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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天 黑夜

第 16 页

 

  很多女孩子希望有王子骑著白马踏踏而来,然而这王子若果养不活你,又有什麽用?

  我颇有点心灰意冷,单身女人如果没有一份工作,那是不行的,凡工作都有倾轧、排挤、斗争——除非阁下一辈子被压在最後一层,被压的滋味更不好受,故此只好向上爬,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我把头理在桌子上,在江湖太久了,咱们像定了型似的,很难走回家庭去。但我是这么累,我叹息,除却天边月,没人知。外表看上去,也还是一个焊强的时代女性。

  我刚安定没多久,美国人森姆探进头来,「怎么,颜,又郁郁不欢?」他是国际营中最公道的一个人。

  「你想我怎麽样?」我反问:「跃上办公桌跳肯肯舞?」

  「别拿我出气,访问杰出国际科学家一事,是否由你负责?」森姆问。

  「不是!怎麽推到我头上来?」我气愤,「那两个新丁为什麽不做?」

  「嘿,新丁得宠,你不得宠,总之你支老丁的薪水,做什麽工作有什麽关系?」

  「我要是跟日本人唱歌跳舞去,又自不同。」我说。

  森姆讶异,「 值得吗?他的薪水才比你多一两千,他又不能捧你上天。」

  「可是他能叫我受闲气。」我闷闷不乐。

  「谁不受气?」森姆说:「别说我阿Q。」

  「不会,我比你更Q,我乾脆姓Q。」

  「这是联络的地址电话,你好自为之吧!」森姆出去了。

  我无奈,背上相机,出发。

  那科学家年纪很轻,是中国人,长得很端正,一表人才,十分出色,姓陆。我为他做了一个很短的访问,便打道回府。反正写什么都会被日本人批评得树叶都落,他咬定了我不行,渐渐连他自己都相信起来,此刻,恐怕就算我答应与他出去吃饭跳舞,都来不及了,他仍然认为我是小学程度,人在上,我在下,除了忍无可忍,重新再忍之外,别无他法,每一间公司,每一个机构,都少不了这样无理取闹的人。

  管伙计合理、听话,持大学文凭,有十年经验,他还是爱踩就踩、一只臭皮鞋压上面孔来。

  每天早上,我在搽五百元一罐润肤霜的时候,就同自己说:这麽好保养为的是什麽?又没有丈夫儿女来吻别,不过是回公司去贴上司的冷屁股罢了,唉。

  可是天天还得做下去。

  习惯了。

  德国人议斯问我:「你不舒服?」

  「吃不下饭。」

  「看开点。」他笑。

  我坐下来,匆匆忙忙写好一篇访问,没有什么精粹可言,平平稳稳,普普通通,交上去。

  日本人出来说:「为什麽不自己交进来?别老叫信差走来走去好不好?」

  「好好好,我以为你关着门,不想人打扰你。」我仍然息事宁人,怎么都不同他摊牌。

  他拿著访问,看都没看仔细,「这开头不好,谁会看这样的句子?重写过。」用铅笔一笔勾销。

  我心想笑,又觉得不是笑的时候,从是挂上一个愁眉苦脸的面具。

  「你明白我说什麽?我猜想你不明我说什么。」他吼。

  我仍然一丝火气都没有。「我明白,我当然明白你说什么。」

  他进房去关上门。

  我耸耸肩。

  法朗索娃走过来,「干嘛?他跟你是耙上了。」顶关心的,「你什麽地方得罪他?」

  我问:「你真想知道?」

  他点点头。

  「三个月前,我前任老板临走之前同他说,颜回的稿子最好。这一下子赞坏了,如果我前任老板对他说,我简直可以代他的位置,我早就变成八块。谁想害死谁,就在他老板面前夸他你明不明白?」

  「我完全相信。」法朗索娃点头。

  「下了班去喝酒吧!」

  「好。」法朗索娃问:「你头不痛了吗?」

  「债多不愁,虱多不痒。」

  借酒浇愁,难怪中环酒吧,到下班时分挤满了酒客。

  大冢江湖混饭吃,谁当真救国救民?得过且过,但日本人偏偏日日跟我闹,他是想我辞工吧!但是我不会那麽做,不是不想争一口气,而是无处可去。

  喝到第三杯的时候,有人同我说话:「颜小姐?」

  我转过头去,「咦,陆先生。」是那个高温物理专家,心里有些高兴,我难得见到一个公司以外的人。

  他温和的笑,「下班来轻松一下?」

  「麻木一下。」我更正他。

  「不介意我坐你身边?」

  「欢迎之至。」我喝了一点酒,活泼起来,用手撑著头,微笑,「请坐。」

  法朗索娃说:「喂喂,这是我的位置。」

  「滚开,」我说:「别吵。」对陆说:「那是我的同事,不必理他。」

  「你们那里外国人很多吧。」

  「简直没有中国人,只我一个。」我笑。

  陆说:「不过像我这样的中国人,也同洋人差不多,我在多伦多十三年了。」

  「那麽久?不过普通话还说得很好哇。」

  这时议斯过来拍拍我肩膀,「不是说头痛吗?」

  「去地狱。」我说。

  陆笑,「你的中洋外交法很特殊。」

  「外国人,不必对他们好。」我懒洋洋的说。

  陆看看我,「从没听过这样的论调。」

  「如果你像我这样,天天受著洋气,你也会学我。」

  「真的有那麽多气受?」他笑。

  我凝视他,「你们这种顶尖专门人才是不会明白的,像我们这一行,任何人三个月就可以上手,人才过剩,老板才不在乎谁去谁留,况且各人学历又杂,学徒出身的瞧不起大学生,大学生又不喜欢学徒。」

  他点点头。

  「不好意思,认识才三小时就吐苦水。」

  「大家同胞,有话不妨说。」他幽默。

  忽然之间我很感动。

  没有人关心我已有三四年,忽然之间我有向他倾诉我的一生的冲动。

  三十岁的女人,前半生的故事长过一本书,说不胜说,也无必要说,我忍下来。 「吃过饭没有?」陆问。

  「没有。」我盼望地看著他。

  「我们一起吃。」他站起来。

  议斯与法郎索娃,还有亚方素也在,都齐齐叫出来,「喂喂,颜,你到什麽地方去?」

  我说:「我与中国人去吃饭,请大家记得我也是中国人。」

  如果妈妈听见,一定认为我放浪得离了谱。我也费事多讲。

  到了餐馆,酒意去了一半,有点窘,只好继续喝酒遮丑。

  再下去我会醉,我知道大事不妙。

  「别喝了,明天还上班呢。」陆温言的说。

  我放下了杯子。从来没有人劝我不要喝,第二天头痛是一回事,同事们至多抱着头欲仙欲死,但少有人觉得我会受不了,每个人都觉得我受得了一切——拿男人的薪水,做男人的工作,男人受得了,她也该受得了。

  我感喟。

  他说:「我会在香港留下来。」

  「那很好,」我说:「你是反潮流的,现在大家都嚷着要走。」

  他说:「找到工作,就不想离开。」

  我一味点头,他替我叫了清淡的菜式。

  我想:妈妈要是看见他,那才高兴呢,准把他当乘龙快婿。这样的华籍男子是吃香的。

  我默默吃完饭,由他送我返家,这也是崭新的经验,通常我们在酒吧外分手,一声呼啸,便各散东西,哪有送到家这种事,不可能。

  送到门口,居然有点依依不舍,中国男人就是这点细心与含蓄,他双手插在袋里,等我开口。

  我说:「今天晚上很高兴。」

  「我也是。」他说。

  我补上一句衷心话:「很久没有这么高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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