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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天,她跟唱片监制叶和田说,除了林方文的词,她不唱别的。

  「不是我们不用他,是他一个字也不肯改。他写的那么古怪,不会流行的。」叶和田说。

  「他是最好的。」葛米儿说。

  「说不定他已经江郎才尽了,最好的日子,已经过去了。」叶和田冷漠的说。

  「不。」葛米儿说,「我能够把他唱得比以前更红。」

  本来是:没有林方文,也就没有她。他把她从那个遥远的岛屿召唤回来。他是她的知音。

  今天是:有她,也就有林方文。她把他从那个满心挫败的世界召唤回来。她是他的知音。既出于报答,也出于欣赏。有谁会怀疑林方文是最好的呢?他只是欠缺了新的刺激。

  终于,林方文抛下了他的佛经、他的漫画,还有教堂的彩绘玻璃和那些卡通片,重返那个他最爱的、既令他快乐、也令他痛苦的世界。

  看见他重新提起笔杆写歌词,看见他再一次拿着我很久以前送给他的那把乐风牌口琴,吹出每一个音符,我的心情竟然有点激动。有那么一刻,我巴不得把他藏在我的子宫里;那是一个最安全的怀抱,他不会再受到任何的伤害。可惜,我的子宫太小了,而他也已经长大了。

  这一刻,他的头枕在我的大腿上。我问他:

  「我把你放在我的子宫里好吗?」

  他的脸贴住我的肚皮,问:「环境好吗?」

  「不错的,到现在还没有人住过。」

  「要付租金的吗?」

  「算你便宜一点。」

  「地方太小了吧?」

  「那么,你变成袋鼠吧!」我说。

  「袋鼠不是更大吗?」

  「你可以把我放在你的怀中的袋子里,你去哪里,也得带着我。」

  「这样太恐怖了。」他跳起来说。

  「你不愿意吗?」

  「夏天太热了。」

  「但是,冬天保暖呀!」

  「香港的夏天比较长。」

  「你是怎样也不肯把我放在口袋里的吧?」

  「我宁愿住在你的子宫里。」

  「真的?」

  「现在就住进去。」我跳到他身上。

  「你会不会爱上葛米儿?」我问他。

  「我为什么会爱上她?」他露出一副不可能的神情。

  「她了解你的音乐。」我说。

  「她不是有威威了吗?我才不要住进的子宫里。」他说。

  林方文真的愿意长留在我身上吗?有时候,我会宁愿我们比现在年老一点。年纪大了,也没有那么多的诱惑,那就比较有可能共度一辈子了。这种想法,会不会很傻?竟然愿意用青春去换取长相厮守的可能。

  18

  一天大清早,我在西贡市集里碰到威威。他正在买水果。俊俏可爱的他,很受摊贩欢迎。看到我时,他热情地拉着我,问我为什么会在那里出现。我告诉他,我在附近采访。

  「记者的工作好玩吗?」他问。

  「可以认识很多不同的人。」我说。

  「有工作真好。」他说。

  我差点儿忘记了,他在这里是不能工作的。

  「葛米儿呢?」

  「她出去了,今天大清早要到电视台录影。」

  「那莫札特呢?」

  「它胖了,现在有四斤半啦!可能要减肥。」

  我陪着他逛市集,他又买了牛奶和面包。大家都认得他是葛米儿的男朋友,对他很友善。

  「怀念斐济吗?」我问。

  他重重的点了一下头:「我怀念那里所有的东西。妈妈做的菜、爸爸的烟斗味,甚至是那个从前常常欺负我的同学。」

  「欺负你的人,你也怀念?」

  「他是我小学和中学的同学,他常常骗我的钱。」他幸福地回味着,「从前很讨厌他,现在却希望回去再被他骗钱。那里毕竟是我的故乡。」

  「为什么不回去看看?」我说。

  「米儿太忙了。」他的神情有点落寞。

  「她在这里发展得很好呀!」

  他笑得很灿烂:「是的,她现在很快乐,她可以做自己喜欢做的事。」

  那一刻,我深深被威威感动了。为了自己所爱的人的快乐,他承受了寂寞,也怀抱着乡愁。望着他的背影没入挤拥的人群之中,我忽然明白,没有牺牲的爱情,算不上爱情。

  后来有一天,威威在我的办公室出现,他变憔悴了。

  「我是来跟你道别的。」他说。

  「你要去哪里?」我问。

  「回去斐济。」

  「那葛米儿呢?」

  「我一个人回去。」他的眼睛也红了。

  「威威,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没什么的,只是我不适应这里的生活。」

  「是真的吗?」

  他低下了头,良久说不出话来。

  「我们去喝杯咖啡吧!」

  我把他拉到报馆附近的一家咖啡店。那里可以看到海。我想,在大海的旁边,他的心情会好一点。

  「是不是太思念故乡了?」我问。

  他摇了摇头:「我是不舍得她的。可是,我们的世界已经不一样了。」

  葛米儿从一个藉藉无名的女孩子摇身一变,成为一颗明星。一点也没有改变,是不可能的吧?

  「你不是答应过要陪她一起追寻梦想的吗?」我说。

  「我也许想得太简单了。」悲伤的震颤。

  「她知道你要走吗?」

  「我们谈过了。」他笑了笑,「我们终于找到时间谈一谈我们之间的事了。我留在这里只会妨碍她。」

  「是她说的吗?」

  「不。她并不想我走。」

  「那不要走好了。」

  「可是,她已经不需要我了。」

  「你还爱她吗?」

  「我当然爱她。」威威说着说着流下了眼泪:「但是,她已经改变了,不再是从前的她。我们在斐济的时候,生活快乐得多了。」

  「你是不是后悔来了这里?」

  「我怎会这样自私呢?留在斐济,是埋没了她。」

  「威威,你真好。」我说。

  「我一点也不好。我没有才能,也不聪明,人又脆弱。」

  「但你懂得爱人。」

  「我也爱得不好。」他的眼泪簌簌的流下来。

  「你什么时候要走?」

  「今天就走。」

  「这么急?」

  「米儿今天要工作,我们说好了,她不要来送机。我会哭的,我们从来没有分开过。」

  「要我送你去机场吗?」

  「不,千万不要。我害怕别离的。」

  他又说:「我听人说,离开了自己的家乡,会有乡愁。然而,回去家乡之后,又会怀念那个自己住过的的城市。这样的话,总共就有两次乡愁了。」

  我难过得说不出话来。

  「我还有一件事情要告诉你。」威威说。

  「什么事?」

  「我——」他红着眼睛说。

  「到底是什么事?」

  「我把莫札特吃了!」

  「你吃了莫札特!」我不敢相信。

  「你一定觉得我很残忍吧?」

  「你怎舍得吃它?」

  「米儿舍不得让它走,我也舍不得让它留下。我走了,米儿又没有时间照顾它。把它吃进肚子里,那么,它便可以永远留在我身上。」威威一边抹眼泪一边说。

  我不也是曾经想过要把自己心爱的人藏在子宫里,长留在身上的吗?爱情,原来是凄美的吞噬。但愿我的身体容得下你,永不分离。

  我同情莫札特,只是,它的主人也许没有更好的选择。它是不应该叫莫札特的,天才横溢的莫札特,是短命的。

  告别的时刻,威威久久地握着我的手。他是舍不得的。我曾经以为,相爱的人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分开的,也许我错了。当生活改变了,爱也流逝了。如果他还能够感受到爱,他是不会走的吧?故乡是近,已然流逝的爱,却太遥远了。

  19

  「程韵,我刚巧在附近,你有没有时间出来喝杯咖啡?」我在家里接到葛米儿打来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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