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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8 页

 

  狄米奇尼也听到了,他起先不说话,然后突然开口咒:“Holly Shit!你那里有女人!路上叫的野鸡吗?”他粗嘎地作风。他又猜。“清洁女工?”

  “也错。”

  “这女人刚到,还是在你那里过了夜?”

  齐放忍着不冒出”So what”这个字眼,不耐烦地暗地奉送一根中指给他老板致敬,才说:“过了夜。”

  “你让女人在你那里过夜?破天荒了!”狄米奇尼语带兴奋地嚷着,“好小子!总算想通恋爱的机缘是异性美的道理了。我就给你三天假,你休息充完电后,上来我这里报到。”话毕,连句再见都不说就挂了电话。

  那绫问:“谁啊?讲话中气十足的。”

  “你客气了,说他粗鲁不文倒实在些。他是我的顶头上司狄米奇尼,作风霸道得跟义大利黑手党没两样,可以一手拿玫瑰念珠,另一手拿枪把你的脑袋打出一个窟窿,事后不是满嘴神就是玛莉业地请求宽恕。”齐放起身走到更衣室,一边提醒那绫,“还有,他就住在这幢大厦的阁楼里,是这间公寓的主人,有一把备锁,我若不在家时。你最好从屋内反锁。”

  那绫也跟了进去,不安地揪住胸口,“这……未免太恐怖了吧,搞不好等一下门外就会出现一个卖苹果的老太太。”

  “别担心,他只是一个好奇心很重的阿伯,又恰巧是个喜欢掌控一切的亿万富翁。”齐放从头到尾将她审视一圈。

  “不过嘛……跟他小恶作剧一下也是可以的。”话说完,他眼带一丝顽皮,从衣橱里挑出一件休闲男装往那绫身上比虽一下,外面天气算不错,你把这套衣服换上,我带你出去逛逛,顺便买点吃的。”

  那绫看着手上的这套男装,很快地会意了。“你存心要耍弄狄米奇尼吗?”接着两手一伸,乖乖地让他伺候穿衣。

  他抽出一印了红玫瑰花的黑色领带,绕上她的颈子,把她勾近自己,迅速给她一个缠绵悱侧的吻,他的舌伸入她的喉里,害她痒痒的差点笑出声。他适时地松开她,说:“谁教他逢人就说我是同性恋,弄得人尽皆知,让我这条咸鱼难翻身。”

  那绫还陶醉在他的吻里,他反而三两下就把领带打好。那绫不明所以,欣赏他所打出来的领形。“我觉得他应该知道你骗他,除非你跟女人约会时都是偷偷摸模在进行。”

  “所以我更不该放掉这个戏弄他的机会。”他满意地看着她一身中性的装束,回头穿戴起来,附和她。“我想你没错。他早就发现我不是,却又不点破,而我也明白他心里有数,却懒得去跟他道歉,这样也算一种变态的默契吧,点破就没啥意思了。”他面对她,通过一条领带要她帮他打上。

  那绫是会打领带,但不是个中高手,打出来的领形,像吊着一截尾巴的三角棕。这在他意料之内,他没嫌她手艺差,反而满足地牵起她的手,一路拖着她踏进廊道的电梯,拉上双层铁门,转头叮吁她,“等会儿下到大厅,你若看到一个穿得很有派头的银发男子蹲在门阶前看报纸的话;别理他。”

  “为什么?”

  “因为他就是狄米奇尼。”他话刚落,古老电梯“轰”地一声停在大厅上。他挽着她走出电梯,经过守门警卫,往大门走去。

  如他所料,门阶前坐了一个年过正句的银发中年人,黑得发亮的卧蚕眉下亮出一对精锐的厉眼,漫不经心地潜浮在报缘上端打量她。仿佛役料到她会以男人姿态露脸,中年人有点惊讶,但懊恼更多,忍不住瞪了齐放一眼。齐放则是理都不理他,拉着那绫往前走。那绫得承认这种赌气式的较劲方式,自己还是同一道见识到。

   ★ ★ ★

  齐放领着那绫逛公园,喂鸽子,闪直排轮,压马路,逛博物馆,上超市采购民生必需品,同时要求那绫进去店里后,不要一脸刘姥姥进大观园的老土模样。

  那绫问他,“为什么不行?我看到食物会兴奋啊!”

  “那么克制你的兴奋程度。我最讨厌观光会想尝鲜尝新的蠢动,过分一点的,还以侵犯人的隐私为乐。”

  那绫不理会他偏执的毛病。“那你尽管讨厌我吧,美食在前,我乐得当个正字标记的观光客,惹你这个冷汉无情的纽约客嫌恶。”那绫将一盒精致的小蛋糕盒放进提篮里,再塞了好几包比利时进口的纯黑巧克力。

  “你放心,有你这么迷人的观光客光临本市,没人敢嫌。”齐放将巧克力盒拿起来瞄了一下,“你买这个做啥?做糕点吗?”

  “不是,是要当零食吃的。”

  齐放楞在那里一秒,然后说:“这是百分之八十的可可粉掺牛奶制的,没糖可要苦死你。”说着就要放回去,帮她另外挑甜的。

  那绫阻止他。“我就喜欢这种道地不加料的,很久以前吃过一次,苦味浓烈到让我流眼泪,但那种醇厚的可可香气,让人永远难忘。”

  “我看你是上瘾了才这样虐待自己的味蕾。”

  “是没错。”那绫甜甜地送给他一个灿烂的笑,淘气地在他耳畔轻声说:“如果我说品味这种巧克力的满足感觉跟被你爱后的感觉一样难忘,吃了还想再吃,不知道先生您作何感想?”

  齐放起初不答应,情深意浓地凝视她一眼后,不顾身在人来人往的走道,低头轻轻在她微张的红唇上印下一吻。以行动给她答案,“很好、那就多买几包吧!”

  回家的路上,他们经过一家百货公司,那绫瞄到橱窗里模特儿身上的白衬衫,转头问他,“逛逛可不可以?”

  他二话不说,眼底闪过奇异的眼神,大手一拈上她的腕,便拉她进店门找售货小姐试衣服,除了在那绫结帐前,默默翻看,检查有无暇疵外,并没以专家不可一世的姿态嘲弄她“黑白配”的品味,只问:“你那么爱穿白衬衫?”

  那绫摇头,“才不,我喜欢暖色系的衣服,但我的头发带了点红够色,若穿得花俏凉快一点的话,很容易让人误会是特种营业的。”

  他一脸荒谬地审视她黑中带红的秀发,闷不作声。那绫以为他不信,忙解释,“我没骗你。我十六岁时在老家附近的夜市被误会过一次,刚上台北念大学逛士林夜市被人差点拉进暗巷。我想是自己外形的问题,穿保守单调一点比较不惹人注意。就连算命先生都建议我要穿暗色系的衣服,尤其中穿桃红,以免犯桃花煞。”

  “我看是因为你身边缺一个护花使者吧。”

  那绫对他扮鬼脸。“更惨。有一次我外婆生病,外公带我去喝喜酒,席间被他生意上的朋友讥讽他偏好“幼齿”,气得他当下就跟那个人翻脸,并且千叮万咛我别再穿迷你洋装,以免风尘味太重,被不肖歹徒盯上。”

  齐放同意,因为就连他在见到她的第一眼时,也想将她占为己有,但他抿嘴不置可否地说:“你外公未免矫枉过正了。这样吧,我的助理安妮快要出嫁了,你也在邀请之列。安妮是中国痴,外国人的婚纱是白的,洋小姐她偏要穿件大红大紫的格格袍,说是能遮肚皮。她己发出婚宴警告,不招待穿白和黑的客人,你若穿得太素雅,铁定要犯她的讳。”

  那绫说:“那怎么办?我没带半件可赴宴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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