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抬起头来。“我是。”
“飞机就要起飞了,麻烦您尽快登机。”她亲切地提醒他。
没有借口再拖延,严灏只能带著遗憾与心碎登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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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除了历经明、清两朝在此定都之外,亦是现今中国的首都。在过去,它不仅承袭了五百年的文化薰陶与历史变迁:在未来,它更扮演著领导中国走向时代尖端的角色。
身为中国通史系教授,北京曾是严灏一心向往的城市。
在这里,处处是历史,看得见、听得到、摸得著。他不只千百次的想过,当他来到这里,他一定要亲自造访故宫紫禁城,他要登上长城了望群山,他要亲自走下地宫去看明代帝后十三陵……
但是,他到这儿一个月了,哪里都没去。
他唯一所做的,就是待在北京大学的宿舍里虚度晨昏。
严灏知道在开学前,他必须要写出本学期的教学计画,但是……天哪!他半点动力也没有,也根本不在乎什么该死的教学计画。
他想回美国、想回家,想念他的妻子、想念他那尚未取名字的儿子,还有那只叫雀斑的小狗……不管怎么说,它总是家里的一分子。
严灏烦躁地站了起来,从书柜下层的抽屉里拿出一封信。
那封信已贴好了邮票,收件人地址也写好了,信件的内容他更是早已背得滚瓜烂熟,他只要将封口上胶,投入邮筒,就一切OK。
然而,这么简单的动作,他却办不到。
他怕殷蔷一旦得知他的地址,她就会毫不迟疑地将离婚协议书寄到他手里,而他现在还承受不了那样的打击。
他颓唐的抱住头,不知道自己到底该怎么办。
突然,门板上传来两声礼貌的轻敲。
“严灏?”
严灏望向来者,勉为其难的露出微笑。
“什么事?唐教授?”
唐华,一个年约五十岁的老教授。从严灏来到北京大学的第一天,他就特别照顾这个远道而来的后生晚辈。
“我就猜你一定还在宿舍里。”唐华露出慈祥的笑容,“一起去吃晚饭吧!我今天在‘全聚德’订了位子。”
“噢,不了,我……”他正想婉拒,但老教授已经不由分说的拉了他就走。
北京人大剌刺的率性,严灏告诉自己必须学著习惯。
全聚德的烤鸭,名动天下,到北京来的人,没上过全聚德就等于白来了。
要吃烤鸭,世界各地都有得吃,但是创立于清同治三年的全聚德烤鸭,就是特别不一样,皮脆、肉嫩、汁多,夹著手工面饼一起吃,堪称是人生一大享受。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全聚德餐厅内的梁柱与天花板,全是镀金的景泰蓝,其镶工精细已极,金碧辉煌,令人叹为观止。
全聚德的烤鸭风味自然是没话说的,唐华一面吃一面赞不绝口,而严灏则是完全的食不知味,只是机械式的重复著咀嚼的动作而已。
“怎么样?还合你的胃口吧?”唐华问。
他扯出一抹礼貌的笑容,“嗯。”
“吃过烤鸭,接下来得尝尝大口喝酒的滋味!”唐华将燕京啤酒注满两人的杯子,道:“咱们的燕京啤酒又便宜又顺口,来,干了!”
失意的人总离不开酒,严灏自然藉酒浇愁,一仰而尽。
“好样儿的!爽快!”唐华拊掌大笑,“严灏,你有‘傍家儿’没有?”
“傍家儿?”
“就是女朋友、情妇、二太太、如夫人……嗳,随你怎么讲,反正现在年轻人流行这一套。嘿,严灏,连这都听不懂,显然你的北京话学得还不够好。”
被唐华这么一消遗,他苦笑了下,“我已经结婚了,而且有个一个月大的儿子。”
“哦?”他很意外,“怎么把她留在美国不带过来?”
严灏苦涩地道:“我们之间有些……问题。”
听见严灏这么说,唐华立刻识相的不再追问:“来,再喝点酒吧!女人啊!你是永远也搞不懂她们的。”
严灏露出今晚第一抹笑容,“唐教授,连你也不懂吗?”
“不懂,当然不懂,从来没懂过!我宁可去写十篇电力学论文,也不要去懂。”他朝他举杯,“干!”
酒酣耳热之际,两人的话匣子也开了。
“严灏,你的老婆是做什么的?”
“她是普林斯敦大学葛斯得东方图书馆管理员。”
“哦!挺好!挺好!她一定非常有气质,长长的头发,偏爱穿白色丝衬衫或套装的那种女人,对吧?”
“是长头发没错,但是其他你没一个说对的。”严灏笑道:“我的妻子乖乖坐著的时候,是很惹人怜的,不过她经常是调皮捣蛋,一刻也静不下来,而且特别喜欢跟我斗嘴。
还有,她也不穿什么丝衬衫,套装更是半件也没有。我第一次到她家吃饭时,她穿著一件浅驼色羊毛连身裙,你要不要猜她脚上穿什么?”
唐华兴味浓厚地问:“穿什么?”
“中统靴!而且磨损得乱七八糟。”
“哈哈哈……有意思!”
“她最喜欢的活动就是跳舞,尤其是佛朗明哥舞……裙子掀得半天高,两条腿在我面前踢呀晃的,每次都挑逗得我情不自禁。”
“哈哈!你那洋妞儿老婆有本事。”唐华笑著一拍桌子,“我真该叫我家那黄脸婆去学学,增加点夫妻情趣。”
“她才不是洋妞儿!”他反驳,“她可是百分之百的中国人。”
“真的?她会说中文吧?有机会介绍给我老婆认识。”
他的笑容一凝,低语:“当然……如果我还能再见到她的话。”
唐华挑眉,“你在说什么傻话?只是个小争执,何必看得那么严重?再怎么说,她总是你老婆,不管分隔多远,总会再聚首的。”
严灏淡淡一笑,没有向他解释他与殷蔷之间的情况。
唐华看了看表,道:“不早了,我得比我老婆早一点回家才行,不然等她打牌回来,又得被她唠叨一番,耳根子不得清静。”
严灏随著唐华起身,有感而发地道:“有老婆唠叨总比没有得好。”
“这是你的感触?”
“是啊!”他笑笑,“以前她跟我斗嘴时,总把我气得牙痒痒的,现在就算是要我不回嘴,静静听她骂,我都愿意。”
唐华同情地拍拍他的肩,“你真的很爱她,是吧?”
严灏慨然长叹,“是啊!除了爱,我真不知道还能怎么形容?”
“还有一种说法——”唐华老顽童似的眨眨眼,“一物克一物,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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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的月色朦胧,而他的视线也是蒙胧的。
严灏觉得自己这辈子的酒量没有上辈子好。他上辈子虽称不上千杯不醉,可也是海量,不像这辈子,才一瓶啤酒就让他醺醺然。
他独自走在寂静的校园里,四下无人,只有影子作陪。
也许这条路,他永远都得一个人走下去。
宿舍就近在眼前,他却不想进去。
进去坐什么?瞪著天花板想她到天明?
不!够了,他再也不要忍受那种寂寞。
严灏掉回头,打算找间PUB坐一晚。
“喂,你要去哪里?”
听见熟悉的娇斥,严灏如遭电殛,但他很快就冷静下来了。
不可能的,她不可能在这里,她根本不知道他住在哪里,他所听到的声音一定是酒精在作祟。
“如果你还呆呆站在那里,我可要回美国陪儿子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