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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确是如此,但由他口里点出来,就觉得自己很廉价。那绫也不管这里是大街,指着他的鼻子说:“既然如此,你去找一个被动又小家碧玉的女人好了。”

  “才几日你就受不了。”他提醒她。

  “你再这样沙猪下去,我连一分钟都受不了。”

  “我没有批评你的意思,若有的话,请原谅我用辞不当,我只是想让你明白,我宁愿得罪十个陌生人,也不愿你心里产生任何一丝不安的感觉。”

  那绫与他对峙而立,把他的话咀嚼过后,才上前握住他的手,“我懂你的意思了,抱歉我刚才没直言拒绝那个人,让你心里起疙瘩,无论如何请相信,我不会把眼光放到别人身上。”感觉到他微微握了一下自己的手,她才释怀些,这幕小摩擦因此告一段落。

  这样的小插曲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层出不穷,生活自然不可能风干浪净,齐放的个性本就难缠不易摸透,即便对那绫情有独钟,也无法在短期内栓除劣根性,对那绫供出一切,所以很多事都是那绫自己一点一滴摸索出来的。

  譬如,跟他朝夕相处快两个月时,她心血来潮上小意大利和中国城购买山珍海味,依照外婆口诀相传的家族秘方,为他下厨做了第一顿海陆盛筵后,才失望地发现烟酒不忌的他,竟然是素食主义者!她失望地将一锅热腾腾、闪着红光的可乐猪脚往桌上一提,激动地说:“你怎么不早说?”

  他则是一脸冷漠。“你又为什么不早问?”

  “我以为……”那绫被问得语塞,急得只顾着摘除防热手套。

  “你以为什么?”他口气一种,替她把疑问说穿了。“你以为家我这么一好色的人,是吃虎鞭啃鹿茸长大的。”

  那绫不说话,回想半个月来,齐放带她出外用餐的习惯后、不得不低头承认,“也许我太自以为是了。”

  “是有那么一点。”他努嘴、她勉为其难地说:“如果你真介意的话,我愿意尝那几道肉还家。”

  “这些荤菜怎么办?”

  他比了一下天花板,“只好便宜那个住在顶楼的老家伙。”

  那绫可不愿意他为了这么一件小事而改变自己的饮食,只问:“为什么我们在一起用餐时、你从未对我所点的东西皱进眉头?”

  “为什么我该?你吃肉,但这不因此表示你是个残酷的人;我虽然不喜欢吃肉,品行也不见得端庄正直到哪里去。”

  那绫这才又了解自己喜欢他的原因了,因为他不是个假道学的人,也很少拿自己的标准来衡量别人,就二十世纪末的世代标准来评论,他该算得上是那种“好色而不淫”、“好财而不贪”的人。

  “好,既然如此,你连肉还家都甭吃了,将菜统统往上端吧!”

  于是一通电话,大大小小的盘子便在十五分钟内被狄米奇尼的家仆纶瑞走了。

  为了赢回美人心,齐放决定请那绫上唐人衔的素馆子充饥。那绫马上反应,“可以、但咱们照旧例Go Dutch,各付各的。”

  他则不耐烦地说:“我的大小姐啊,上唐人街吃合菜可没得让你Go Dutch。你只有No More Go Dutch一途可走,而且以后餐餐皆如此。”

  “你不是说你是铁公鸡,一毛不拔吗?”

  “遇上你,我发现做一只爱摆阔的中国籍公民比荷兰裔的铁公鸡有光彩得多。”

  No More Go Dutch,此后天下就太平了吗?当然没有,他们还是会为了芝麻绿豆的小事争到面红耳赤,但到头来,总有一方会让步,目前为止那绫退了两次,齐放则有七次之多,除了口头上的道歉以外,还会以实际行动来补偿她。

  近来,她常觉得自己处身在虚渺不实的梦幻世界里,没有生活的压力与人事的烦扰,就像度假一样,假期虽甜蜜,终有叫停的时候,现在她倒害怕尝试苦的东西,所以她戒了纯巧克力,只因地生命里有了更浓烈的替代品,那就是他。

  不论齐放怎么盯住狄米奇尼,不让他跟她碰头,他们还是不可避免地在安妮举行婚宴的饭店里碰面了。狄米奇尼家象只躲着猎人的老狐理,等齐放转头跟朋友打招呼时,把她拐带到阳台处,特别褒扬她下厨的手艺,让他吃上一顿道地味美的中式家常菜,而非那种以包了签纸的冒牌中国菜,除了玄之又玄的签纸后,反失了胃口。他很健谈,告诉那绫,他为齐放终于想定下来而兴奋不己,十句里,那绫只插得上一个宇一不是“YES”就是“NO”然后他可以口沫横飞地独自好几十分钟,内容都是绕在齐放身上,那种骄傲的模样,仿佛在谈自己的儿子。

  “我第一次看到那小子的作品就知道他大有可为,虽然我向来不爱用出身富裕家庭的人,只因他们到后来常变得不够专业,但齐放不一样,他跟他爸的那段恩怨,造就他肯低头吃闷亏的韧性,又因为他母亲早年调教有方,他应对进退的社交手腕比西方的绅士都高段,那种魅力连我这个罗马人都得甘拜下风。啊!小姑娘别讶异,他一定跟你说了我的坏话、但他骂归骂,一遇到麻烦事解不开,酒猛灌后,还不是拿我当吸水海绵一样倾诉,所以你日后遇上他脑筋打结,尽管来找我,我帮你指点迷津。”

  他大喝一口白兰地,指着场内一个漂亮的金发美女说:“看到那个女人了没?那是我太大,长得美、身材又好。”他摇了摇头,一脸惋惜。“可惜没脑筋。不,你没猜错,我心里是不爱她,但身体恋她。偏偏女人只有两种,一种是有智慧但不貌美的,另一种是貌美却忘记让脑筋进化的;我对前者是很祟爱,但留不住人,因为她们知道嫁我这种好色男人准要变成怨妇,至于后者呢,是留得住,但留到最后很哀怨,因为她们永远不了解我这个好色男人偶尔也会有向苏格拉底看齐的时候。小姑娘,你酒喝光了,不妨再来一杯吧。”他说着拦住一名拿着香槟托盘的侍者,取下酒杯递给她,继续说:“齐放有没有跟你提过我跟他母亲的一段往事?”

  那绫摇头。

  “他不说,就让我这个主角来说吧!我跟他妈妈以前是同学,曾在巴黎小谈过一场恋爱,但他妈妈太保守,碰也不让我碰,我只好向外发展,后来被她发现了,哇!她大发雌威、明艳照人的模样是难得一见的,我愿用我一半的财产去换回那一刻。可惜,她是完美主义者,不原谅我的情感走私,任我再怎么后悔道歉都挽不回她的心意。”

  “齐放说她妈妈不漂亮,但很有才华。”

  他点头,再同意不过,“外加足智多谋。可惜她在挑拣情人时总是蒙了一块眼罩,不知道人是脆弱不完美的,最后的落空可想而知。我很高兴她没选择我,要不然我们的后代一个个都是吸大麻的草包。”

  “你有儿子?”

  “两个脓包。我第一任下堂妻生的那一个到埃及旅行时被回教徒指控强奸良家妇女,这生怕是要烂在监狱里了,第二任老婆生的则在一级方程式赛车里兜圈子玩命。”他无奈地摇头,“这就是笨鸟专华而不实的鸟巢歇息的悲哀。你来纽约多久了?”

  “快两个半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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