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着一面镜子,把小提琴搭在肩上,把弓放在琴弦上,象所有蜚声国际的小提琴家那样,拉得非常投入。
我拉小提琴的样子,真的好看?
迪之很快便替我找到一位小提琴老师。他有二十年教学经验,曾经教出一位年仅八岁的小提琴神童,很多人都慕名拜师。
小提琴老师姓杨,名韵乐。名字倒转来念,是「乐韵扬」,跟他的职业很配合。他长得比一个大提琴略为高一些,那也许是他只能拉小提琴的原因。虽然在自己家里上课,他仍然穿着整齐西装,举止优雅。他可能是一位美男子--二十年前。我敢肯定他戴了假发,我看不到他有明显的发线。他收取那么昂贵的学费,也不去造一个质素高一些的假发,太吝啬了。墙上挂满他与学生的合照,他的学生都是小孩子,我肯定是最老的一个。虽然在迪之面前充满自信,其实我一点信心都没有,我天生五音不全,以为自己一生跟音乐绝缘,却想不到竟然会为了一个男人,学起音乐来。
等待的时候,杨韵乐的另一位学生来到,原来我不是最老的一个,那个男人接近三十岁,他戴着一副镜片很厚的眼镜,眼睛小得象两颗蚕豆,他最少有二千度近视。我们闲聊起来,我问他为什么来学小提琴,他说他跟朋友打赌,要在一年内学会一种乐器。
「在小提琴和二胡之间,我选择了学小提琴。」近视眼跟我说。我认为他作了明智的选择。他那个样子,如果还拉起二胡来,会象失明人士。
「那你为什么学小提琴?」他问我。
「为了爱情。」我甜蜜地告诉一个陌生人。
第一节小提琴课正式开始,杨韵乐很仔细地审视我的小提琴。
「初学者用不着这么好的琴。」他非常惋惜,好象我会糟蹋这个琴。
「就是因为这个琴,我才来上课。」我说。
「好!现在我们开始第一课。我要先告诉你,我很严格,所谓严师出高徒。」
「我什么时候才可以学会拉一首歌?」那是我最关心的问题。
他脸色一沉:「我这个不是速成班。」
「你应该--」他说。
我把小提琴搭在肩上,准备跟着他的说话去做:「我应该怎样?」
「你应该先交学费。」
是的,我忘了交学费。杨韵乐倒是一个十分市侩的音乐家。
「第一节课,我只教你拉空弦。你试试随便拉一下。」
我把弓放在琴弦上拉了一下,十分刺耳,我自己也给自己吓了一跳,杨韵乐却若无其事。他已经见惯这种场面。
「杨老师,我得先告诉你,我是五音不全的。」我跟他事先声明。
「二十年来,我教过无数学生,神童也教出几个,没有人难倒我。」他高傲地说。
第一节课,我学拉小提琴的基本动作。杨家课室的一面墙全镶上镜子,我看着自己拉小提琴的样子,想象有一天,我会和林方文来一个小提琴与口琴的情侣大合奏。
「你为什么来学小提琴?」他问我。
「为了爱情。」我说。
「好,这个动力非常好。如果没有被抛弃的话,你一定学会。」他说。
「现在年轻人真幸福!」杨韵乐叹息,「可以为爱情学一件东西。那时,我为生活而学小提琴。」
「那好。生活是更好的动力。」我说,「如果没有死掉的话。」
我没有把学小提琴的事告诉林方文,我想给他一个意外惊喜。
第二节课,我开始学拉一首歌,是小学一年级时唱的「Twinkle Twinkle Little Star 」。我依然走音得很厉害,令人毛骨悚然。
我天天躲在家里学习。
「你……你到底是否听到自己拉的每一个音符?」迪之问我。
「听不到。」我说,「我是音盲嘛!我只是牢记着手法,有点象操作一部机器。」
「你不应该叫程韵,在你的细胞里,根本没有韵律。」光蕙说。
「你的牙医怎样?」我问光蕙。
「他很好,只是太缠,天天都要跟我见面。我考试温书,他也要坐在我旁边。」
「他爱你爱得紧要嘛。」我说。
「你跟他有没有做那件事?」迪之问她。
「没有!」光蕙郑重地说。
「你呢?」
「没有!」我说。
「你两个真是圣女贞德。」迪之说。
「你是色欲狂徒。」我们说。
「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我交上新男朋友。」迪之说,「他做飞车特技的。」
「是电影里那种浪子?」我骇然。
「是的。」她笑靥如花,「他随时会死。第一次见他,是在排戏现场。他从熊熊烈火中走出来,那个场面真是壮丽。」
「好象拍电影。」光蕙说。
「是啊。事后说起,原来我们在那一刻同时都有感觉。我觉得他好象出生入死来见我一面。」
「开始了多久?」我问她。
「一个星期多一天。昨天刚好是我们相识一星期。」
「今次别冲动,看清楚对方才好。」我忠告她。害怕她又吃男人亏。
「我知道,你放心好了。别以为他做特技人便很粗鲁,他很细心的,这叫做铁汉柔情。」她抱着我的枕头陶醉得很淫荡。
「陶醉归陶醉,不要把唾液留在我的枕头上。」我提醒她。
「他叫什么名字?」光蕙问她。
「卫安。」
「听起来好象护卫员。」我说。
「他的驾驶技术十分好,他曾经在电影里飞越十八辆车。他告诉我,他最大的梦想是有一天能到中国去,飞越长城。」
「天方夜谭。」我说。
「也不一定没有可能的。」她为他辩护。
「你有没有想过,他的工作很危险,跟消防员、警察和杀手同列头号危险职业?」光蕙问她。
「最怕没有死掉,却残废了,要你照顾他。你知道吗?你绝对不是那种肯照顾残废的丈夫一生一世,无尤无怨的女人。你才没有那么情深义重。」我说。
「我就是喜欢他不能给我安全感,他随时会死掉,因此我们相处的每一刻都充满刺激,都害怕下一刻会成为永诀。每次他离开我身边,我觉得他又回到熊熊烈火里。我从来没有如此断肠地牵挂一个人。我喜欢那种随时会守寡的感觉。」
对于迪之的想法,我并不感到奇怪。她是那种走进游乐场,便第一时间查询:「哪种机动游戏最危险?」然后立即跑去玩那种游戏的人。
爱上邓初发,因为他是水上英雄,林正平更不用说,他是天皇巨星。只有那个录音室技师是一个例外。那段日子,她太苦闷。
迪之的优点是义无反顾,缺点是经常失手。
「什么时候让我一睹你那位赛车英雄的风采呢?」我问迪之。
「立即可以,我叫他来接我,我们一起吃饭。」
卫安驾着他的黑色日本跑车准时来到。他给我的感觉是新区流氓去了尖沙咀。他象个发迹了的新区少年,穿了在尖沙咀区买的衣服,如此而已。
他似乎迫不及待一显身手,汽车以时速一百八十公里行驶,我和光蕙紧紧抓着门柄,不敢说话,只有迪之还可以轻轻松松不停跟我说话。
「下个月一号便是金曲颁奖礼,《明天》已经肯定可以成为十大金曲。林放很有机会拿到最佳歌词奖呢,他有没有请你陪他出席颁奖礼?」
「没有听他提过。」
「你是他的女朋友,没理由不找你陪他呀!」迪之说。
终于到了目的地,我和光蕙松了一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