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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姊,你是想救了人,再上门去讨一大笔赏钱是不?”

  水云初很佩服弟弟的想像力,但她更好奇男子听到这些话的反应,一双细长凤目紧盯男子面容,就见他的五官一点一点皱起,又变成包子脸了。

  她忍俊不禁,低声笑了起来。多好玩的长相啊!就算换不到钱,赚到一份好心情,也算值了。

  “你知道他家在哪儿吗?”

  “不知道。”

  “那怎么去讨赏钱?”

  “如此说来,这家伙一点儿价值也没有嘛!”

  水云初放声大笑。她看到了,男子的脸从包子皱成了小笼汤包。她突发奇想,不如让男子上街头卖艺,有此绝技,还怕赚不到钱?

  第二章

  水云初为男子延医诊治,才知他身受重伤,内腑移位,又未妥善休养,再染风寒,可谓是半只脚踏入鬼门关了。

  大夫说,他起码得休养一年半载才能痊愈,期间还要多进补、少劳动。

  当下,水云锦就晕了。他们哪里是扛回一尊财神爷,根本是个赔钱货!

  水云初也不理他,赶着他跟大夫去抓药,她亲自照顾卧床不起的男子。

  男子一直在发烧,昏昏醒醒的,几乎是没日没夜地呻吟,水云初衣不解带、亲侍汤药。

  她的行为让水家人百般不解。说是好心,可把人救回来,交给奴婢照顾就好了,有必要亲自上阵吗?

  除非水云初跟男子之间……但云初是有婚约在身的,岂会跟一个陌生男子纠缠不清?水云锦第一个跳出来,誓死捍卫姊姊的闺誉。

  倒是水夫人,憋了五天,终于忍不住跑去偷问女儿。“云初,你不会看上人家了吧?”

  “娘,你说哪儿去了?”她边喂男子喝药,边翻了个白眼。

  “不然你对他那么好干么?”

  “救人救到底,送佛送到西呀!”

  “单纯的好心?”

  “当然。”她很用力地点头,心里却想,枉费水家在织造一业昌盛了百余年,怎么就没人发现这陌生男子身上的衣料不止华贵、还是江宁织造局专送上去的御用之物?

  当日,她若非在男子身上摸了一把,也只把他当成一般的富家公子。

  但发现他穿着王公亲贵的衣物就不一样了,瞧他的年纪、模样,和即便昏迷仍隐隐透出的尊贵气质,这分明是某家落难的小王爷或贝勒。

  她不指望从他身上捞取小钱,但若能藉由他的管道,让官府给水氏开扇小后门,允许织造坊多添几十张织机,就可能给水家目前的窘境带来一线生机,她自然是要把握的。

  可惜这番心思却无法说予众人知道,一来,解释了他们也不会懂,二来,她承认自己懒得与心思单纯的家人们摆条理、说原由,太累人了。

  “你真的没喜欢他?”水夫人不死心,再问一句。

  “没有。”她顶多觉得他的脸很有意思,放松时润润的像馒头,一皱起来就变成包子了。

  不过,她觉得他包子脸的模样比较可爱。

  她背在身后的小手忍不住伸出去,在他脸上捏了一下,眼角瞥见他眉头抽了抽,五官微皱……果然是包子。

  水夫人没发现她的小动作,只是反覆叮咛她,未出阁的姑娘,名节最重要,莫坏了闺誉,将来后悔终生。

  水云初边听边点头,还不忘偷捏几下男子的脸,看他由肉包变成小笼包、又变成肉包,开心得不得了,直到水夫人叨念完毕走出去。

  水云初终于可以光明正大地玩那张很有趣的脸。“喂,我知道你醒了,别装昏,快说说,你姓啥名谁?何方人士?”

  闻言,男子睁开了眼,炯炯双瞳如星,白得雪亮、黑得深邃,隐约间,仿佛繁星闪烁。

  水云初的手微颤,指间居然失去了感觉。

  她诧异地望着他,神思不觉被那双黑瞳捕获,痴痴地顺着那眸彩深处走,好似一种说不出的魅惑。

  呆呆地,她扬起了嘴角,为那份美丽而雀跃。

  转瞬间,漆黑眸底的星辰化成流星,划过天际,一样地美,却凄艳得揪人心疼。

  她情不自禁捂着胸口倒退一步,迷茫的理智方才回了神。

  这个男子,稚嫩只是他的表像,年轻的躯体内包裹的是一缕伤痕累累的灵魂。

  不知道他经历过什么,竟有如此伤感又惑人的眼神……

  她心里生出一点危机,不自觉地,周身便起了一圈疏离氛围。

  “公子还没回答小女子的问题呢,请教公子姓名?”

  男子没开口,只把眼神放得温柔,仿佛倾倒了一缸的陈酿。

  如果水云初心里没有一点警戒,也许她会迷迷糊糊地醉入那陈年美酒似的眼神中,但她已经发现了男子的不凡,自然心有提防。

  “别耍花招,本姑娘不吃你那套。你若不说明身分,本姑娘直接送你进衙门。”

  她是贪心,但她更怕麻烦,男子让她越来越看不透,她便有了甩包袱的想法。

  男子垂眸,掩饰眼里一闪而逝的失望。怪了,他骗人的技巧一直很好啊,怎么这关键时刻突然失灵了呢?

  “你不说算了,我喊人送你去宫府。”

  “爱新觉……”男子开口了,却只吐出几个气音。

  同时,两人一起瞪大了眼,黑瞳对凤目,皆是惊讶与诧异。

  他摸摸自己的喉咙。怪了,怎么发不出声音?

  但她却看出了他的嘴形——爱新觉。

  她肯定他没有说完,但出口的三个字已教她心惊。她有五分把握,他要说的是“爱新觉罗”,再接下来才是他的名字。

  老天爷!他姓爱新觉罗,他是皇族子弟!

  不可能吧……她随便在路边捡个伤患都能捡到一个皇亲?

  但想一下他身上那件华贵的红衣,事实也不是那么突兀了。

  本来只想占一点便宜,结果却捅到了马蜂窝,她现在真的想甩包袱走人了。

  “那个……公子……”怎么把话题顺下去呢?

  他的一只手还搁在喉咙上,五官又皱得像一颗包子。

  她不禁有些心软。谁教她生平最爱吃包子,看到男子那张脸,她忍不住就先为他开脱了。

  “我观公子嘴形,似乎是在说‘艾新’二字?可是草头艾,新旧的新?”

  他愣了,随即眉眼舒开,淡淡的笑容爬上唇角,好似带来一阵和风细雨。

  她打了个颤,鸡皮疙瘩都爬起来了。她弟弟已经帅到惨绝人寰,而这个男子却可爱到天崩地裂。

  没天理啊!为何她身边的男人个个出彩,就她像只小野鸡?老天爷明摆着只重男,轻忽女!

  他指着自己的喉咙,对她摇摇手,示意他暂时失了声。

  水云初才不管他是短暂失声,还是永久哑了,鉴于他身分太敏感,她现在完全不想从他身上挖出东西了,直接替他下诊断。

  “原来你是哑巴啊!了解,以后我不会再问你话了。公子既已痊愈,要走要留,尽管自便,不必太客气,再见。”说完,闪人。

  艾新——他原名爱新觉罗.福荣,正是让康熙皇帝气翻龙颜的四弟,顺治与董鄂妃之子。

  他天生是个很敏感的人,不管嘴上说着再好听的话,他都能从对方的一抹眼神或一个挥手间,看透对方心里真正的念头。

  这种天赋让他在阴谋滔天、诡计横流的皇宫里生活得万分辛苦。

  五岁时,阿玛说要带他出宫,他心里其实很愿意,但舍不得哥哥,皇宫里没有什么亲情,玄烨是除了父母,唯一会对他嘘寒问暖的人。

  他实在不忍心看哥哥一个人孤伶伶地坐在至高而凄寒的皇位上,于是他选择留下,陪玄烨走过乘龙路上最初始的狂风暴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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