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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 页

 

  她怔怔地躺在床上,听着自己不稳定的呼吸,不平静的心跳,她的心疼痛得那般厉害,居然还能跳?她不如让心灵滴干了血,死了倒也干净俐落。她情愿现在死,因为现在她心中充满了爱,充满了思念,死了——一定也美丽,也凄艳,总比干瘪瘪无爱无恨、无风无雨也无晴来得好!

  思烈现在在做什么?教书?上课?他不会后悔答应她不再见面的要求吧?他会不会像她一样心痛?一样挣扎?一样了无生趣?他是男人,他不会这样,一定不会,他一定——不怎么在乎!

  想到这几个字“不怎么在乎”,像一根尖针直刺心口,他——是不怎么在乎她的,是吧?当年是,如会也是,要不然他怎么连考虑也不要地就答应了她不再见面的要求?傻的是她,痴的是她,活该受苦的也是她!

  她这么一躺就躺到中午,母亲进来叫她吃饭时她假装睡得很熟,母亲张望了一阵,叹口气,悄悄地退出去。母亲会不会把她的情形告诉父亲?但愿不会,父亲那样的老道学,老古板,不把她骂死才怪!

  迷迷糊糊地居然弄假成真,她睡着了。她睡得并不安稳,一连串的乱梦缠扰着她,她见思烈,一次又一次的她为他哭,为他笑,为他快乐,为他失意——然后她醒了,一脖子的汗,一枕头的泪,她——怎么办呢?

  看看表,快五点了,她睡了多久?表坏了吗?抹一抹脸上未干的泪痕,走出卧室。

  母亲仍然坐在客厅。

  “潘少良有电话来吗?”她问。和少良出去散散心是对的,少良是最合适的黄金海岸。

  “他今晚没空,有个病人要开刀,”母亲摇摇头。“他明天一早来!”

  李颖摇头苦笑,有的时候想闭着眼睛,咬一咬牙嫁了人算了,看来——还并不容易。别的人还未必看得上她,她没有自北流行的人工美,她的鼻子、眼睛、嘴巴全是自然的,没一磅磅的石蜡。她也鼓不起勇气去做一对酒窝,加大胸脯,填高臀部,她有的只是一腔执着,一身傲骨,这不值钱,在今天的台北不值钱!

  “没关系,我——去翠玲那儿,”她做出很愉快的样子。“天气凉了,翠玲的儿子也该钻出来了吧?”

  “吃完晚饭去?”母亲问。

  “现在去!”李颖怕母亲再啰嗦,转身回房。“我换衣服,你别担心翠玲会饿着我!”

  她穿了一件真丝衬衫,是今年最流行的毕根第酒红色,又穿一条同色的薄呢裙子,再拿一件黑丝绒外套,大步地走出来。

  “我走了,妈。”她说。

  “早点回来!”母亲追在背后说。

  “妈,我才十五岁吗?”她笑了。

  她反正有太多的时间,她就搭公路局的汽车到台北,黄昏的台北尤其是火车站一带,简直是人山人海。好不容易找到一辆计程车,她坐上去——到哪儿去呢?当然不去翠玲那儿。她不能这副德性的去见翠玲,包管被她骂上三天三夜。计程车司机在问,去哪里?哪里——啊!“信陵”吧!到那儿去摆个摊子,别管是人约她或她约人?

  “信陵”还是老样子,她随便找了张桌子坐下,没有食欲,叫了一杯咖啡——来“信陵”只喝咖啡?难怪侍者的脸色不怎么好看。

  她也不在乎——在现在,她还有什么可在乎的呢?把心一横,找个顺眼的男人上床,反正还不是那么回事,难道还能像林黛玉吐血而死,她才不会那么没出息!

  咖啡来了,她唱了一口,真的,又不够香浓——算了,讲究那么多做什么?坐在对面那个男人色迷迷的眼光,分明当她是九流明星!

  坐了一阵,不,她也不知道是一阵或是很久,反正咖啡也冰冷了,音乐也停了,对面那个色迷迷的男人也不见——钓到一个隆胸盛臀的妞儿吗?她看一看表,上帝,十一点?她的表今天发了疯?失了常?怎么会十一点呢?她在这儿坐了五个钟头?

  胡乱地抓了五张一百元的钞票,她必须多给一些作霸占人家座位的补偿。然后拿起皮包就往外冲,才冲第一步,脚跟就被粘在地上,坐在酒吧上,目不转睛望住她的可是——思烈?他——他们终于又见面了!

  她的心又乱又紧张,又莫名其妙的喜悦,莫名其妙的温暖,不痛也不再流血,她竟又见到他

  她咬着唇,不受控制的泪就像泛滥的河水,破堤而出,此时此地——她怎能流泪?又怎能被他看到?他——来了多久?凝望了她多久?上帝,她怎么全无所觉?垂下头,用尽了全身的力量,她冲出门,冲上楼梯。披在肩上的黑丝绒外套掉在楼梯口,她也不理不管,任由它去吧,只不过一件外套,她不能让他看见泪水,不能——

  冲上街道,四周已是一片寂静,夜深了,已有初冬的气息,单薄的衣衫使她感觉到冷。她下意识地用双手环抱住双臂,一件外套轻轻落在肩头,泪眼中,她仍看见是她掉在楼梯上的黑丝绒外套——

  转身欲行,一只强有力的手握往了她纤细的手臂,才一接触,她整个人崩溃了,随着那强而有力的手,她扑进了他的怀里,任泪水弄湿了他的衬衫。

  天地万物都随大地静止在黑夜中,再没有挣扎,再没有回避,再没有掩饰,再没有虚伪,也再没有骄傲。

  沉默的哭泣也慢慢静止,她冰冷而颤抖的手也温暖了,稳定了。她慢慢站直了身体,慢慢抬起头,坦然无惧,勇敢坚定的凝视着那张漂亮的、深沉的、却柔和温暖的脸。他那总显得冷漠的黑眸盛满了一种——一种令人心跳的温柔,他那感情丰富的嘴唇有种难言的性感,他的专注,他的凝肃,他的温柔,他的了解,他的传惜,还有他义无反顾的坚定形成一种好动人、好动人的力量,缓缓的包围着她的全身,她的心灵。

  她深深吸一口气,如果她在这时死去,她也绝无丝毫遗憾,思烈,这男人中的男人已征服了她顽强、骄傲又固执的心,他们的感情,他们的精神,他们的心灵已合而为一,在黑夜中发出永恒的光辉。

  “来,我送你回家,”他紧紧地握往她的手,他告诉自己,今生今世,他永远不再放手。“太晚了!”

  她柔顺地任他握着,任他带她上车。

  心灵平静是那样快乐,那样舒畅,那样安详的一件事,以往——她真是太傻了,她是在跟自己过不去,是吗?

  “保时捷”平稳地驶在空旷的街道上,小小的车厢里沉默而静谧,温柔而愉快,他们都不出声,他们都不想打破这种美好的气氛,直到将近阳明山脚。

  “为什么你会在那儿?”她终于问。

  “我很闷,想去喝杯酒,结果看见你坐在那儿!”他说。

  “你来了多久?”她再问。声音里再无一丝冷傲。

  “四个钟头!”他微微对她一笑。他是那种不需要笑就有足够吸引力的男人,这笑——怎么说呢?令她心弦震动,永不停止。“我以为你在等人,我以为你不愿意见我,所以我没有过去!”

  “我是在等人!”她也微笑,那微笑像一朵盛开的百合。“等一个拿去我心的人把心还给我!”

  “我不知道,在你面前——我一无是处,我总是错,一错再错,”他摇摇头,自嘲地笑。“或者是我迟钝,或者是我——根本不敢这么想,我真——这么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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