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喜欢花?”
“喜欢哪。”他送的花,怎么可能不喜欢!
“那下次送你更大束的。”至少比刚刚那个人的大束。
嗯?她歪着头注视他,觉得有点可疑,忽然间,像是明白了什么,柳眉一扬。“你该不会是以为……刚刚那个人要送我花吧?”
“唔。”难道不是?他机警地装傻。“什么人?”
“刚刚那个男同学。”她笑吟吟,亲切地为他解释:“他买了一束花,准备去跟女友约会,正好碰到我,跟我讲了一下小组报告的事。”
“哦……是吗?”语调轻松,仿彿只是在跟她闲话家常。
她却不放过他,眼神似笑非笑。“你是不是——在、吃、醋?”
“别说这种不解风情的话。”他潇洒地耸耸肩,避重就轻地带过,然后轻咳一声,说道:“好了,走吧,等下不是有排班?不要迟到了。”
她睁圆眼望他。天哪!她没看错吧?他是在发窘吗?“哈……”
见她笑不可遏,简直像个揪住别人小辫子而得意忘形的小人,他板起脸,语气危险地威胁:“你再笑,我就要打你屁股。”
“哦,你不会的。”她对他眨眨眼。“因为你的手要体贴地帮我拿花——”说完,笑容刁钻地把花束塞到他双手里。
他低笑一声,眼现精光。“天真的女孩,你不知道吗?拿花只要一只手就够了。”腾出一只手,旋转手腕,伸展五指,蓄势待发的模样。
她马上见招拆招,伸手握住他的空手,正色道:“送我去工作室吧。”
他睨她一眼,勾起嘴角,反握住她,也罢,就不跟她计较了。
她步伐轻盈,心情绝佳。
他在意!这个发现取悦了她,想到他方才说,下次要送她更大束的花,显然是会错意又不甘吃瘪,越想越好笑,忍不住吃吃闷笑起来。
“又笑什么?”
“没什么,只是忽然想起,以前你曾说过,你嗜辣怕酸,嗯……”她面向他,露出困惑表情。“感觉好像不太正确哦?”
很爱玩嘛,真以为他拿她没办法?“如果你非常想知道答案,我就告诉你吧。没错,是我骗了你。因为我这个人,既狡猾又邪恶,而且不正派……”
他故意笑得坏坏的,用行动证实,一把揽住她,好心机地在花香中热吻她,把她脸上的促狭统统吻掉,总算扳回一城。
该感叹世事难料吗?要是稍早之前,他绝对想不到,有朝一日,自己竟会跟人争风吃醋。爱情使人大失分寸,还害人变得胆小。他自嘲地想,唉,是的,也许他就是怕美丽的她被别人追走,才这么不想把她独留在这……
握着她的手,力道不觉紧了几分,像握在心上那样牵动她,使她露笑。
喂,再在意一点吧,再握紧一点吧,再爱她多一点、多一点、再更多一点……
玫瑰芬芳萦绕心中甜蜜,越发令她愉悦。“玫瑰老是让我想到《美女与野兽》的故事,一开始,女巫扮成老乞婆,想用一朵玫瑰换取进入城堡避寒的机会……”她打趣问:“你有没有想用这束玫瑰,跟我换取什么?”
“嗯……”他假意思考。“玫瑰凋零以前,别忘了给我一句爱语就好。”
“什么?”她面露惊讶。“如果是这么简单的要求,不必等到玫瑰凋零,我现在就可以告诉你啊。”踮脚靠近他,和他耳鬓厮磨地低语——
“Grazias.”
他剑眉一轩。“这是什么?”
“西班牙语。”她言笑晏晏。
“不,我的意思是,你为什么是跟我说谢谢?”
“……你到底会几国语言呀?”真扫兴,还以为可以稍微捉弄他一下。
“不多。不过以前去过一次西班牙,正好学过几句。”他笑道。
谈笑间,路程变得短暂,没多久就到了工作室楼下,她跟他要来花束,要把它插在工作室里,让一天都有好心情。
“大师好好工作,晚上见。”他戏谵道。
“Adi6s.”她巧笑嫣然,这次说的,是西班牙语的“再见”。
“Adi6s.”他挥别她,转身离去。
她目送他的身影,心中回味他们方才的对话。
“玫瑰凋零以前,别忘了给我一句爱语就好。”
这原本是句玩笑话,此刻却忽地让她愧疚起来……这个男人,从来温柔相待,没跟自己索取过任何东西,为何她要吝惜给他一句爱语?
想到方才,自己还过分地一直糗他,她心头有种涩涩的懊悔。他这样讨好自己,她明明是非常开心的,为什么要这么不老实呢?
一股冲动上涌,她对那背影大喊一声:“嘿!”待他应声回过身来,她红着脸,含着笑,用嘴形一字一字,无声说:我、爱、你。
下一秒——还没意识到发生什么事,她已被人拉入怀中,低沉笑声震动耳膜,在心中愉悦回荡,使她也不禁笑了,快乐地被人紧拥又紧拥住,可怜她胸前的娇花变夹心,不过这一刻,谁管玫瑰凋不凋零,只管心花怒放。
唉,真不想分开啊!能在一起多一分一秒也好,解不开这依恋,该怎么办好?怪只怪纽约的冬天这样冷,令人太想抱拥……
最后,是远远传来的一声呼喊拆散他们:“薇霓!”
他们分开来,同时回望,见到尼克挥手走来,他身旁还跟着另一人。
“聂团长?太好了,你果然也在!我带了个朋友来见你。”
聂鸣锋闻言诧异,遥望尼克身边戴帽的东方男子,看来面生,那是谁?
那人走到跟前,摘下头上的毛线圆帽,一开口就质问:“喂喂喂,聂团长,你不是要告诉我,你忘了曾跟你同居多年的好朋友吧?”
这声音是……“阿杰?!”认出他来,聂鸣锋惊愕。
“宾果!正是在下。哈,有没有很意外?”多年未改爱恶作剧的本性,突袭成功,阿杰好乐。“昨天听尼克说你人在纽约,已经有够惊喜,再听说你是来探望女朋友的,哇靠!这下要不翘班来堵你,连上帝都不会原谅我的。”
聂鸣锋诧异地打量眼前男子,他留长发、短髭,穿大红外套,带点嬉皮味道,几乎看不出以前潇洒倜傥的模样,难怪他认不出来。
但他当然还记得他。阿杰,自称风流杰,多年前的一个室友,他们很久没联络了。那时候,他们还有另一个室友,他们匿称他阿波罗……而这个阿杰,是否还记得她——他口中的阿缇米丝?一股不安霎时浮上心头。
这时,阿杰掉头看向丁薇霓,眯眼笑道:“想必这位就是……”猝然像被人掐住喉咙一样哑掉,还很戏剧化地双眼突出,教人立刻明白,阿杰认出了她——
聂鸣锋面色一凛,霎时间,胸口像有根弦被使劲拉扯那样绷紧,不,他不能任这情况发展下去,更不能接受以这种突发方式在她面前曝光。他连呼吸的时间都没浪费,动作矫捷,一个箭步跨前,阻隔在阿杰与丁薇霓之间。
阿杰确实认出了她,虽事隔多年,可他对美女向来有过目不忘的本事,何况他不只记得那张照片,当年还在丧礼上见过她本人,此时的震惊无以复加。
“你们两个怎么会——”一句话差点脱口问出,好在他够机灵,一见好友使眼色,马上会意,嘴巴开合几秒,舌头硬是给它转弯:“……这么相配。”
“哈哈哈!”突兀爆出大笑的,是毫不知当中利害关系的观众尼克。“哦,拜托……这种感想,有必要用这么惊骇的语气发表吗!”他笑弯了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