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为什么走得这么慢,老师在我后头?」
「我不知道怎样帮忙。」我说。
我多么希望我是个温柔的女人,在这个时刻,能够对他说一大串安慰的说话。可惜,我从来不是。
「没事吧?」他反过来安慰我。
「你是最好的。」我告诉他。
他笑了:「每个女人都认为她所爱的男人是最好的。」
「我不是盲目的。」我说。
「盲目又有什么不好呢?只要是自己所爱的人,他的一切都是好的。这种盲目,是多么的幸福?人若能够盲目一辈子,也就是矢志不渝了。」
「但你的确是最好的,这方面,我不盲目。」
「我却希望自己能够盲目一点。盲目地相信自己永远是最好的,那样我才可以一直写下去,一直重复下去,不会想得那么多。」
「你愿意这样吗?」我问。
「就是不愿意。」他双手插在裤袋,垂下了头,悲哀的说:「也许我再不适合写歌词了。」
「谁说的?」
「不写歌词,人生还有许多事情可以做的。」他抬起头来,微笑着说。
我苦涩地笑了:「为什么不是我安慰你,而是你倒过来安慰我呢?」
「因为,你比较没用。」他用手拍了拍我的头。
林方文真的长大了。若是从前,今天晚上他会自己跑回家,忘了我在后面。他更不会堆出一张笑脸来安慰我。他是什么时候长大了的呢?是在他妈妈死了之后吗?是的,我现在是他唯一的亲人了。一个长大了的林方文,会不会快乐一点?
我知道他舍不得不写歌词。在那里,他找到了自己。那是他最引以为傲的事。要他放弃,他是不甘心的。
「别这样了,你看看今天晚上的月光多么漂亮。」他用手抬了抬我的下巴,要我看看天上的月光。
那一轮圆月,在这一刻,不免有点冷漠了。
「为什么古往今来,几乎所有情人都要看月光,所有作家也都歌颂月光,用月光来谈情?」我有点不以为然的说:「天空上还有太阳、星星和云彩呀!」
「因为只有月亮才有阴晴圆缺。」
「星星也有不闪耀的时候。」
「可是,它的变化没有月亮那么多。」
「彩虹更难得呢!」
「你有权不喜欢月光的。」他拿我没办法。
「你喜欢吗?」我问他。
「喜欢。」
「那我也喜欢。」我说。
他摇了摇头:
「果然是盲目的。」
「你不是说一辈子的盲目也是一种幸福吗?」
「没想到你盲目到这个境地。」
「不是彻底的盲目,哪有彻底的幸福?」
「啊,是吗?」
「我知道为什么爱情总离不开月光了。」我说。
「为什么?」
「因为大家都是黄色的。色情呀!」
「我说不是。」
「那为什么?」
「因为月亮是所有人都无法关掉的一盏灯。它是长明灯。」
「听说,不久的将来,人类可以把死人的骨灰用火箭发射上太空,撒在月球的表面,生生不息地在太空中围绕着地球运转。」
「死了之后,才到月球漫步?是不是太晚了一点?」
「毕竟是到过月球呀!」
「如果我先死,你要把我射上月亮去吗?」他露出害怕的神情跟我开玩笑。
「把你射了上去比较好。把你射了上去,那么,以后月亮也会唱歌了。把我射了上去,什么也不能做,还是跟从前的月光一样。」
「不一样的。」他说。
「为什么不一样?」
「把你射了上去,那么,每夜的月光,就是我一个人的灯。」
「你会把它关掉吗?」
「是关不掉的。」
从那天晚上开始,我也像大部分人一样,爱上了天上的月光。每个人看到的月光,也都是不一样的吧?自己看的,跟和情人一起看的,也都是不同的。林方文的月光,跟我的月光,曾经是重叠的吗?那重叠的一部分是整个月光那么大,还是像钱币那么小?
16
有大半年的日子,林方文没有再写歌词。没有了他,每个人的歌也还是继续唱的,只是没那么好听。
有一阵子,他天天躲在家里画漫画。我以为他会改行当漫画家,可是他没有。那些漫画也不可能出版,因为它们全都是没有对白的。他讨厌写字。
过了一阵子,他常常一个人在下午时分跑去教堂。我以为他要当神父了,原来他只是喜欢躺在长木椅子上,看着教堂里的彩绘玻璃。他可以在那里待一个下午。
又过了一阵子,他爱上了电影,但是,他只看卡通片。
也是一个月满的晚上,我们从电影院出来。他对我说:
「童年时,我的偶像是大力水手。」
「我还以为你会喜欢那个反派的布鲁图呢。」我说。
「为什么?」
「你就是这么古怪。」
「我不喜欢他,因为他没有罐头菠菜。大力水手只要吃一口罐头菠菜,就变得很厉害了。我本来不吃菠菜的,看了《大力水手》之后,我吃了很多菠菜。」
「那个时候,我们为什么都喜欢大力水手呢?他长得一点也不英俊,几乎是没有头发的,身体的比例也很难看,手臂太粗了。」我说。
「就是因为那罐菠菜。谁不希望任何时候自己身边也有一罐神奇菠菜,吃了便所向披靡,无所不能。」
有哪个小孩子不曾相信世上真的有神奇的魔法,在我们软弱无助的时候拯救我们?可是,当我们长大了,我们才沉痛地知道,世上并没有魔法。
能有一种魔法,让林方文再写歌词吗?
我们走着的时候,他的魔法出现了。
一辆车子突然停在我们面前,两个人从车上跳了下来,是葛米儿、威威和莫札特他们一家三口。莫札特长大了很多,它已经不是一团毛茸茸的小东西。现在的它,超过三斤半了。这天晚上,它长长的脖子上绑着金色的丝带,在威威怀里,好奇地东张西望。
「很久不见了!」葛米儿兴高采烈的拉着我和林方文。
她现在已经红了很多。人红了,连带她那个曾经受尽批评的义大利粉头也吐气扬眉,许多少女都模仿她的发型。
「你们去哪里?为什么带着莫札特一起?」我问。
「我现在去拍音乐录影带,莫札特也出镜了。」她深情款款的扫着莫札特的羽毛。
「那么,它岂不是成了「明星鹅」吗?」我笑了。
「是的!是的!它还会唱歌呢!」威威兴奋的说。
「不是说「鹅公喉」吗?鹅也能唱歌?」我说。
「它不是鹅公,它是鹅女。」威威跟莫札特说:「来,我们唱歌给哥哥姐姐听。」
莫札特伸长了脖子啼叫:「刮刮——刮刮刮刮刮——刮瓜——」
「果然很有音乐细胞,不愧叫做莫札特。」我拍拍它的头赞美它。它的头缩了一下,很幸福的样子。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莫札特了。
临走的时候,葛米儿问林方文:
「你还会写歌词吗?」
他大笑:「是写给莫札特唱的吗?那太容易了,只需要写「刮瓜」——」
「是写给我唱的。」葛米儿诚恳的说,「很想念你的歌词。」
林方文只是微笑,没有回答。
他们走了,我们也沉默了。
从那天晚上开始,我和林方文看到的月光也有一点不一样了。我不是大力水手的那罐神奇菠菜,我没有能力拯救他。那个魔法,在葛米儿手里。
17
当她的义大利粉头被歌迷接受了,葛米儿却狠心地把它剪掉,变成一条一条短而卷曲的头发,活像一盘通心粉。她是个偏偏喜欢对着干的人,她也比以前更有自信了。有时候,我很佩服她。我们每一个人,几乎每天也要为自己打气,才可以离开家门,面对外面那个充满挫败的世界;她却不需要这样,她好象天生下来已经满怀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