会因为他的一句话就答应嫁给他?

  更何况,她说了,看到他就会想到那失掉的宝宝,对女人而言,那种疼是致命的吧?那种愧疚更是他所不能够体会的吧?在这样的情况下,他唯一可以做的一件好事,就是如她所愿的离开她。

  他不想见到她为他心痛的模样。

  他不想她因为他而一再想起推动宝宝的痛。

  就算,他很不舍,也很不愿,可是,却强求不来。

  强求的东西,最终只会招来毁灭……那种痛,他尝过,不想再尝一次。

  “我知道了,你好好照顾自己。”

  这是严莫臣对她说的最后一句话。

  然后,他走了,走出她的生命、走出她的生活,不曾再回头。

  她哭了好久,数十天还是几个月,她忘了,她永远永远忘不掉的,是这个男人对她最后的温柔。

  第7章(1)

  杜丝曼一直忘不了那双深蓝的眸。

  在很多年以后,还是会在梦里遇见他,晨起,走到可以看见海的阳台上,她也总是会想到他。

  这几年,她就一直住在天空很蓝很蓝的旧金山,上下班搭鲜黄的电车,沿着坡度缓缓而下,两旁的房屋依着坡度而建,错落着黄黄蓝蓝白白的建筑物,与远处天际边的蓝与海相辉映,是她眼中最美的风景。

  拜她流利的英文和多年前在菲亚广告所建立起的名声与业务实力所赐,再加上之前台湾老板潘格尔的亲自推荐,这几年她在旧金山广告圈也跟当初在台湾时混得一样好,年薪却是在台湾时的三倍,可以让她住的算好、吃得算好、过得也算好。

  只是,偶尔会觉得寂寞。

  她常常在想,如果她的生命可以重来一次,她会不会做跟四年前一样的决定,毅然决然的离开严莫臣、离开台湾,离开她所熟悉的一切?

  她真的不知道。

  但有一点她是十分清楚的,那就是——她思念他。

  住在旧金山,为的就是和那个男人看一样的天空,感受跟那个男人在同一个空间里的春夏秋冬,想着,或许有那么一天,她会在街头的转角处遇见他,或许可以在哪一间咖啡店里看见他,当然,这些都没有实现,直到这一天……

  杜丝曼踩着高跟鞋下了计程车,一袭淡紫削肩短礼服外头罩了一条白色披肩,露出她均匀有致的美腿,看上去十分优雅迷人,但她却一个弯身脱掉高跟鞋提在手里,在长长的街道上奔跑起来。

  因为塞车,因为赶时间,不管因为什么,总之,她非常不淑女的穿着礼服拎着鞋子在马路上奔跑,有人对她吹口哨,一堆人注视着她,她脸红气喘,不过不是因为那些哨音和眼光,而是因为跑得太累。

  她拿出包包里抄着约会地点的地址,就在前面不远处,她再往前走,看见了黄昏里最耀眼的一栋建筑物,她认得高挂在门口的标志——一只展翅高飞的黑鹰。

  心,隐隐震动着。

  来美国之后,第一次离他这么近。

  该死的夏子昙,他不会是故意的吧?竟然跟她约在凯恩饭店!

  都怪她没长心眼,一直到现在站在门口才知道人家是跟她约在这间饭店,现在,她要进去还是不进去?

  她弯身把鞋子穿好,掏出手机拨给夏子昙,夏子昙很快就接起——

  “到了吗?人家订婚仪式都快开始了,你人在哪里?”夏子昙那边很吵,所以他的嗓门有点大。

  “喂,夏子昙,你知道你跟我约在哪里吗?”杜丝曼气呼呼的给他吼回去。

  “知道啊,不就是凯恩饭店,难道你走错间饭店啦?”夏子昙在另一头微笑,故意装傻。

  “夏子昙!你是故意的!”

  “喂,拜托,亲爱的伟大的杜丝曼小姐,人家的订婚PARTY要订在凯恩饭店,难道我要说不行吗?难道因为人家订的饭店是凯恩,我就不来参加人家的订婚PARTY?还有,你不是说早忘了那个严莫臣,结果现在连人家的饭店都不敢踏进来一步是怎样?难道你其实是很爱他的?爱到根本忘不掉?”

  真是……很过分!

  “喂,夏子昙,你明知道我为什么不能见到他。”她心虚,她愧疚,就算思念,也只能躲起来偷偷想。

  “那家伙没来OK?就算你遇见莫臣,只要跟他打声招呼说哈啰就好了,你在担心什么?难道你以为你一辈子都不会再遇见他吗?”

  杜丝曼不语,抓着手机的手却很紧很紧。

  “我们约好的,夏子昙。”这个食言而肥的家伙!她诅咒他肥死,肥到没办法对美女摆出酷样,没办法当个风流公子!

  她的嗓音听起来让人有点难过,那总是想藏到最深处的情感,在人最脆弱的时候还是会不经意的显现出来。

  对方沉默了一下,才道:“你在门口吗?我去接你。”

  “我要走了。”杜丝曼说完,挂掉电话。一个转身,却狠狠的撞上一堵结实宽阔的胸膛——

  “啊!”她鼻子被撞疼了,不由自主的叫出声。

  一双手很快的将她有点不稳的身子给扶住——

  “对不起,我走路没看路。”她边揉着鼻子边道歉,眼睛的视线被对方衬衫上一个鲜红的口红印给吸引了去,她暗叫声糟,因为刚刚那一撞竟然把人家白衬衫给弄了一个红红的印子,她抬起头来想再跟对方道个歉,却在这一瞬间呆住了,整个人再次不稳的又要往后倒去——

  那双优雅的手的主人再一次将她扶稳,相较于她的惊慌失措,多年不曾再见到这个女人的严莫臣就显得镇定许多。

  她还是跟四年前一样,亮丽动人,优雅的装扮下却是个生动的人儿,那眼那鼻那唇,一样的,第一眼便吸引住他的目光。

  杜丝曼……他几乎连想都不必想就可以轻易的叫出她的名字,因为,他从来从来没有忘记过她,一颦一笑,还有她曾经因为他而流下的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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