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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次检验报告是百分之九十六点六没有受到污染。”他略带骄傲地同意道,然后看到她含蓄地掩口打个呵欠后,踌躇了一下子,才有些不情愿地走到门口。“就这样了,希望你能睡得舒服。”

  终于一个人了,汤妮轻轻地舒了口气,开始打开行李,拿出这个周末她所需要的东西。当她表示自己很累的时候,所说的完全都是真话,但是不管怎样,她都会拒绝史恩的邀请的。他很不错,而且就许多方面来说,她都为他感到遗憾,但是这并不表示她会比现在更深切地介入他的问题当中。她之所以到这儿来,只不过是为了度一个安静的周末而已,别无其他目的。

  他的大哥在个性上可真是同他一点也不相像。可是他们为什么在那么多适当的人选之中,偏偏选中这个最不适合经营旅馆的人,来主持这家“铜湖宾馆”呢?史恩的能力应该不仅仅止于此而已。

  她去重蹈覆辙了,她不禁摇头苦笑。史都华家族企业的政策,同她一点儿关系都没有。假如史恩想离开的话,就应该自己站起来。只是她必须承认,要对付象瑞福·史都华这种人,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她只有暗自庆幸自己不必再遇着他了。

  第二章

  第二天清晨,风和日丽,晴空万里。汤妮在七点半的时候就跳入湖中洗澡。她很惊讶的发现,即使是在距离地平线这么高的地方,湖水的温度仍是相当暖和。

  不久,汤妮与一对驾驶拖车旅行的年轻德国夫妇交谈起来,他们也认为加拿大实在是一个美丽的国家。

  “这儿的景色简直就令人目不暇接”那个叫做克劳兹的先生说道:“看得我们眼花撩乱。我们拍了许多风景照片,所以在离开这儿以前,必须再买几卷底片才够用。”

  由于汤妮没有照相机,因此连一张照片都没有拍得。不过她仍是了解他的意思:一个人希望能够保留每一分、每一秒快乐的时光与美丽的景色以做为纪念。可惜的是,一般业余的摄影师都无法准确的捕捉到真实的情景。所以还不如买些现成的,由职业摄影师所拍的明信片来得好些。

  八点三十分左右,她回去吃早餐。当她用餐完毕出来时,在大厅遇见了垂头丧气的史恩。

  “恐怕你不能骑马出游了,”他怏怏不乐的宣布。“比尔在清晨稻早的时候出去了─一为了一些家庭的事务。却把咱们留在这儿弃之不顾。现在可好了,没有一个人有资格做向导带队出游。”

  “我仍然想去,”她说:“假如我随时注意路径,应该会很安全的。而且,我敢说那些马匹都是识途老马。”看到他仍有些犹豫不决的样子,她不禁感到一丝不耐。“唉!假如你那么不放心你的宝贝马匹,就跟我一起去好了。”

  “我是在担心你,”他的回答令她对自己的小心眼感到汗颜。“并不是我不想让你去,只是我对马匹并不熟悉;我一向都是靠汽车代步。”他顿了一下。“它们在上面的栅栏中,你若是选中了那一匹,我可以替你牵过来加上马鞍。”

  “这些事情我可以做,”她说:“而且我也很喜欢做。”

  “好吧,反正我也是要跟你过去。”显然他还不敢确定自己所做的决定是不是对的。“说不定我可以帮助你驱赶它们。比尔常说它们就跟人一样─一都不愿意一大早就起来工作。你现在就准备去吗?”

  汤妮穿着牛仔裤、衬衫和运动鞋,正是这一带大多数爱好骑马者的标准的装束。她点点头说:“是的。”

  栅栏是位于大门边。在夜间,这儿并不是一个特别安全,适于看管马匹的地方;她心中想着:也许在这一带根本不必担心盗马贼的问题。栅栏里总共有六匹马─一有适于远行的栗鬃马,也有娇小玲珑,快如闪电般的安帕路斯牝马。其中一匹阉马特别受到她的注意;它是一匹雄伟的灰色骏马,体能状况良好,后肢显得极为有力,叫做白银,真是再恰当不过了。

  “就是它!”汤妮指着那匹昂首嘶鸣的灰色骏马说道。

  史恩叹口气。“抱歉,这匹我可作不了主。它是比尔的座骑─一是专属于他一个人的马。其他任何一匹都可以,就是白银不行。”

  汤妮不置可否的耸耸肩,没有再争论下去。史恩已作了很大的让步,她再得寸进尺,就显得有些过份了。

  她选了在栅栏末端,两匹巴洛米诺马(产于美国西南部之马匹,脚细长,毛呈淡黄褐色或奶油色)中体型较大的那匹。汤妮一面柔声叫着它的名字─一公爵,一面走过去将它与其他的马匹隔开。公爵静静的站在那儿,耳朵朝着她的方向竖起。当她将僵绳套上它的预子时,它仍是柔顺的站在原地不动。

  当她将那匹牵出栅栏时,史恩不禁对她竖起大拇指。

  “你对马匹真有一套,”他说:“即使是比尔,通常也要花点时间才能将缰绳套上去。”

  “这全是音调的关系,”她回眸一笑。“只要音调对,其他的事情就好办了。”

  毛毡是放在昨晚马匹吃草的围篱下。要扛起一副西部的马鞍都是一件极为吃力的工作,因为它上面附有许多皮件,比英式的马鞍要重得多。汤妮猜想:坐在这上面可能就和坐在摇篮中一样;而事实上,坐在上面倒是挺舒服的。

  当史恩扶着汤妮上马时,那三个原先预定九点半出游的孩子跑了过来,企盼而羡慕地望着汤妮。

  “等我回来,我可以带他们骑马出游一个小时,”她对史恩说,看到他不置可否的默不作声,于是又轻快地补充道:“我在凡库弗工作时,我的雇主有三个小孩,比这几个年纪还小。我都应付得了的─一真的。”

  “我相信,”他笑了起来,表情较先前轻松多了。“不过那就占用了你度过周末的时间。”

  “我无所谓,”她说:“反正我也很喜欢骑马。”她回头望着那三个正在等待的小身影。“午餐后到这儿来,你们会如愿以偿的。”

  “真谢谢你,”史恩感激的说道,陪着她向大门外的草原走去。“等你出去后,我再打个电话,看看能不能找到人接替比尔的工作。别走太远唷!”

  她微笑着向他挥挥手,然后以脚跟轻触公爵的腹部,策马前行。在西部受过训练的马匹都不习惯人们以膝盖驱策,它们也不习惯人们用力拉扯辔口─一除非是在命令其停下来的时候;骑者以一手持缰绳轻触马颈的两侧来决定其方向。汤妮花了一些时间才适应过来,她宁愿以两手操纵马匹,她认为这样,才能与座骑有更多的联系。不过象今天早晨,她能再度策马驰骋,已经是心满意足了。

  当她策马前行时,公爵好象知道该往那儿走似的;转过山坡、穿越一条小径,最后到达一块平坦,可供奔驰的高原,汤妮一直到高原尽头,靠近树林的地方才勒住马缰。她闲适的坐在马背上欣赏风景。虽然铜湖已在她身后下方了,不过眼前的景致仍是美得令她喘不过气来。几里之外,另一池湖水在阳光照射下闪闪发光,后面则是被皑皑白雪覆盖着的层层山峦。在那些山锋上,积雪长年不化,下面的岩石几千年来,都没和任何改变。她感到一阵心旷神怡,几乎忘却了尘世间的俗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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