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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 页

 

  虽然昨夜在沈丹青的帮助下,上了药酒,又做了按摩,今晨脚踝还是微微发肿,她只能紧紧地缠上绷带。

  拖着这只脚,她能拿下短跑第一吗?

  她不敢奢望。

  可她仍然要试试,只要有一线希望,她绝不会放弃。

  “丁蔚,看,你的亲卫队很不错哦。”和她一起坐在草皮上的钟晨露笑着指了指看台上一幅横向拉开的布条。

  察觉到丁蔚正往那个方向看,看台上的学妹们齐声喊出布条上写的大字。

  “丁蔚学姐加油!”

  “这么受学妹欢迎的学姐,你是第一个。”钟晨露笑,把握机会照下了丁蔚写着淡淡感动的容颜,再转过镜头,拍下拉着布条加油的亲卫队。

  然后,她放下相机,笑容灿烂可比阳光,“你来了真是太好了,丁蔚,一脚把南岳三贱客踹下人气排行榜宝座,真是大快人心。”

  丁蔚扬眉,“看来你跟他们好像有仇。”

  “大仇没有,小恨不断。”钟展露坦然地说,“总之我看不惯他们几个总是一副舍我其谁的狂样。”她眨眨眼,“你看过我们校刊的笑话吧?”

  “你是指雪特、法克、毕奇?”

  “没错,那就是我给他们取的代号。”钟晨露哈哈哈大笑三声,很以自己的杰作得意。

  “钟晨露,你这恶婆娘,想对我们班丁蔚做什么?”远远地,蔡子麒精神充沛的声音扬起。

  我们班……丁蔚?

  钟晨露扭过头,狠狠瞪向死对头,“干嘛叫这么亲密?丁蔚是你什么人?”

  “干嘛?你吃醋啊?”

  “我……”她一呛,“你少臭美!”

  “总之呢,丁蔚既然在我们班,就是南岳的人,你们北岳的小尼姑最好离她远点,她跟你们不是一路人。”

  “哼。”

  “哼什么哼?没事还不快闪?”

  “没看见我在采访吗?”钟展露举起相机,嗓音宛如里上蜂蜜般甜腻,“亲爱的法克同学。”

  “法克?”蔡子麒睁大眼,“原来我是法克?”这下,困惑他许久的谜题可揭晓了。

  嘴角微微抽搐。

  钟展露把握机会,迅速把一险呆样的蔡子麒猎入镜头,唇角微笑更加畅快。真是太完美了!她连标题都想好了。

  法克先生终于解开身世之谜!

  呵呵,下期校刊就以这个当封面吧。

  “我走啦,丁蔚,祝你比赛顺利!”朝丁蔚抛下一句后,钟展露兴高采烈地离去。望着她蹦蹦跳跳的背影,蔡子麒深觉不妙,可又捉摸不着她葫芦里卖什么药。

  “子麒,发什么呆?”粗鲁的嗓音唤回他的心神。

  “丹青!”他喊,显然很意外在操场看见好友的身影,“你来干嘛?棒球队不是有一场友谊赛吗?”

  “我来参加比赛。”沈丹青粗声道,湛眸不觉瞥了一眼同样正愕然望他的丁蔚。

  “什么比赛?”

  “一百公尺短跑。”

  “什么?你什么时候报名的?”

  “现在。

  “嘎?”

  “我代替你上。”

  “你替我上?”蔡子麒莫名所以,“凭什么?我又没缺胳臂断腿的,你干嘛替我?”

  “总之,我替你就是了。”沈丹青将他按坐在草皮上,“我已经跟老师说你不慎受伤了,他同意换人。”

  “可是我没有受伤啊……”

  “我很乐意现在就打断你的腿。”沈丹青阴森地瞪视他。

  “别……干嘛那么认真啊?丹青,你根本对这种比赛没兴趣不是吗?而且你知道E班的周家群也参加吗?除了我,没人是他的对手啦……”

  “我会拿到金牌。”沈丹青打断他的话。

  “什么?’

  “我会打败那个周家群,拿到金牌。”

  “你别闹了啦,他的纪录是十二秒耶!有没有听到?十二秒!”蔡子麒哇哇大叫。

  可沈丹青没理他,径自往跑道走去,准备热身。

  他怎么回事?

  丁蔚茫然地望着跑道上俊拔的身影,他现在应该戴着头盔、拿着球棒在场上打击啊,怎么跑来参加短跑比赛了?

  他不但强制替代蔡子麒上场,还说一定要拿下金牌……莫非,是为了她?

  你一定会拿到的。

  温柔的嗓音再度在她耳畔回旋。

  难道他的意思是……他会替她拿下?

  心韵开始不规律起来,呼吸紧紧梗在喉头。

  枪声鸣起,看台上进出热烈的加油声。可她完全没听到,只是怔怔地望着那个为了她,正极力与风争速的少年。

  他跑得那么卖力,不顾一切地摆动着四肢。

  “他疯了。”蔡子麒在她身旁喃喃说道,“跑步根本不是他的专长,他肯定跑不过周家群的。”

  可他跑得那么快,只差周家群一点点……不,他超过他了,抢先一步超过了终点线。

  欢呼声震天价响地爆开,随着沈丹青高举双手的动作,一波一波往丁蔚耳畔推。

  “奇迹。”蔡子麒评论。

  他真的……为她拿下了金牌,是为了她,为了她——

  高挺的身躯走向她,双唇勾勒着笑弧,星眸烟烟,“我说过你会拿到的,丁蔚。”

  她不语,心弦震荡。

  扩音器响起了要高中部参加一百公尺短跑的女同学上跑遍预备的宣布。

  她木然站起身。

  “你做什么?”沈丹青惊愕地扯住她的手臂。

  “参加比赛。”她低声道。

  “你疯了!”他瞪祝她,“你的脚还没好呢。而且我已经跑到第一了啊,我的金牌可以给你……”

  “那不一样。”她扬眸,眼神凄楚,“我必须自己拿下它才行。”

  “为什么?为什么你非要金牌不可?”他气急败坏地质问她。

  她没有回答。

  LYT LYT LYT 

  他是白痴!

  巴巴地捧着一面金牌送到她面前,她却不屑一顾!

  为了她,他在棒球队比赛时开溜,让整个球队的队员为了找他差点翻了天,更差点丧失队长的威信,结果,人家对他的满腔热血根本不以为意。

  仿佛为了气他似的,她还故意瘸着伤腿,一拐一拐跑完全程,不知赚取多少学妹同情之泪。

  她们为她,加油到声嘶力竭,而他看着她拿自己的身体开玩笑,只觉得愤怒难当。

  简直太可恶了!这个倔强的女人。他不管了!随便她怎样好了!

  怒气冲冲地回到棒球场,他在五次打击中轰出四支全垒打,无数次界外球把对方投手吓得手脚发软,第五次只得送给他一个四坏球保送。

  他把怒气发泄在比赛上,比赛完后,也不参加球队的庆功宴,径自回到依然热闹缤纷的校园。

  运动会刚刚结束,现在开始,是各班使出浑身解数办园游会的时刻。有的班级摆出小吃摊,卖着奇奇怪怪的零嘴;有的班级大玩霹雳布袋戏同人秀,让他走在路上碰到的不是素还真就是叶小钗;还有个班级索性搭台唱起歌仔戏,搞笑的演出笑倒台下一群观众。

  可沈丹青全都视若无睹,他只是迈着极快的步履在校园里横冲直撞,四处穿梭。好半晌,当他终于醒觉过来时,他才发现原来自己正在寻找她的身影。

  他像个疯子不停在校园里逛来逛去,左顾右盼,原来只是想找到她在哪里。

  该死!真该死!

  领悟到这一点后,他整个人震惊地位立原地,宛若生根。

  然后,他看见她了,她正在一群学妹的簇拥下,神情尴尬地步上表演台。

  搞什么?

  沈丹青睁大眼,瞪着她被学妹们硬生生戴上粉红色长假发,还换上一身怪怪的服装——黑色镶粉红边的军装式上衣,红色短裤,手上拿着一把西洋剑。

  “这算什么?”随手抓来一个在台下看热闹的学弟,他低声怒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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