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她不是鬼,我和她玩过游戏,所以曾经触碰过她,她的手是热的,并且不怕太阳。」
「什么时候玩的游戏?」老人一副想帮他的认真神情。
乐无欢心口一紧,知道这个问题可难答了,「二……二十年前。」
「二十年前?!当时你应该还只是个孩子吧?」
乐无欢点头无语。
「那么她呢?也是个孩子?」
「不,当时她已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女了。」
「那你现在根本就不是在找小姑娘,而是在找老姑娘了嘛!」
「不!」乐无欢神情微窘,涩声道:「她没变,还是和二十年前一个模样。」
老人没有说话,只是伸手触摸乐无欢的额头。
奇怪,居然没有发烧?
「你若确定不是在作梦,那就八成是撞邪了。听老汉一句话,回家躲在被窝里好好睡上三天,然后就会没事了。」
「不!我不回去!」乐无欢一脸坚定,「在没能探出铃铛的消息,或是弄懂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之前,我绝对不会离开。」
「年轻人……」老人嘿嘿冷笑着,「不听老人言,吃亏在后面,世上那些好奇心太强的人……」他压低嗓音,「通常都会死得比别人要快一些。」
「多谢老人家提醒,但晚辈心中已有定见。」
见乐无欢无论如何不听劝,老人没好气地沉下脸,「所以你还是不肯走?」
「老人家放心,我自有歇脚处,不会打扰到你做生意的,我要在这里等,等到铃铛再度出现。」
老人瞇瞇眸,冷声问:「还没请教高姓大名。」
「乐无欢。」
他冷冷哼了一口气,「无欢?取得还真好!果真是个喜欢自讨苦吃的命!」
话说完老人转身去忙,没再理会乐无欢。
但人虽是在忙,老人心底的话可还没停下。
拗气的小鬼,你硬是不走,敢情是宁可让人玩吗?
成!撒下战帖吧,我就不信我铃铛会玩不过你!
第三章
虽是屡受挫败,但乐无欢的拗性已被引了出来,现在无论是谁来,都无法将他劝开。
除非是见到了铃铛,或是能得到任何与她有关的讯息,否则他绝不离开。
这一回借着天光日明,他再度认真地审视起老人面容及手脚动作,却和昨晚得到的结果一样,老人是货真价实的,绝非是经过易容的。
眼见乐无欢这只苍蝇确定是赶不开,老人也懒得和他多废话,径自去忙了。
既然决定要留在这里长期抗战,乐无欢得先弄清楚如何称呼老人,经过一番询问后,知道了老人叫「蔡瓜」,老婆婆则是「蔡花」,这间小栈就叫做「蔡氏小栈」。
「两位老人家同姓?」还是老婆婆冠了夫姓?
「没错,同姓,那有什么好奇怪的,在咱们蔡家庄里,个个都姓蔡!」
老人可没打诳语,自从乐无欢在小栈外的树窝上落了脚后,陆陆续续见到不少蔡氏宗亲。
例如那个叫做「蔡世厂」的蔡瓜侄子。
一个虎背熊腰,脸上带着刀疤,听说以前是专收保护费的地痞流氓,现在已经「从良」,来蔡老爹这里学做小生意的四十多岁莽汉。
以及那名叫「蔡蓝紫」的蔡花邻居。
一个有着裂唇暴牙,满脸斑痘,因为对陌生人防心太重,动不动就发出尖叫,以致三十多岁了还嫁不出去,想来这里学着多见点世面的老姑娘。
一个大腹便便,说什么要来帮忙顺带减肥的「蔡叨」。
一个只会偷吃东西、偷看路过小姑娘,以及不断打破碗盘的「蔡括部」。
更别提那叫「蔡园」、「蔡单」、「蔡豆」,甚至是「蔡尤」等等的其他人了。
他们不分男女老少个个都姓蔡,且还个个各具特色,没半点相像之处。
乐无欢在树窝上待下,随着时间一日日地过去了,他等待的铃铛始终没见到踪影,此处又偏僻,他每天唯一的乐趣,就是等着猜今儿个又会是谁来顾栈。
只是,有一件事情他始终不明白,那就是在这间小栈里,每天都只会有一个人出现在里头干活,收帐、跑堂、厨子大小工作全由一人包揽,蔡老爹夫妇也还真放得下心,连过来盯帐也没有。
「为什么会这样?」在相隔了二十多天,终于又「轮」到蔡老爹出现时,乐无欢再也忍不住地问了。
「年轻人,你不知道现在工钱很贵的吗?咱们这是小本生意,自是一个人来扛就够了。此外,人若多意见就多,容易吵架,吓跑客人。」
「但为什么每回交班都是夜里来?夜里走?」
让他每天在进栈前都得先做好心理准备,准备再去适应一张新面孔,更本事的是他们交班时都是安静无声的,所以才会没将他吵醒。
「因为夜里凉快,方便赶路,如果能挑,谁愿意顶着个大太阳来换班?」老人答得理直气壮。
「蔡家庄究竟离这里有多远?」
「近得很,翻座山头就到了,所以那些街坊邻居或是晚辈没事可干的,才会想上我这里来打个一日短工,我都是当日计酬,做完就给钱的。」
「那你何不索性把这间小栈开在庄里,何必要翻座山头来这里?」不合理。
「因为庄里都是认识的人,赚自己人的钱,有什么好玩?」
「若真是为了想多赚点外人的钱,你们店里的菜色会不会太少了?」
「蔡氏小栈」虽然每天都有不同的蔡姓「老板」登场,但除了酒及热茶外,只有一样配菜,那就是「卤五杂」,也就是乐无欢头一天清晨所闻到的卤味香气。
乐无欢曾听蔡老爹解释,说那只大陶瓮里的卤汁可是已逾十年未换过的陈年老卤,每日只须添入新水及新酱即可,是以才会愈卤愈香。
香吗?他不以为然。
但不管是香还是臭,若是要动手吃,乐无欢可是在看了第一眼后就倒尽了胃口。
所谓的「五杂」,指的是心、肝、肠、肺、肾五样内脏,还不是鸡鸭或牛羊猪的,而是……人的。
乐无欢头一回拿着锅勺捞了颗「人心」时,饶是他再如何胆识过人,也惊愕到皱眉作呕。
毕竟杀坏蛋是一回事,顶多一刀了结,快快毙命,从不曾如此近距离兼赤裸裸地,看着一颗心与他咫尺相望。
然后他又陆续捞到肝、肺、肾等,他再也忍不住用力抛下锅勺,冷声怒喝道:「你们开的是黑店?」莫怪老婆婆见了山贼都不害怕。
老人撇唇冷笑,「东西是卤得黑呼呼的没错,但这样就叫黑店?」
「将人心、人肺等内脏卤来卖给人吃,还不叫黑店?」
「啐!送你『一颗心』,自己去摸清楚!」
他从锅中捞出一颗心,用力塞进乐无欢掌里。
「没错,这玩意儿是按着内脏模样制作出来的,但材料却是豆筋混入了面糊,口感脆软,嚼起来喀滋喀滋作响,好吃又带劲,你要不要尝尝?」他嘴里说尝尝,眸底却闪着异芒,也不知是怕对方真的吃,还是怕他不吃。
乐无欢用手按了按那颗「心」,感觉它的弹性后,就将东西还给蔡老爹,明摆着敬谢不敏。
「既然只是豆筋,干嘛非做成这种样子?看了不会影响食欲吗?」
老人沉下脸,转身将已被摸脏的「心」扔进一旁的馊桶里。
「年轻人,你的问题会不会太多?东问西问样样有问题!店里几个人来去?卖些什么东西?接下来是不是连我的祖宗十八代都要挖出来问?告诉你,我卖东西给人是要挑客的,你嫌我东西模样古怪,我还要嫌你问题太多呢!我做我的买卖,你耍你的脾气,只管继续傻咚咚地等你那什么铛铛、咚咚的吧,少来教我如何做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