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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页

 

  亭亭:“多挑剔。”

  “你又不打算公布你的作品,左右不过是邬先生一个读者罢了,烦什么。”若人笑。

  能不能把今年暑假所发生的一段小故事写出来?好像太卑微了,不过是身边的琐事。

  但是邬先生的确说过,想写什么,就坐下把它写出来,除出战争与和平之外,读者也愿意看其他的文字,不然的话,一直为求伟大的题材而拖延动笔的日子,到老来眼高手低,最多成为一个酸溜溜的评论家,论尽人家的作品,但本身没有作品。

  这是文人最尴尬的结局,会弹,不会唱。

  亭亭摊开了纸。

  若人穿上外套。

  “你那儿去?”

  “创作是很私人的事,我还是任你一个人冥想。”

  “那多寂寞。”亭亭惊道。

  “是的,”若人表情有点恻然,“你没想到过呀?写作是最孤寂的工作。”

  亭亭撒赖,“那么我同你集体创作。”

  “集体怎么创作?”若人笑,“连化学工程学生都知道这是行不通的:所有的时间用来辩论,作品非驴非马。”

  亭亭发呆。

  “好好的写吧。”

  “你上什么地方玩?”

  “看电影,散场再来找你。”

  亭亭兴致索然,“算了,明天见吧。”

  “明天读你小说的第一章。”

  “我又不是印刷机,一天怎么写一章。”

  若人耸耸肩,开门离去。

  小说还未写成功,亭亭已经这样有小说家的脾气了。

  离开亭亭家,若人玩到深夜。在泳池游毕水,即时回家换衣服,赶出去同朋友大吃一顿法国菜,再看电影,意犹未足,再泡咖啡馆。

  到了家,把午间摊开在床上的裙子拨开,倒头大睡。

  若人有她的哲学,三年内就要毕业,还余多少个暑假?不玩白不玩,踏出校门是起码十年八年的奋斗期,届时酸甜苦辣够你尝的。

  刚进入梦乡,床头电话响起来。

  过很久很久,若人才挣扎著取过话筒。

  那一头是亭亭全然没有睡意,兴奋的说:“大纲与人物表已经出来了。”

  若人唔唔呀呀,还未醒来。

  “喂喂,你已经睡了?”

  “呵欠。”

  “真扫兴,明天一早我来找你。”

  “啊啊。”亭亭摔下电话,看,就是她好朋友,小中大学的同学,心腹姐妹,现在要她听听故事大纲,她都不感兴趣。

  第二天一早,亭亭便带著笔记本子去找若人,把她自床上掀起来。

  “哎呀,”若人看看闹钟,“才八点半,你疯了,莫非是一夜未睡。”

  “给你猜中了。”亭亭把笔记本子按在胸前,笑吟吟喜孜孜的说。

  若人奇说:“你的样子好像在恋爱。”

  “口气真大,你恋爱过吗,你知道恋爱中人是什么样子?”

  “真的,”若人起床漱口,“惭愧之至,连恋爱都没谈过的人,有什么资格写小说。”

  “可以想像,他们都说,想像比实情好多了。”

  若人坐在亭亭面前,“把你的幻想说来听听。”

  “好,你仔细听著。”

  “说呀。”

  “一个女孩子,在某年暑假,认识了她从外国回来的表哥──”

  “我的天,陈腔滥调,不知多少人写过,此刻坊间杂志上的流行小说都不用这种题材了。” “别浇冷水好不好?”

  “你应该写与生活有关的题材。”

  “像什么?”

  “像到东欧去旅行一次,以苏联的核子意外为背景,写现今波兰人民的心态。”

  “去你的,这同我们有什么关系。”

  “你要关心世界,小说家眼光要远大。”

  亭亭奋力反抗,“脚边的事还搅不清楚,还挑战世界呢。”

  若人问她:“你真打算写这种小眉小眼的题材?”

  “我喜欢。”

  “写吧。”若人一付事不关己。

  亭亭几乎有点恨她,“有日我成了名,要你好看。”

  若人笑问:“女主角长得很美吧。”

  “总之看上去不比你我差。”

  “这是公式,女角标致,男角潇洒。”

  “你想我写什么,一群乞丐?”

  “狄更斯写的‘苦海孤雏’中就有一大群乞丐,不知写得多好看。”

  “若人,你再唱反调看我不揍你一顿,各人才华不同,你就让我写我所愿写的题材好不好。”

  “好好好,形容你的男主角给我听。”

  “他学问深相貌好品味高──”

  “对,长得似当庄逊,有博士文凭,腕上戴康斯丹顿薄白金表,哈哈哈哈。”

  亭亭拾起枕头,一下摔过去。

  “救命,救命。”若人跳起来逃命。

  亭亭哈哈大笑。

  闹半晌,若人坐下来,感喟的说:“这样的好时光,不知还剩多少。”

  “还是有很多的,”亭亭安慰她,“友谊永固!”

  “不,我指这样的心境,无忧无虑,单顾吃喝玩乐。”

  亭亭说:“说起吃,快拿水果出来招待我。”

  “说真的,我不愿长大。”

  “我知道,你想成世放暑假。”

  “说得不错。”

  “有了有了,”亭亭叫起来,“这篇小说,就叫‘暑假过去了’,象征主角终于要面对成人的责任。”

  “唷,还挺有社会意识的嘛。”

  亭亭白若人一眼。

  当日下午,她坐在书房内,摊开纸,写将起来。

  身边开著无线电,音乐悠扬,一边放著大壶冰茶,每写三数行,站起来,踱踱步,其味无穷,管它写得好不好,单是一这份乐趣,已经价值连城,把它当作终身嗜好,既可消闲,又可娱人,不亦乐乎。

  亭亭写到女主角回家进房间换衣服,一叠声问女佣:“新买的两双鞋呢,搁哪儿去了?”

  回答她的不是家中的老佣人,是年轻男人低沉富魅力的嗓子:“你是卡洛琳吧。”

  原来他是她表哥,自外国回来,借住他家,他们自十岁后没见过面,小时候,他老作弄她。

  亭亭沉吟:“卡洛琳,这名字太洋化,要换一个,也不能叫小宝小凤,非得挖空心思好好的动脑筋。”

  恰巧客厅中摆著一大把玫瑰花。

  若人顺口说:“叫玫瑰吧。”

  亭亭皱皱鼻子,“不俗呀。”

  “我喜欢,我是读者不是。”

  “好好好,谢谢你的意见。”

  亭亭再埋头写,半晌又抬起头来,“表哥呢,表哥叫什么名字。”

  “阿尊阿积。”

  “不大好吧,我又不是写苏丝黄。”

  “留空白,想到再填上去。”若人说:“再讲,姓名有那么重要?”

  “当然,”亭亭放下笔,“中国文字是像形的,姓名可以把人的样貌性格出身刻划出来。”

  “哗,这么厉害。”

  亭亭又低下头来写,直到傍晚,她摸一摸发酸的脖子,写完第一章。

  “才三张纸?”若人问。

  “见人挑担不吃力。”

  “拿来看看。”

  亭亭递给她。

  若人十分钟就看完。

  “怎么样?”

  “像足少女日记。”

  “这是褒是贬?”

  “你确是少女,有这种风格也是应该的。”

  “还有呢?”

  “故事刚开始,情节还不明朗。”

  “你就差没打呵欠。”

  若人笑,“你们文人就爱这样,为了平平无奇的作品,自以为金科玉律,巴不得读者焚香沐浴跪著拜读。”

  亭亭抬起头,“我可没那么想过,如果我以写作为业,主旨是为读者解闷。”

  “娱乐?”

  “是。”

  “人家会说你胸无大志。“

  “娱乐是很正经严肃的事,人人需要娱乐。”

  “老学究不这么想。”

  “我不认识老学究。”亭亭笑,“管他们呢。”

  若人点点头。

  一日写千多字算是很好的成绩,两个少女放下正经事去逛公司。

  走到玩具部,听到一个女孩子叫人:“家明,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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