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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到脚下这双鞋,她可得意了,因为这是她亲自设计研发的一款专利鞋,委托一个专做运动器材的朋友为她打造,未来也许有量产的可能。

  左右两边的直排轮各由五个小轮组成,具有良好的操控性和避震效果,每个轮子的高度会随着路况微调,就算遇到坑洞也不怕。

  最重要的是,底部轮子附有特殊扣环,上下楼梯时只要一个动作就能轻松拆卸,这让她的行动更便捷、更自由。

  她一边移动一边拨电话,这回,特别留意输入的号码是否正确。

  「喂,书呆,你赶快过来工地跟我会合,我今天下午要飞东京,得赶紧把工作交代给你。」一接通,她立刻表明去电的原因。

  「喂,妳怎么现在才讲,我人在高雄耶!」另一个书呆陈聪明,气急败坏地吼出来。

  「骗鬼,我打你家的电话,区域码是02,你怎么会在高雄?」

  「我怕漏接电话,转接到手机来。」

  「你没事跑去高雄干么?」

  「怎么会没事?最近有一个工程要竞标,我先下来看看,前几天不是才跟妳提过?」

  「反正还没开始,我的事情比较紧急,你赶快飞回来,我等你。」

  「喂,妳这人──」

  「好啦,就这样,掰。」她快速地下结论、收线、关机,一气呵成,也不管另一头的陈聪明会不会对着断讯的手机喊破喉咙。

  她顽皮地吐吐舌头,把手机随意扔进驼色背包里。

  再度恢复悠闲和从容,她纤细的身形快速穿梭在纵横交错的路面上,束起的长发随风飞扬,水泥制的都市丛林顿时变成了她的游戏场。

  她是康佳瑀,从小生长在全台数一数二的富豪之家,却没有半点千金小姐的骄脾气。

  她热情开朗、活泼外向,全身上下没有一个安静的细胞;她为人慷慨大方、不拘小节,结交的朋友来自世界各地,什么阶级什么肤色都有。

  人际关系对她而言一点都不困难,她总是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打进一个陌生的圈子,并成为众所瞩目的焦点。

  很少有人不喜欢她,如果有,百分之九十的原因是出于嫉妒──嫉妒她,不论何时何地总显得那么自在、洒脱。

  那样的嫉妒,其实也是羡慕吧?

  第二章

  单调无聊的一天又过去了。

  袁英拖着疲惫的步伐走进自家大门,他已经不再期待答录机里会突然出现给他的讯息,虽然那部错过退货期限的机器还继续摆在客厅里碍眼。

  打开电灯开关,他习惯性地把视线转向那黑灰色方盒。想不到,留言指示灯居然亮了!

  他的眼睛也跟着亮了,匆匆忙忙跑进屋内,不小心打翻边桌上放着的一杯水。他胡乱抽了几张面纸按在桌上,心里想着,会是那个女孩打电话来约他一起共进早餐吗?

  心跳不小心漏了几拍,他慌乱地揿下按钮。

  TEST、TEST、这里是麦克风试验、麦克风试验。

  咳咳咳──各位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啊!这是来自杨汉琛──你们的好朋友──的电话录音,请把耳朵打开,仔细留意我要告诉各位的讯息。如果接电话的你不是我要找的人,请记得转告,谢谢。

  本周末,我要举办一个盛大的「维扬」同学会,顺便为我即将成立的新公司招募人才,如果你正好有空,千万记得来参加,携伴同行也可以哦!

  啊,对了对了,还要告诉你们时间和地点,请在本周六下午两黠于「PARADISE」集合,请准时赴会,还有还有,记得带钱,万一被人留下来洗盘子,可就难看了!

  语音留言至此结束,袁英脑中出现短暂的空白。虽然不是期待中的声音,但,他记得杨汉琛。

  杨汉琛是袁英的高中同学,他高大健朗、聪明幽默,是「维扬中学」头号的风云人物,其声名远播的程度,连附设幼儿园里的小朋友都知道,更别说和他同班三年的袁英了。

  他在球场上的英姿不只让女同学因疯狂爱慕而尖叫,连男同学也要忘情地大喊「杨汉琛,我爱你」。

  不知道是巧合还是当真有缘,每次安排座位,杨汉琛总在他附近,因此,他有很多机会觐察这个闪闪发亮的偶像级人物。

  袁英知道,杨汉琛总是有收不完的礼物和情书,更知道他的人际关系好得不象话、存在感强烈得让人无法忽视,就连老师、教官也都对他另眼相看。

  如果要问,这辈子他曾经羡慕过谁、景仰过谁,答案绝对只有「杨汉琛」这三个字。

  现在,他居然要开同学会,而且还打电话给他!

  虽然杨汉琛用的是电话录音,人人有奖,只要名字在通讯录上头就会被告知,他还是不由自主地高兴起来。

  他没有同性恋的癖好,可对于杨汉琛,他是真心喜爱、真心崇拜啊。

  「太好了,原来这答录机没有白买。」他兴奋地喃喃自语,开始期待周末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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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烈日当空。

  袁英曲着高大的身体,艰困地窝在旧款MINI小车里,方向盘使得不灵便,却勉强可以代步。

  穿梭在台北市污浊的车阵中,老旧的英国车没有空调,为了不让风吹乱发型,他硬是不开窗。

  于是,窒闷的空间里,热汗一滴接一滴滚了满脸,这些小小的不适却影响不了他快乐的心情。

  上回才被笑过,这次,他没有傻傻地穿上那件毛料西装,只着了运动裤加白衬衫──为了模仿那个率性的女孩所以穿运动短裤、为了平衡运动裤不够正式的缺憾,所以穿了白衬衫。

  他迷路再问路一共三回,好不容易才找到那家新开幕的欧式庭园餐厅,他迫不及待地将车停好,从口袋里掏出一把扁梳,对着后照镜,把头发仔仔细细地梳了几回。

  离约定时间还有将近二十分钟,他不敢先进去,只在门外的角落里等待。然后,受邀的同学一一出现了。

  看见那几张熟悉又陌生的脸孔,他多想过去跟他们聊聊,可是他的脚却不听使唤,牢牢地黏在地上不肯移动。直到──

  「啊,你是书呆,对吧?」一个娇小的女子走到他身边,对着他的脸兴奋地大喊。

  「是、是啊!」袁英被她的大嗓门吓了一跳,登时手足无措。

  「我是汪宜平,还记得我吗?」

  「记得。」

  汪宜平,班上的超级幸运星,同学们捐给她的发票总能对中奖金,是以,大家从来不缴钱,班费却怎么用都用不完。她是班上最娇小、最热心肠,也是最凶悍的女生。

  「你变好多喔,书呆,如果你没戴着这副招牌的黑框眼镜、没梳这个香菇头,我一定认不出来。」汪宜平认真地研究起袁英的脸。

  高中时除了「书呆」,他还有另一个「豆花」的封号,加上个性沉闷,袁英在班上的人际关系一直好不起来。

  不过,现在的他看起来还挺人模人样的,当然,必须先忽略掉他怪异的衣着和蠢笨的发型。

  「是吗?」他摸了摸自己的脸。

  「是啊。」她漫不经心地回答,把大部分心思花在研究这个许久不见的老土同学。

  袁英被她看得浑身不对劲,只得别扭地转过身去。

  「你干么躲?」汪宜平用力将他扳转回来,单手压着他的背强迫他弯腰,然后抬起指尖,把他额头上那一丛厚重的浏海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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