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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开玩笑!”她笑得勉强。“坚是打工的!”

  “多少人想一辈子也打不到他那种工,”他摇摇头。“他看来很年轻,怎么爬上去的?”

  “也不太年轻,三十七岁了,”她笑。“他中学毕业就一直在美国念书,后来进了公司,做了几年再被派回亚洲,如此而已!”

  “如此而已?”他说:“说的如此轻描淡写,世界上有那么容易的事?”

  “他工作很认真,很努力,她终于说:“他也从没忘记进修,所以跟得上时代吧!”

  “他是个难得的男人,至少你心目中这么认为,是不是?”他问得很特别。

  “当然!””她回答。然后心中一怔,为什么要跟他谈坚?这完全没什么道理的。“你——什么时候回去?”

  “晚上——有可能一起晚餐吗?”他声音中有太多的真诚。“我是说——我和你。”

  “不行,我答应坚和小宝一起吃!”她反应迅速的。“你——也可以一起!”

  “这样方便吗?”他问得十分可恶。

  “事先没有告诉他,或者——下次吧!”她很自然的。

  “下次。”他点点头。“不过,下次我希望有机会单独陪你吃一次晚餐。”

  “为什么要单独?”她忍不往问。

  “没有原因,”他黑眸中光芒动人。“我只是这么向往和希望,那么多年的老同学,老朋友,而且——我有些话想告诉你。”

  “你现在就可以告诉我1”她说。

  “下次说!”他望着她。“卓尔,你几乎连身形都没有改变,我记得你以前有件粉红色裙子,还有件同样的短短小外套,很漂亮!”

  啊!那套粉红色衣裙,她怎会不记得呢?那是父亲送的十七岁生日礼物,第一次穿它就是——就是和毕群去参加舞会,那一套衣服实在很漂亮,她真的记得;

  “我几乎不记得有那么一件衣服了!”她努力使自己笑得自然些。

  “你该记得,我们那夜一起在台北空军新生社跳舞,是你生日,乐队还为你奏生日歌,”他真是完全记得。“你还告诉我,那套衣服是你父亲出任务,到菲律宾克拉克空军基地的PX(美军眷属福利社)买的!”

  “你记那么多以前的事做什么?”她摇摇头。突然有个感觉,今天他来——不是只为顺便看看她这么简单。

  “不是我要记得,它们根本就一直在我心里.脑里,”他慢慢地说:“有些事——一是没办法忘记的!”

  她有些色变,他来,他说这样的一大堆话是为什么?

  “不能忘记也过去了,是不是?”她只能这样说。

  “记不记得我那个破提琴?三百九十九块台币买的?还在,我还在用。”他转开话题。

  “我记得你以前爱拉小夜曲、流浪者之歌。”她说。

  “今天我拉‘梁祝’,”他微微摇头。“因为现在我比较懂,也比较有感情。”

  她震惊地望往他,他难道还指望——再发生什么?不,不,怎么可能?已经过去了十六个年头,彼此从青少年变成成年人,怎么还可能?

  “提琴我带来了,在车上,你可愿听?我去拿!”他站起来。

  “不——”她声音极度不平稳。“不,下次吧1”

  “好!下次。希望下次有机会。”他说:“卓尔,记得吗?以前同学总爱把我们名字连在一起,对不对?”

  对!卓尔毕群,卓尔不群,不是吗?

  但——还是过去了,已十六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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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卓尔和坚白带着小宝终于飞到了纽约,卓尔的弟弟卓凡来接他们,把他们带到一条隧道之隔的新泽西州家里。

  比起香港的寸金尺工,卓凡的房子简直就是香港的亿万富豪才住得起的。连地下至共有三层,前后院有一索上大,六间卧室,四套半法至,而价钱只不过与香港好一点的地区买一层八九百眼见方的楼宇相同。

  他们是黄昏到达的,略进晚餐之后,立刻回卧室倒头大睡。说实话,在LA停留的三天并没有消除长途旅行的劳累,再加上又飞六小时的行程,他们真是一下子就睡着了。这一觉醒来,已是第二天的下午,他们几平睡了二十四小时。

  “看你们睡得那么好,所以没叫你们午餐。”卓凡在客厅看报纸。“完全恢复了吧?”

  卓凡在大学里当教授,三十一岁,是非常标准的读书人,他正在放暑假。

  “我的感觉是愈睡愈累;”坚白说:“但是四周太静了,竟是醒不来,我们已习惯香港的噪音。”

  “我只是肚子饿得发昏。”卓尔说:“让我去厨房找找看有什么东西可吃。”

  “晴在上班前做了凉面,配料都在冰箱。”卓凡说:“你们只要享出来就可以吃,还有热一热罗宋汤!”

  沈晴是卓凡的太太,卓尔的弟媳,在一家大电子公司当研究员,才二十八岁,已享到博士学位两年了。

  “让我去弄!”卓尔快步走进厨房。在美国,所有的一切都要自己动手,除非你年薪有百万,否则绝少清佣人。

  沈睛是个能干的太太,凉面做得漂漂亮亮,还有黄瓜丝,绿豆芽,炒肉丝等已弄得整整齐齐。卓尔把它们全搬出来,又开火热了汤,五分钟之后就叫坚白他们来吃!

  卓凡是个随时随地可以吃得下东西的人,从小被卓尔笑他暴饮暴食,他也不在意。他陪着又吃了一碗凉面,喝了半碗汤。

  “真服了你,你肚子不会胀吗?”卓尔摇头。

  “我运动量大,”一八三公分高的卓凡举一举手臂。“除了早晨跑步,黄昏做室内运动外,每星期天我还去驾小型飞机,我能大量消耗热量。”

  “休息一下我也想去跑步,”坚白说:“从美国调去香港之后就没跑过,最多打几场网球,我怕就有肚腩了”

  “小心中年发福”卓凡笑。“三十七岁了呢!”

  “我陪你跑步,爸爸!”小宝在一边嚷着。自从坚白带地去玩过“迪士尼”乐园后,她和父亲感情特别好。

  “我也去,”卓凡摸摸肚子。“今天是多吃了一点。”

  卓尔一边收拾桌子一边摇头。

  “我是不去跑步的,才吃完,我怕盲肠炎。”她说。

  “我们早已割了盲肠。”卓凡和坚白一起说。

  “我没有割,但我一定要去。”小宝睁圆了眼睛,非常坚决地说。

  “你骑弟弟的小脚踏车跟我们跑。”卓凡说。

  小宝高兴得拍手,小孩子的喜怒哀乐就是那么直接的。卓尔不理他们,径自到厨房里把碗筷洗干净。

  她一直很少做家事,更难得进厨房,在香港一切有佣人代劳。现在自己做做,也另有一番乐趣,做一个平凡的主妇,一定也很快乐。

  回到客厅,发现坚白和卓凡都走了,还带走了小宝。屋子里就剩下她一个人,连卓凡、沈晴的四岁儿子也在幼稚园没回来。

  她倒在沙发上,真没道理,睡了二十四小时,现在一吃饱又想打磕睡,再这么过下去,她不变成大胖子才怪——突然她想起了毕群的话,毕群说她的外貌、气质、身材都和以前没有两样,毕群是逗她开心吧?认识毕群时还不到十七岁,而现在已经三十三岁,中间经过了十六年,怎么可能完全没变。至少,她有了经验,加添了自信,而目成熟了,也累了。

  她是觉得累,否则不会不顾一切的出来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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