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是很务实的。虽然巫主庭才十九岁,但是她要守护村庄、击退觊觎村子的妖怪、要注意蒙古军的动向,还要挣钱赚全家人的吃食,因此她不会清高、不会只有怜悯心、不会不晓世务,她是很讲求实际的人。
小兔子很可爱没错,但是可爱只能欣赏。只用看的,人的肚子并不会饱。
“小宇,你跟小二子去玩,看看谢大叔在山里是不是又抓到什么猎物。”巫主庭转移小侄子的注意力。
小宇大喊:“不要!”
小孩子有时候会出现一些难以理解的坚持。就像此刻,小宇就坚持捍卫大白兔的生存权。只见他伸长身子跳着、张开手臂勾着,想要把姑姑手里的兽笼抓回来。“不可以吃大白兔!”他跳跳跳,他勾勾勾。
“怎么了?”少妇频频听到儿子的高声喊叫,于是从灶房里转出来。
“娘,不要吃大白兔!”童稚的声音拼命喊着。
大白兔眨了眨圆溜溜的眼睛,看着笼外的发展。
“庭儿,怎么了?”少妇问。
巫主庭苦笑着把事情经过说了一次。
少妇皱眉,斥责儿子:“小宇,不要任性。大爷等着肉下锅,晚膳就要吃了。”就算今天不炖兔肉汤,明天也会把大白兔做成卤肉。何苦为了一只早晚都要宰了兔子吵闹呢。
闻言,小宇一屁股坐在地上,踢打着小胖腿,连哭带喊,闹得更凶了。“呜,大白兔,我要大白兔!”
巫主庭叹了口气。对小侄子而言,他才看到的新奇玩具,还没摸熟,就要“消失”了,再加上这个玩具是一只会动的兔子,年幼的他感受力更强了。
少妇瞧见儿子哭闹,心中对儿子的不听话感到生气,也对他的哭样觉得有些不舍。
巫主庭和少妇对看了一眼。
嗯,看来她和大嫂的意见是一致的。巫主庭决定把兽笼交给小宇,等过几天他没注意它了,再悄悄把白兔给炖了。她能做的让步就是别在他眼前、别在他难过不舍的当下炖兔肉汤。
正当巫主庭要把兽笼递给小宇时,一只男性大掌先伸过来,把兽笼拿走了。
“啊!”小宇一见,从地上蹦起来,往前冲去抱住黑衣男子的大腿。“大爷,不要吃小白!”小宇……连兔子的名字都取了。
“小宇!”少妇尖叫抢上前,用力拉着儿子,想把他撤离黑衣男子的身边。
小宇死命地抱住黑衣男子的大腿,不顾娘亲在背后使劲的拉着他,犹如抱住小兔子的最后一线生机,绝不放手。
“小宇快放开啊!”少妇急急大喊,使劲扯着儿子。
“不可以吃小白!”小宇更用力抱紧眼前这根救命大腿。
巫主庭红唇微张,瞧着眼前混乱的情形。现在时怎样?人体拔萝卜吗?为了一只肥嘟嘟的白兔?
对于这乱糟糟的情况,黑衣男子只是淡淡瞥了少妇一眼。
只那一眼的威力就让少妇冷汗直流、背脊发冷。她腿一软,跌坐在地,却没赶紧离开,反而用力抱住儿子,把他整个人护在怀里。
而初生之犊不畏虎、更不畏外表与人一样的妖怪的小宇,依旧死命抱着黑衣男子的大腿。
“不要吃小白,它好可爱!我保证我以后都会乖乖的,大爷,拜托你不要吃它!”小宇一边说一边把眼泪糊在黑衣男子的衣服上。
小宇,你会乖乖的跟他没关系吧……巫主庭感到有些头疼又有些无力。
黑衣男子抖了抖多了两个人而变得沉重的右脚,附在他脚上的母子仍然抖不掉。他右手拿着一大块蜜汁獐子肉,左右拎着兽笼,把它提到眼前一瞧。
胖嘟嘟的白兔眼里瞧见一个可怕男子吃着不知名的肉,嘴里嚼呀嚼的,双眼放光的盯着它这一块生肉看。大白兔吓得直抖,抖呀抖,它挪着胖嘟嘟的身体到角落躲着,还是害怕的抖呀抖。
“大爷……”小宇哭得更急了。
如果巫主庭不是当事人的亲属,恐怕她会像一旁的小二子一样,因为眼前这令人喷饭的奇异场景捧着肚子大笑吧。
“小二子,别一边笑一边吃肉,会噎到的。”巫主庭无奈。
苦笑不得的巫主庭走过去,正打算为双方缓颊一下,突然,黑衣男子不知用了什么方式,把小宇与少妇弹离他的大腿,同时把兽笼塞到小宇怀里。
“给你。”黑衣男子的嘴里勉强挤出两个字,然后又继续吃吃吃。
“大爷?”小宇的脸颊仍滴着残泪,愣愣的捧着兽笼。
“我不要吃兔肉汤。”他这是对巫主庭说的。
“啊?”巫主庭愕然。不吃肉汤,这是妖怪要改吃素吗?
“兔子这么小,连塞牙缝都不够。”黑衣男子说完,踱回堂内,切下另一块獐子肉继续吃。
原先,黑衣男子还以为小男孩胆敢抢走他的食物,于是走出门外瞧瞧,顺便把属于他的东西夺回来。啧!原来是一只小小团的兔子而已,就算送他,他还嫌吃起来不够劲。
“晚膳我要吃昨天的当归羊肉汤。”那种味美、香浓、肉大块的汤,才叫做炖肉汤。兔子汤?能吃吗?
巫主庭叹气。“我尽量。”昨晚的当归羊肉汤就让他吃掉了半头羊,今晚那仅剩的半头羊恐怕也会在他唏哩呼噜的大吃大喝下,消失无踪了。
羊肉在这地方能买到的有限呀!
巫主庭招手,叫来一旁像在看戏的小男孩。“小二子,回去问问你娘,我整只兔子都买下,连毛皮也要,问她要多少钱?”
“不做汤?”小二子问。
闻言,小宇赶紧把他的好朋友二号“小白”,往背后一藏。
瞅见小侄子的动作,巫主庭无奈又带着几分宠溺的笑了笑。“不了,先让小宇养它吧。”等到哪天小宇不想养了,才能做汤。
小宇欢呼一声,雀跃地捧起兽笼对一旁的娘亲现宝。
少妇帮儿子抹去脸上的泪珠,感激地朝巫主庭点点头,带着一人一兔往屋后走。先打水给孩子擦把脸,再倒些水给兔子喝,另外找个地方把它关好。
巫主庭决定等一下再打打算盘,看这个月的收入还剩下多少盈余。
第三章
大吃大喝了十来天,黑衣男子才觉得自己饿了两百多年的肚子,有稍微饱足的感觉。他餍足地舔掉猪大骨上最后一丝肉屑,把骨头往一旁的小锅子一丢,满足的打了一声饱嗝。今天的卤蹄膀真好吃。
巫主庭瞅着那座小山似的骨头堆。装骨头的容器,从第一天的碗到盘子,到今日的锅子,可见这个男人是多么的会吃肉,而且是令旁人咬牙切齿的豪奢吃法!
巫主庭观察他十几天,发现他睡醒就是吃,吃饱了就四处走一走,有时候是在客栈附近走,有时候会消失一两个时辰才出现。她没在他身上闻到血腥味,因此他应该不是跑去外边吃人;而且用膳时间到了,他仍跟平日一样吃得很多。
这个妖怪喜欢晒太阳,也喜欢照月光,常常见到他吃饱后,懒洋洋的摊在门外躺椅上。那张躺椅是他有一次出门之后,不知道从哪里拿回来的。照月光她还能够理解,但是一般的妖怪应该是畏惧太阳吧?为什么他一点都不怕?
巫主庭在外面一边晒药草、香菇与木耳,一边打量摊在椅上双眼半合半开的他。
巫主庭翻遍巫家藏书,终于在一本老旧的手札里,找到初代老祖宗曾经降服过一只大妖的记录。那本《降妖全录》里,记载着老祖宗一生中降服的妖魔鬼怪,其中最厉害的是一只举世罕见的大妖;只是老祖宗对那只妖怪的身份了解不多,只有写到大妖在人间作乱的事迹,以及被封印在大石下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