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口头上爱念几句,似乎非常不满女儿的穿着和独立,可实际上,他暗爽得嘴巴都阖不拢,逢人便夸起女儿的能干和聪明,好像人家不知道他有个举世无双的女儿是多大的罪过似的。
不过他是有名望的人,颇受敬重,即使要炫耀也不好太张狂,总是若无其事地一提,以埋怨的口吻变相赞扬自家的瓜。
“简单方便就好嘛!难不成要我穿长裙,脚踩三寸高跟鞋,背着二十公斤的装备跋山涉水取景?”她不累死也会被凶猛的蚊子咬出几百颗红豆。
岳筱曦并未和杂志社签约,算是自由摄影师。
她喜欢拍照,热爱大自然,更擅长人物表情的捕捉。
她所拍出的人事物几乎张张是佳作,呈现的是真实和瞬间的美,没有伪装、没有粉饰,让人一看惊叹不已。
所以她虽不定时拍照,洒脱地看待杂乱无章的生涯规划,不过她的摄影手法深受喜爱,因此常有接不完的工作,让她生活无虞。
只是如风的性格不喜受到约束,宁可少赚一点也要拍出自己想要的照片,不想作品沦为商业化,看不到纯净的灵魂。
衬衫、牛仔裤是她一径的配备,了不起加件外套和遮阳帽,个性上十足的男孩气,也有一颗野惯的心,老想着往外跑。
“你又要出去拍照?”岳富的眉头一皱,不太赞同她独自一人在荒山野岭穿梭。
没有一位父母不挂心儿女的安危,即使明知她有自保能力,一次能撂倒十个孔武有力的大男人,他还是没法放心。
意外往往发生在一瞬间,不管多谨慎小心,稍有疏忽,便后悔莫及。
“是呀!山上的百合花全开了,还有野姜花,我想记录它们的美,留下刹那的永恒。”花季很短,朝开夕谢,她想留住花开的缤纷。
“你就不能找份像样工作,安份地待在办公室吗?不然来道馆当教练,也好过你在外头风吹日晒。”不知道他有多心疼,舍不得她吃苦受罪。
别说他溺爱,就这么一个独生女,不疼她,疼谁?
偏偏老婆死得早,没把女儿教好,成天和学武的学生一同厮混,久而久之被同化了,大而化之地融入男孩堆里,少了女生该有的娇柔。
“爸,你饶了我吧!平时我有空也兼差当教练呀!不要再想绑死我了,我……咦!这里怎么有一“片”花?”话说到一半,岳筱曦错愕地瞪着“花海”。
很紧盛,满满的一束,大概有上千朵吧!乍看之下,真的是一大片,占满所有视线。
“谁晓得,八成是送给对街的周小姐,待会叫几个小鬼拿过去给她。”放在这占空间。
道馆对面开的是服饰店,店家是位二十四、五岁的美丽老板娘,她男朋友是科技公司主管,老爱送花搞浪漫,不时上演温馨接送情。
虽然看起来很甜蜜,但是实际上相处的时间并不多,男方一忙起来没日没夜,大半个月见不到面是常有的事。
为了怕女友跑掉才会鲜花不断,每次一看到送花小弟捧着一束花走过,那就表示老板娘的男朋友又忙得没空陪女友,特地送花赔罪。
“喔!我顺道送过去……”她眨了眨眼,有些愕然,才刚碰到花瓣的指头像被针刺到似的,倏地缩回。
视力一点二的岳筱曦眼尖地瞧见水蓝色的鸢尾花卡片,上头写了什么她没仔细读,但末端的署名令她惊跳起来,呼吸极重地倒抽了口气。
易勋?
“怎么了,花会咬人不成?”瞧她一脸惊恐,该不会有人放了炸弹?
一见父亲朝自己走来,她惊慌地抱起玫瑰花束,连忙往外走。“爸!小刚又在偷懒了,快用你的佛手点化他,我要出门了。”
身后传来某人凄厉的惨叫声,岳筱曦快步地走出道馆,一副作贼心虚的模样,东瞧瞧、西看看两旁有没有熟识的人,再闪身至一旁宽约两人合抱的树干后,飞快地抽出教人惊悚的卡片。
“‘恋你如朝露,缉捕曙光,想你似夕阳,云翦霓裳留星,念念朝与夕,浮你娇颜’……哇靠!写这什么鬼呀!想吓死我……”
边念着上头文诌诌的内容,她先是想笑,眉眼闪着兴味,可是越往下看,毛骨悚然的战栗感越来越重,手臂上的寒毛一根根竖起。
这是什么东西,肉麻得让人打冷颤,一句句分开来看是非常文艺,可是一瞄苍劲字体,和想到书写的人是谁,她脸上只有惊吓,没有半丝喜悦。
是那个住在北极冰圈的易勋呐!终年积雪不化的大冰山,他没冷言冷语地杀上几句就不错了,哪会风流题诗,故作多情。
肯定是开玩笑啦!故意用她的整人模式回敬她,警告她他不是无牙的狼……
蓦地,动人的歌声从震动的手机传来,吓得思考中的岳筱曦差点丢出花束,没用的先跑为快。
她瞄了眼来电显示,闪动的两个字让她双眼越睁越大,几乎要以为是神通广大的诈骗集团,冒某人之名讹诈她。
“喂!”打开滑盖,她声如蚊蚋。
“你喉咙不舒服吗?声音怎么有气无力,小得我快听不见。”她少了平时的朝气,怪不习惯的。
“易勋?”她还是无法相信,瞪着银光白手机。
“你还没恢复元气鸣?要不要我送你到医院,小病不医容易拖成重症,不要跟自己过不去。”在计划进行中,他不允许她有事。
“等……等一下,你为什么打电话给我?”岳筱曦惊愕极了,一再确认是本人无误。
“收到花了没?喜不喜欢?我亲自到花店挑选的花。”他有几分邀功的意味。
“先别说花了,我认识你几百年了,这是你头一次主动联络我耶!”天要下红雨了吗?她要不要先把镜头架设好,以免漏拍世界奇景。
“有必要这么惊讶吗?而且我们也没有认识几百年,尽管我们要结婚了,婚前的约会还是不能省略。”他至少能抽出几个小时陪她,营造出两个人交往已久的假象。
“你疯了呀!谁要跟你结婚。”那个人绝对不是她,她没有找死的打算。
“你。”看她气得满腮通红。易勋忽觉心情特别痛快,眼中的冷意退了一分。
“我?”她指着自己鼻头,气呼呼地大叫。
“你不会忘了你向我求过婚吧!”他嘴角上扬,有种终于踩她一脚的快感。
“呃,那是……”玩笑话嘛!他们一直这样玩呀!
“我同意了。”她当定他的妻子。
“……”她顿时无言,头顶一片乌云。
“用不着担心太多,一切有我打点,你只要负责当个漂漂亮亮的新娘。”想起她那日曲线毕露的曼妙身段,沉郁的黑眸深邃如海。
等等,这声音似乎很近,近在耳旁……她倏地一抬眸,硕长身影气定神闲地倚在车门边,手持手机与她通话,与她相隔不铡十步远。
第3章(2)
“分手?”
易勋的脸上生平第一次出现冷漠以外的神色,他剑眉飞扬,面露讶然,深逡的双瞳中布满无法理解的困惑。
一束花而已,能有什么含意?
玫瑰花象征爱情,是女人的最爱,尤其是由男人亲手送上。
而他在秘书的建议下挑了最贵的黄玫瑰,一共九百九十九朵花。
但是,她的捧腹大笑给了他最难堪的回报,说花也是有语言的,每一种花都有象征的花语,送错花等于表错情,出师未捷身先死。
“没人告诉你不可以送女人黄玫瑰吗?这是常识耶!”他住在哪里,阿尔比亚三号星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