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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多好吃啊,可以跟我说吗?”小宇一脸期盼。

  这几日,除了睡觉沐浴,巫主庭都待在能看得到黑衣男子的地方。美其名是提供最快最有效率的服务,实际是监视他有没有做出什么逾矩的事。

  小宇说的话,待在客栈大堂的巫主庭当然也听到了。

  比起务农、打猎的村民,懂医、开客栈的巫家已经算是村子里最有钱的一户人家,但是也不会每天吃肉。战乱时代,他们一家子每十天能一起分享两只鸡腿,算是很丰盛的食物了,怎么可能天天吃肉呢。

  瞧见小宇口水快流出来的模样,正当巫主庭心软,想去灶上舀一小碗肉汤给小侄子喝时,黑衣男子把右手吃完的腿骨往盘子一扔,左手的肉接过右手继续吃;然后,他 用空着的左手一挥,一块巴掌大的獐子肉不知是如何被他切下来的,他抓着那块肉,递给小宇。

  巫主庭愣愣的看着眼前这一幕。那只大胃堪比米袋的妖怪,居然分食物给小宇,而且还是肉!

  “我可以吃吗?”等着圆滚滚的眼睛,小宇有些呆呆的,接过温热的肉。这么一大块肉,够他们一家人慢慢吃两天了。

  黑衣男子咬着肉,点点头。巫家人都知道他不是人,只有巫主庭和这个小娃儿敢靠近他方圆三尺以内,这块肉就当作奖赏有胆识的小娃儿。

  接过肉的小宇睁大眼睛看着那块香味扑鼻的肉,仿佛那是山谷结界边缘什么少见的小妖怪。很快地,小宇忍不住长大嘴巴,咬了一口肉,嚼了嚼,眼睛陶醉得都眯了起来。齿颊留香的肉味,让他接着咬了更大一口,奋力又慢慢的细嚼。

  “好好吃喔!”小宇赞叹。“姑姑,你烤的肉真好吃。”

  巫主庭瞅着小侄子满嘴油光的吃相。小宇,那肉其实是你娘烤的,姑姑只是帮忙抹调味料而已。

  黑衣男子一脸享受的点点头,嘴巴没有空闲的继续吃着。

  等到小宇吃到第三口肉时,终于发现姑姑一直在看他的眼神。

  小宇放下香喷喷的肉,低头讷讷的说:“姑姑,我可以吃肉吗?”

  小宇,你已经吃了……巫主庭看了看那块肉,又看了下黑衣男子,最后视线转回到小侄子害羞又掩饰不住渴望的表情。

  唉。巫主庭在心中叹了一口气。她转头,对小侄子慈爱一笑。“你吃吧。那块肉的钱,姑姑会从他的房钱里扣掉。”

  小宇立即把肉塞回嘴里,兴高采烈的吃着。

  瞧见小侄子迫不及待的谗样,巫主庭感到好笑的摇了摇头。算了,小孩子多吃肉,才会长得壮。

  巫主庭一边磨着调味料,寻思该如何让各种飞禽走兽的肉料理得更好吃,让黑衣男子无暇、也无兴趣去吃其他的“肉”。他真的要吃人,以她的道术挡也挡不住,她能为世人做的,就是尽量别让他的嘴有空去吃人。

  不过,他未免也太会吃了。巫主庭看向旁边摊开的账本,上面写着这几天耗掉的食材。他一人的食量足抵六个壮汉,而且专挑肉吃,简直是奢侈啊……

  他一天吃掉八两五钱银子,那些钱足够巫家五口人吃上三个月多。他一顿饭就吃掉半只羊,如果是獐子,就要吃一只半,这还不包括拌肉的菜蔬山果调味料。唉,他不如去外边吃掉一个人,还比较省钱省事。

  想是这么想,但是巫主庭仍是手不停歇的研磨调味料,绞尽脑汁想着该如何满足他的胃,顺便留住他的人。她瞅着那名吃得不亦乐乎的黑衣男子,也没见他肚子吃撑起来,到底食物都吃去哪里了?真令人疑惑。

  “这位大爷。”巫主庭清了清喉咙。

  黑衣男子咬着肉,半转过身,丢给她一个询问的眼神。有事?

  “三十两银子已经用得差不多了。金子拿去城里兑了现银,我算过了,即使价钱算你便宜些,依你的食量,大概够你再住上半个月。现在钱是够用,但是半个月后,我会跟你结一次账的。”

  黑衣男子点点头,表示知道。

  半个月以后,怎么办呢?总不能让他为了省饭钱,跑去吃人;或是为了有钱住客栈,去吃掉一个人,再“捡”起那个人的钱吧。巫主庭不禁烦恼了起来。

  “小宇!”一道喊声从客栈外远远传来。

  “小二子。”小宇嘴里含着肉,口齿不清的喊着。他拿着那块肉,撒开双腿往外奔去。

  约莫五岁大的小二子怀里揣着一个兽笼,里头关着一直大白兔。

  “小宇,你在吃什么肉?”小二子惊讶的看着小宇手上的那块肉。

  客栈飘出的烤肉香味,在外边数十尺处已然香浓可闻。让人口水直流的肉香总是让小二子一闻再闻,最近特别喜欢往有缘客栈跑。

  肉耶!小二子知道客栈这几天住了一位豪客,因此客栈时常宰羊杀鸡烹肉,只是不知道现在正吃着什么肉罢了。

  “我不知道,你吃吃看。”小宇先咬下一大口肉,然后把手上仍有半个巴掌大的肉递给他最要好的朋友,很开心很大方的分给他吃。

  于是小宇先前吃肉的满足模样,在小二子身上又发生了一次。

  平常老百姓平日都吃些粗粮、蔬菜,能填饱肚子就行了,有时吃颗鸡蛋就已经很享受,至于肉,则是过年过节才能沾几口的高级品。

  虽说如此,比起外边时不时发生的水旱灾,甚至蝗虫过境、农作物欠收,外貌许多地方经常闹饥荒,百姓饿得狠了,树皮、草根,甚至连泥土都吃!山谷里的村民餐餐能吃饱,不会有一顿没一顿,不用忧愁下一餐的米粮,已经算是人间仙境般的生活了,谁会计较有没有肉能吃呢。百姓的要求其实很少很简单,很容易满足的。

  小二子津津有味的嚼着至少半年没吃过的肉。 他把怀里的兽笼递给小宇,专心吃着香喷喷的肉。

  “好大只的兔子,它好胖喔。”小宇瞪圆了眼睛,伸出油腻腻的手指,从兽笼的缝隙里探入,去摸那身柔软的兔毛。

  “摸起来好舒服喔!”小宇忍不住整只小手都伸入笼子里摸摸它。

  大白兔在兽笼里有限的空间,移动着肥嘟嘟的身体。虽然不知道那个小手掌要干嘛,但是频频挪动身体的大白兔知道它被关起来了。

  “爹说先拿来给你们,怕客栈里的肉会不够煮。”总算小二子还没被蜜汁烤肉给迷昏了嘴巴,还记得把老爹千交代万交代的事情先说出来。

  巫主庭看向门外的两个小萝卜头,问道:“小二子,你爹呢?”

  “爹和哥哥都还在山里。晚一些娘会过来,她说这身兔毛很漂亮,拿去城里能卖个好价钱。”

  巫主庭颔首。“麻烦你娘了。”

  客栈需要的只有兽肉,因此,毛皮都会让猎户再带回去,制成皮革皮草。既然宰杀了一个生命,那就要把它做最大限度的使用,才不会浪费。百姓是很珍惜每一分物资的,不会糟蹋东西的。

  “要吃掉兔子?”小宇惊叫。

  “是呀,炖一锅兔肉汤。”巫主庭笑笑。“姑姑会记得留一碗汤给你。”

  “不要!”小宇把兽笼往背后藏,仿佛姑姑看不到可爱的大白兔,就不会把它吃了。

  “怎么了?”巫主庭讶异。

  “不要吃大白兔!”小宇大声说。“它这么可爱,不行吃!”

  兔子可爱就不能吃?那小宇吃的獐子就不可爱吗?呵呵,果然是小孩子童言童语的真逗趣。巫主庭放下研磨好的调味料,走去门外,利用身高优势,从小宇背后把兽笼凌空拎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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