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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怎么说,这一趟出差,是被某大机车厂的设计组所延请,要拍一系列可以作为设计新车型灵感的照片;不管是建物,是人文景观,是自然风光……只要是有现代感甚至未来感,带点异国风情的,均可。

  但暗巷、防火梯、女人……就算艺术家之眼再厉害,都看不出来这跟流线迅捷的霸气重型机车有什么关系。

  “其实,拍得很有故事感。”助理皱着眉,盯着屏幕说:“应该说这个女人很有故事感,好像历尽沧桑,有很多往事可以讲的感觉——”

  “也没那么神,只是个很普通的女生而已,讲话也不大灵光。”罗品丰站在旁边,手持一杯冒着白烟的香浓咖啡,漫不经心地说。

  不只普通,还肢体不协调,讲话也结结巴巴,就算要她讲讲自己的故事,可能也会讲得七零八落,一点都不吸引人。

  所以说,照片真的会骗人。

  “罗老师,你还上去跟她攀谈?”不料,小助理吃了一惊。

  “这很奇怪吗?”罗品丰看了助手一眼。

  “很奇怪。”助理用力点头。“你从来不喜欢拍人物,也从来不跟拍摄对像聊天的。”

  “胡说八道。我常常跟人聊天,尤其是跟漂亮的小姐。”他在心里默默凭吊那些随皮夹而去的电话号码跟名片。

  “你只在不工作的时候才聊。而且这个女的又不是漂亮小姐。”助理坚持。

  毕竟小助理虽然年纪尚轻,还不到二十五岁,但已经在罗品丰这儿当助手三年了,对于主子的习惯可说了如指掌。

  “说的也是。她确实不漂亮。”罗品丰同意。

  同时也开始沈吟。既然如此,为什么一直想起她呢?

  不是很愉悦的想起,也不是什么很美好、值得回味的记忆,甚至有些恼人,却莫名其妙就会在黄昏时刻、在看到阳台上拉满晒衣绳、在看到铁梯时,悄悄爬上他脑海中的一角,好像要强迫他分析光线、构图、明暗似的。

  “那,我就先把这些不要的照片丢到‘冷宫’里面去喽?”助理在问。

  他考虑片刻。“不,放到‘待整理’里面。”

  助理诧异地睁大眼,不过还是聪明地没有乱追问;而且,眼前还有好多事情要处理,没时间闲聊了。

  “老师,你接下来的工作行程表在这里,好多人在催。还有,这些都是等着老师回的电话。故宫的案子到底要不要接?他们已经来问过三次了。”

  罗品丰叹口气。回来根本没时间休息,就被工作追着跑。整理好要交给车厂设计组的“货”,他放下已经空了的咖啡杯,准备离开工作室。

  “老师,你不先回电吗?有很多人在等……”

  “等我开一下会,回来再说。”有人潇洒出门。

  结果罗老师这一去就是一整天,到晚上才回来。

  可怜的助理在工作之余还要被电话轰炸,以满脸的无奈迎接罗品丰。

  “你可以回家了。”罗品丰接过一整张满满的备忘录和留言,低头翻了翻。“这么多?有紧急的吗?”

  “这些全部都很紧急!”愤慨。

  罗品丰啼笑皆非。“我是说,有什么‘特别’紧急的吗?”

  助理推推黑框眼镜,突然想起什么似地说:“对了,有位小姐已经打过两次电话来,指定要找老师你……”

  “这些,应该都指定要找我吧?”罗品丰耐着性子,扬了扬手上的memo。

  “不是,老师,那个小姐说,她手上有老师的东西,而且很要紧,请老师尽快跟她联络。”说到这里,长相很秀气的助理表情突然八卦起来。“老师,她是谁?你有什么要紧的东西在人家手上?”

  “下次有这种电话进来,就不用告诉我了,直接打165反诈骗就可以。”罗品丰根本不为所动。

  “可是她很认真,还问我这边的地址……”

  罗品丰不出声了,只是面无表情地望着助理。

  当摄影师的好像都时兴走性格路线,罗品丰偏偏是例外。他既不爱穿黑色破旧皮衣皮裤,也没有狂野飘逸的长发,但他有双很锐利的眼眸,配上深刻而充满男人味的五官,有种不怒自威的气势,让助理乖乖闭嘴。

  “……那我就先回家了。”助理摸摸鼻子,开溜。

  结果助理才走没多久,不速之客便上门来拜访。

  他的工作室位于闹区某办公大楼中,除非约好,否则不随便放人进来;助理下班离开时自然启动了保全系统,结果来人显然搞不清楚状况,莽撞一推门,警铃立刻大作!

  “哇!”客人自己吓了一大跳,往后猛退几步。

  结果又撞倒了门口摆放的大型盆栽,大花盆倾倒,里头堆放的白色小石、泥土全散了满地,门口一张罗品丰亲自从印度买回来的地毯就这样遭殃。

  眼看她被迅速上来察看的警卫团团围住,吓得脸色发白,整个人直挺挺站着,犹如木桩一般,罗品丰真的很想置身事外,装作是看热闹的路人,不想出面——

  “我、我是来找罗、罗先生的。”当贼都不够格的来人遥指着门内的他,手正微微颤抖。“我是他朋、朋友。”

  “罗老师,这位小姐真的是你的朋友吗?”尽责的警卫探头对着他喊。

  说真的,“我不认识她”这五个字已经在舌尖,但最后关头,罗品丰还是吞了回去,硬着头皮承认:“是,是我的朋友。”

  “下次请小心一点,下班时间不要乱闯,等我们通报过再上来,好不好?”两名警卫联合起来教训了那冒失鬼一顿。

  被骂得灰头土脸,她像小老鼠一样低着头默默走进罗品丰的工作室。站在由精致喷雾玻璃屏风、半人高瓷花瓶围绕的玄关处,她紧张得全身僵硬,似乎害怕自己一个不小心,又要打破什么东西。

  ……而那是绝对有可能的。罗品丰双手抱胸,好整以暇地站在她面前——也是技巧地挡在昂贵的琉璃作品摆饰前,免得遭到意外——等着她开口。

  她,正是在旧金山害过他跌倒的那个怪人。

  这人真是灾星!不管在美国、在台湾,都一样。

  “我、我回来台湾之后,打电话找了你好几天。”她的气色比在旧金山时好些了,但脸色还是苍白,有些惊魂未定。

  罗品丰立刻注意到的是,她不但换戴了隐形眼镜,还剪掉了一头美丽长发。他在心里暗暗喊了一声可惜。因为她全身上下最好看的,可能就数那头长发了。

  其实她长得也不丑,只是很平凡,而且没有自信。手长脚长,却不知道要往哪里摆,老是局促不安,让旁人看了都烦躁起来。

  “找我什么事?”他淡淡地问。

  对方低头,从皮包里拿出了一样东西,默默递过来——

  他的皮夹!在旧金山被流浪汉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扒走的。

  饶是见多识广、看过太多不可思议人事物的专业摄影师罗品丰,都诧异地瞪大了眼,始终没什么表情的俊挺面容上,终于出现了波动。

  他不敢置信地接过。虽然皮夹外表已经有点脏掉,也磨出了许多沧桑痕迹,但是除了钞票不翼而飞之外,其它的,全部都还在。

  证件、名片、信用卡……甚至那些艳遇的电话号码,一张也不少。

  “这……”他抬起眼,不解地望着来人。“妳找到了那个流浪汉?”

  她摇头,缓缓诉说,解开了谜团。“我猜他只要现金,皮夹对他来说没什么用,应该会顺手丢掉,所以就沿着路找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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