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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不不!属下绝不是这个意思……」莫不死惊惶地摆手,「我的意思只是这吼吼看来虽然满听您的话,但说到底总是一头野兽,难保牠不会兽性大发,误伤了您……」

  「莫大叔请放心,我自有分寸。」伸掌打断他担心的话语,安沁楹脸上略显疲意,「你只要照我的吩咐去做就行了。好了,就这样了,我要去盥洗了,莫大叔还有什么重要事没跟我报告的吗?」

  一句话问得莫不死及其弟莫不休、莫不要、莫不缠、莫不走……五位莫家兄弟快速交换着视线,想起了他们在两天前埋下了一条「死狗」的事。

  「没有!什么事都没有!」莫家兄弟们异口同声的回答,「请帮主快去歇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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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沁楹原是困意沉沉,却在涤洗清爽,连吼吼都乖乖进房睡在角落时,她反而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了。

  她将双手枕在脑后,星眸瞪着床顶,想起了她与洛伯虎之间的渊源。

  她很小就接受了自己的命运。

  她是个弃儿,身世不详,从有记忆起便流落在街头上,年纪小,又是个女娃娃,在被有着相同身世背景的洛伯虎,发现她经常瑟缩在墙角之前,她从没有饱餐过一顿。

  认识洛伯虎时她才五岁,他则是十一,她成了他的小小跟班,他教她如何与人逞凶斗狠,如何占地盘,她崇拜他,就连装扮也都向他学习,成天做着男孩打扮,久而久之,压根没人记得她是个女娃娃,就连她自个儿也忘了,忘了她其实是个女孩子,而男生女生是不一样的,她向来在乎的只是拳头大小,而无关是男是女。

  就在她十岁那年,位于常熟虞山的白云帮前任帮主安达远,派出属下到苏州等地寻找适合的接班人选。

  安达远豪迈爽朗,却是终身未娶,他担心自己百年后无人承继香火,是以派出副帮主莫不死来到苏州,想当然耳,莫不死等人会来苏州,正是慕洛伯虎那苏州街头小霸王名头而来的。

  浑名在外,人人都说这小霸王绝对是个可以调教的明日之星,莫不死等人一见后更是心喜,几乎要跪下请他跟着回白云帮了。

  没想到洛伯虎抵死不从,说是受不了被绑缚的日子,即使莫不死打包票要供他一辈子吃香喝辣、穿戴不尽,而且将来还能当上统率数百人的一帮之主,他仍是兴趣缺缺。

  这世界上除了自由,似乎还没有一样东西,是可以长久牵动住这男人的心。

  眼见莫不死等人死缠烂打,赶都赶不跑,洛伯虎灵机一动,索性将站在他身旁,一个手中捉着竹棒,冷着张脸,一头短发且污垢满面的小家伙给拉到身前。

  「喏!缺个接班人选是吗?我帮你介绍,这个小家伙不错,约莫十岁,是我的小跟班,资质佳,可以好生调教,耐打耐操,脾气又倔硬,向来挨打挨踹都不哭的。」

  「光是挨打不哭也不行呀,重要的是他要能够打。」

  「放心,能打得不得了!既凶且蛮,跨骑在比她高了一个头的家伙身上,擂下的火拳活像是在打鼓一样。」

  「你确定……他将来不会有认祖归宗的问题?」

  「放心吧,大叔。她就和我一样,只是条没人想要的流浪狗,连名字都没,我都喊她『小跟班』,你就尽管领了去好生栽培吧。」

  洛伯虎咧嘴笑,笑得莫不死等人一阵晕头转向。这男人懒洋洋的笑容打小起便迷得死人的,不论是谁,看了都会心口蹦蹦跳,就连莫不死也让他的笑容感染到忘了再问其他。

  此外,莫不死深知认契拜祖宗这档子事得讲缘分及心甘情愿的,要不就算是抓回去也会再跑,既然洛伯虎摆明了不跟他们到白云帮,他也只得打消原念,转而将期望放在洛伯虎大力推荐的小跟班身上了。

  这一瞧,不单是莫不死,连他四个弟弟莫不休、莫不要、莫不缠及莫不走都一致重重点头了。

  小家伙年纪虽小却是骨格俊朗,双目炯亮,在莫不缠想看清楚样貌,伸手想抬高她下颚时,让这小家伙给毫不客气地咬了一口。

  那一口疼得莫不缠发出杀猪似的尖叫,待他的手被抢救下来时,几乎要被咬下了一块肉,吓得他再也不敢靠近这小跟班,也让其他人对于这「未来少主」,有了更加浓烈的信心了。

  好样的!够猛!够狠!够凶暴!真是他奶奶的……太棒了!

  「孩子呀!」光着头颅,满脸横肉兼刀疤七、八条的莫不死试图挤出和善的表情。「你可愿意跟咱们回白云帮?回去之后你不但会有个爹爹,还会有很多很多疼你的叔叔,叔叔们会教你功夫、教你打猎、教你打架……」

  小家伙没理会莫不死,扭头问着洛伯虎:「老大,你觉得……」

  「我觉得……」洛伯虎笑笑点头,「妳跟他们走会比跟着我有前途,能够当个帮主也是挺神气的,当帮主总比当个小跟班好。」

  洛伯虎的话让她终于转向莫不死点下头,她向来就奉他的话如神谕一般,没有不听从的道理。

  「那我以后……」她那双写满期盼的眼儿认真地瞅着他,「还可以来找你吗?」

  洛伯虎笑着伸手,同平日一般揉搓着她短短的柔软发丝。

  「可以,但前提是,妳得先闯出一番名堂,而不是哭哭啼啼回来找我诉苦。」

  成交!

  莫不死等人意气风发地领着小家伙回去,却忘了问上最重要的一件事,那就是这小跟班的性别。

  而安达远也是个草莽豪雄,十分信赖莫不死的能力,见人归来,二话不说,立即设下香坛,请出关二爷,在所有白云帮帮众面前将小跟班认做义子,还帮她取了个名字叫做「安庆赢」,庆祝白云帮的胜利,赢得了一位好少主。

  从此安庆赢在白云帮住下,人人都对她很好,大家抢着教她武功,教她本事,至于文的方面,因为大家都是半斤八两的烂程度,久久就装作没这回事了,反正未来的帮主,最重要的是拳头而非脑袋瓜子,只要会算帐、能拨算盘,谁会去在乎孔老夫子说过了哪些重要典故。

  人人都认定这位少帮主是个男孩儿,再加上她是自个儿一间房,洗澡、上茅厕全都自己来,又还没到癸水来潮的年纪,是以和一大堆臭男人生活在一块大半年竟也没人发觉,还是直至隔年,她让莫不死等人给带到河边准备洗澡,见着了大伙的「袒裎相见」,安然自得地将身子靠在岸边,闭眼假寐兼晒「鸟」时,她才终于忍不住了。

  「莫大叔,你下头那是啥?乌漆抹黑的一片,好丑。」

  不单是莫不死,所有躺在岸边的男人都仰天大笑了。

  「少帮主,那是咱们男人共通的宝贝,既是传宗接代的工具,又是寻芳猎艳的好帮手,可千万少不得,这会儿你嫌它丑,长大了就会知道它的好处了。」

  「好处?什么好处?」安庆赢眉头攒了又攒,「我根本就没那玩意的。」

  「别开玩笑啦,少帮主。」莫不要凑过来推推她,朝她挤眉弄眼,「鸟儿虽小,终有成长的一天,您别这么瞧不起自己嘛。」

  「莫三叔到底在说什么呀!」

  安庆赢甩开了莫不要,一脸没好气,小手扠腰。

  「说了没有就是没有,我又不会骗人的,要不,我脱给你们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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