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沉默。
「你的脚伤怎样?」我问他,「那天晚上,我看到你走路一拐一拐的。」
「不要紧,只是擦伤了,你一直望着我离去?」
「起飞,」我说,「忘了我吧!」
「明天我要负责一项大手术,是我从没有做过的。手术失败,病人便会死。我想跟你见面,最后一次,好不好?」他用失去自信的声音请求我。
我无法再拒绝他。
一小时后,我们在餐厅见面,他的样子很颓丧。
「你不用为手术作准备吗?」
「要的。」他随即叫了一瓶红酒,「你要喝吗?」
「你还喝酒?」
「我唯一可以做的准备便是喝酒。」
他呷了一口酒。
「我替你喝。」我拿过酒杯。
他握着酒杯不肯放手,说:「请让我喝酒,世上也许没有一个不喝酒的外科医生。」
「为什么?」
「压力太大了。」
「但你从来没有象今天晚上喝得这么多。」
「因为从前有你。你可以替我舒缓很多压力。」他不理会我的劝告,悲哀地喝酒。
「请为病人着想。」我怪责他。
「我也是病人。」他苦笑。
「那我陪你喝。」我跟徐起飞一起喝光那瓶红酒。
「好了!不能再喝了。」徐起飞站起来说:「再喝的话,明天便不能做手术,我不可以要另一个人为我失恋而赔上性命。」
「你一直是一个很理智的人。」我说。
「我一直想做一个不负责任的人。」他苦笑。
离开餐厅,徐起飞问我:「我可以再抱你一次吗?」
我点头。
他用身体把我包裹着,十只手指紧紧抓住我的背部,我的背很痛,他的脸很烫。我让他抱着,不知道他想抱多久。
「我不想失去你。」徐起飞苦涩地说。
我没有说话。
他终于轻轻地放手:「再抱下去我就舍不得放手了。」
「你有没有喝醉?」我问他。
「我从来没有试过醉酒,太清醒可能是我的悲哀。」
「手术什么时候开始?」
「明早七时四十五分。」
我看看腕表,差不多二时:「你快回去休息,答应我,你明天早上会做得很出色的。」
他点头。
我在床上想着徐起飞,我真害怕他手术会出了岔子,那么,他的前途便完了。我迷迷糊糊睡了,醒来的时候,刚好是清晨七时四十五分,他应该已在手术室作好准备。
他说手术需要六小时,我在办公室里一直忐忑不安,下午二时,我传呼他。二时三十分,他仍然没有覆电话给我,我再次传呼他,终于在三时,他覆电给我。
「手术成功吗?」
「很成功。」
「恭喜你。」
「谢谢。」
他的语气很平淡,跟昨晚判若两人,我有点意外。
「那没什么了。」我说,「再见。」
「再见。」他挂了线。
他已经决定忘记我,他开始用恨来忘记我。
在家里收拾东西的时候,我把徐起飞写给我的信放在抽屉里,我大抵不会再看了,他已经有三个月没有找我。他比我想象中平静得快,那是他的职业病,他习惯了坚强、自信、不悲观、不乞怜。那个早上,当他完成了一项艰巨的手术之后,他已经决定忘记我,从他说话的语气里,我完全感觉得到。他突然接受现实,我却依依不舍。原来一个曾经多么爱你的男人,有一天,也会变得很绝情,他最爱的,还是自己,他不想自己再受伤害。
跟徐起飞分手后不久,小绵曾经打电话给我。
「你们分手了?为什么?」
「他现在怎么样?」我问小绵。
「他表面上没有什么,你知道他们干这一行的,心里怎么想,表面上是看不出来的。我替你们可惜,他是个好的男人。」
「我知道。」
「真希望可以看到你结婚。」她说。
我苦笑:「应该会有那一天吧!」
「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她喜孜孜地说:「我怀了第二胎,希望这一胎是女的,便可以凑成一个好字。」
「恭喜你,你是我们当中最幸福的一个。」
「也许是我要求比较简单吧。」
小绵选择了一条最正常的路,嫁给一个养得起她的丈夫,生一个「好」字,相夫教子,未来的日子,是为儿女该进入哪一间幼稚园、小学、中学以及该到哪个国家留学而烦恼。四十岁,忧虑丈夫有外遇,侥幸过了这一关的话,便要为儿子娶什么女人,女儿嫁什么丈夫而操心。并非每一个女人都要得到最好的爱情,她们明白代价。只有我这种女人,才会为了虚无飘渺的爱情浪掷青春,到头来一无所有。
公司在北京的业务已经上了轨道,并且聘请了两名职员,专责北京事务,我的工作基地又变回香港。
「林方文好象也是一个人。」迪之告诉我。她的消息来自唱片界。
「一个才子不可能没有爱情的,否则就写不出情歌了。」我说。
「失恋也是创作的泉源。」迪之说。
「你甚少会说出这么有智慧的话。」
「你这么刻薄,真该由林方文来收服你。」
「你既然和徐起飞分手,为什么不去找林方文?你也不过为了他吧?」光蕙问我。
「我跟徐起飞分手,是因为我不爱他,而不是为了林方文。」
「如果林方文从来没有出现,你便会死心塌地地爱徐起飞。」光蕙说。
「恋爱是不能假设的。」
「廿七岁,我们都快廿七岁了,好象还是昨天的事。」迪之有感而发。
「我曾经以为自己会在廿八岁结婚的,现在看来是不可能了。」光蕙说。
「说不定的,世事变化万千。」我说。
「我会搬出来住。」光蕙告诉我们,「他替我租了一间房子。」
「你要正正式式当他的情妇?」迪之问她。
「这样你会快乐吗?」我问光蕙。
光蕙点头:「我一直渴望嫁给一个爱我而又令我生活得很好的男人,他唯一做不到的,只是不能跟我结婚。」
「你有没有想过,当你老了,他回到太太身边,你便一无所有。」我说。
「你现在不也是一无所有吗?至少我和我爱的人一起。」
星期天,我们替光蕙搬屋,她的新房子在跑马地,她终于可以搬去跑马地了,虽然不是嫁去,倒也和嫁去差不多。房子有八百多尺,装修得很女性化,听说上手住客也是一个单身女子。单位内有一个小阳台,比林方文家那个阳台大,我站在阳台上,看着一群年青男子在马场草地上踢足球。
「那个穿绿色球衣的很英俊啊。」迪之说。
「你又在看男人?」光蕙走出阳台看热闹,「你已经有田宏了,他不是运动健将吗?」
「他不喜欢踢足球,他嫌踢足球野蛮,我倒喜欢看野蛮的男人。」
「男人本来就很野蛮。」我说。
「是吗?」光蕙问我。
「他们比女人原始,他们的需要也很原始,所有从来不懂得爱。」
「是的,女人比男人擅长爱。」迪之说。
「所以女人常常吃苦。」光蕙说。
「男人对女人就象对待脚下的球,他们只想控制它、驾驶它。」迪之说。
「我喜欢被驾驶的,真的,那是一种幸福的感觉。」光蕙笑着说。
「你呢?」迪之问我。
「我在寻找一个男人,只要别人在我面前提起他,我也会佻皮地吐吐舌头,我想做他的坏孩子。」
「但你却爱上一个坏孩子。」迪之取笑我。
「事与愿违,世事都是这样的。」光蕙说。
「不,你们不了解林方文。」我说,「他曾经控制着我的喜怒哀乐,我做每一件事,都是为了令他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