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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9 页

 

  “这么巧,你也来看秀。”两人散场时在门口相遇。

  “这个巧合,是我故意制造的。”秦学平说。

  唐又诗偏着头愣了一下,“呃?”

  “我注意到你今天没开车来,我送你回去吧。”

  秦学平忘不了唐又诗,所以悄悄地跟踪了她好几天,总是鼓不起勇气与她照面。

  恰巧看她搭上计程车,他也开了车尾随而去。

  看她进了海之朝露,他停妥车后,也买了张票进去,第一次到海之朝露来,有一点紧张,因为他知道可能会碰到范拓芜。

  英国歌舞秀之后,范老板竟然上台唱了两首曲子。

  他看到了薛佛,她的脸上洋溢着幸福。

  两首曲子唱得动人心弦,他知道范拓芜是为了妻子而唱的,谁都看得出来两人相爱至深,无人能够撼动。他也看了又诗的表情,似是明白了些什么,她应该同他一样,领悟出自己该放下执着,追寻属于自己的幸福,而不是追逐着天边的一颗星。

  所以他说:“范拓芜很爱他的妻子。”

  “我知道。”

  “你——有什么打算?”他又问。

  “你是想知道我死心了没有?”

  “死心了吗?”

  “能不吗?你不也在海之朝露听见范拓芜对着他那老婆高唱情歌吗?他的心里眼里除了薛佛根本容不下任何女人,除非我是白痴。”她不想做白痴。

  “你能有这种认知也是好的,不要太死心眼。”

  “你不要五十步笑百步,你呢?秦少爷。”

  “什么?”他故意装作听不懂。

  “你不是信誓旦旦地说不再爱我,因为你爱上了薛佛。”她故意挖苦他。

  “哦!我也死心啦。”

  “也是因为《彩虹曲》是吗?”唐又诗讥讽道。

  “不是,早在他们结婚时我就死心了。”在秦学平心里,不论和哪个女人交往都不能把唐又诗给完全忘怀。本以为时间可以冲淡一切,可能是事情过得不够久吧,总之,他还是忘不了他的前未婚妻——唐又诗。

  “那你来海之朝露做什么?不会是纯粹来看秀吧?”想也知道不是,秦学平是个大忙人,不要说是夜总会,连ktv平日都没空涉足,怎么可能会到夜总会?

  那是为什么?

  他说巧合是他制造的,为了谁?她吗?

  她的心里倒是有一丝沾沾自喜,如果得不到范拓芜的心,那么得到秦学平的也不错,这和她原先的计划没啥两样,她本来就打算打动不了范拓芜,再认命地嫁给秦学平,只是后来发生了秦学平退婚的事;不过,看来又将回归原点,但她不愿戳破,等他表态。

  “在回答你的问题之前,我想知道你对我的感觉。”他的手握着方向盘,好像握着彼此未来人生的方向。

  “一样啊!”她答得简单。

  “什么一样?是一样好?还是一样差?你的一样太笼统了,能不能解释清楚一点?”这回他可要在求婚之前弄清楚,不能再像上次一般,自古多情空余根。

  “我的一样就是和以前一样。”

  哼!要玩文字游戏是吗?我可比你更有耐心。

  “和以前一样?也就是说你还是可能在碰到其他对象时,舍我就他哕?”这不是他可以再忍受的,如果得不到对方全部的关爱,他宁可退出竞逐,反正痛苦也有涯的,总比再纠缠下去,一辈子受苦好。

  “我以前有那么恶劣吗?”她瞪大了眼,不可置信地皱眉。

  “如果不是那样,我又怎么会舍得放你走呢?”他苦涩地笑。

  “我说要想办法让范拓芜回心转意的时候,记得你并没有反对,我以为你对我也是可有可无的心态,你根本没有充满占有欲地对我又吼又叫。”这一点一直是她的心结。

  天啊!这真是可怕的误会。

  “我没有抗议吗?我嫉妒得快要死了。我没有对你吼叫是因为我以为你不喜欢太暴烈的男人,所以我在你面前一直压抑情绪,我表面上一直扮演着大方的男人,欢迎你去作比较,但在心里却不断地受到痛苦的煎熬。不然,你以为我为什么要安排薛佛去接近范拓芜?因此我用我的方法进行破坏,而美人计是可行的方法之一,所以,我等于也是成就范拓芜和薛佛的幕后功臣。”可能是老天爷为了奖励他造就了一桩良缘,所以又把唐又诗交到他的手上,算是好心有好报。

  这样的表白其实已经够明白了,但唐又诗是个骄傲的大女人,怎可能这么简单就让秦学平过关呢?他害她像傻瓜一样蒙受退婚之苦。

  “那你为什么后来又告诉我爱上了薛佛?”她仍想找碴。

  “我承认,薛佛有一种气质深深吸引着我,但对她的那种爱,纯粹是一种不带有任何杂质的欣赏,我也曾经为那种情怀矛盾过,但是,我发现当我想着她的美好时,你的影像却一直出现,你说我是爱她还是爱你?”这样的剖析对唐又诗而言是挺受用的,等于面子里子都有了,有哪一个条件像他这么好的男人,愿意这么包容她的任性和突发奇想?

  “也许你两个都爱吧!只是你先爱上的人是我。”这也是一种可能不是吗?

  “你还是不相信?”他开始着急了。

  “我不是不信,相反地我选择了相信;我干吗自讨苦吃,在未来的数十年里,一直不得安宁地想着你爱谁,除非我想少活几年。”

  在这一点上唐又诗是现实的,她虽不是智商一八○,但也是个聪明的女人。

  * * *

  落荒而逃的丹丹,躲到方凯下榻的凯悦饭店。

  “哇——你住这种高级的地方啊,你是不是很有钱?”自从一进房间开始,丹丹就大呼小叫地惊叹声连连,没气质地以大字形躺在床上。

  “如果要和范拓芜比的话,不算很有钱,这要看你对它的定义,有多少钱算是有钱。”方凯为了计划失败心烦意乱。

  “住得起这种饭店就是有钱啰!你说你从哪里来的?”她记得他告诉过她,但是那种地名,实在太难记了,昕以左耳听右耳出。

  “渥太华。”

  “那是哪里?很远吗?你能不能带我去?”

  “加拿大,你听过吗?是很远,而且我不能带你去。”他不会笨到带这个丫头片子到异乡让自己活受罪,她活像个小太妹似的;谁愿意请她吃饭,她就能跳上那个人的床。一点羞耻心也无,英文一窍不通之外,中文程度还不够写一封自传,错别字连篇,带着这个麻烦精,他会疯掉。

  “你怎么可以不带我去?我陪你睡觉,你对我就有责任,我要跟着你,你到东边我就到东边;你往西边我就往西边,反正你是甩不掉我了。”好不容易巴上的金主她怎么可能放掉呢?

  “我没有照顾人的能力,你少给我找麻烦。”

  “我自己会照顾自己,你只要每个月给我十万元做零用钱就够了。” 

  十万元?方凯以为他听错了,他是上了贼船了,十八岁的女孩子大言不惭地向他索讨十万元一个月的零用钱,他一个月的薪水全奉上也不够。

  “我没那么多钱。”他一口回绝。

  “你少骗人,我那天明明看到你的存折里还有二百多万元。”

  “你偷看我的存折?”他捉紧她的手腕,咆哮着。

  “偷看又怎么样?我又没偷领出来,一句话,十万元一个月,不然我会告诉你的老板,你诱拐未成年少女。”她一副吃定他的样子。

  “我的老板在渥太华,你如何告诉他?”他把她看做弱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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