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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页

 

  林明仪忍不住咯咯的笑,看他一个大男人手足无措的样子奸好笑。

  「真的是太证了。」林妈呷好到相报,一把抓起林明仪的手,贴在方刚的胸膛上。「怎样?摸起来是不是真赞。」

  轰!

  两人的脸孔瞬间一片爆红,林妈干脆将她的手周游他的胸膛一圈。「是不是很硬?这才是男人。」

  两人僵硬成化石,羞窘的看着对方,林妈意犹未尽地道:「快摸啊!这种体格的查甫人很少见啦!啊,这腿也都是肌肉!」

  「啊!」他惊恐的大吼。

  「哇!」她放声尖叫。

  林妈惊甫未定。「你们两个要吓死我啊?我的心脏冻未条啦!」

  两人已惊吓得说不出话,她脸上一片红辣辣的,但她强忍住低头的冲动,而方刚早已是一张大红脸,血液不往心脏集中,全冲向脑袋了。

  她是想摸他啦,他的胸膛让她想流鼻血,但也不是在这种情形下啊!

  「你们这两个人怎么这么保守,难怪都还没有结婚,我儿子二十二岁结婚的,我侄女十七岁就交了一堆男朋友。」

  林妈又叨念几声之后,发动摩托车,正准备要走时,想到了什么又回头对方刚说:「男人看电视会哭的话,这个男人坏不到哪里去啦!我家那个也是这样。」

  如果有铲子,只怕他已掘地三尺钻进去了。他恼怒的瞪着她。

  「呃……那个明明是事实啦!」她只是拿他当题材来娱乐父老乡亲。

  他咬牙切齿。「那有必要宣传吗?」

  呃……她心虚的吐了一下舌头。「咳!咳!」她清清嗓子,企图引开话题。「你的身材真的很棒。」

  他的大脑停格了,看她大方的瞄着他的身体,他一时忘记对她的恼怒。「谢谢。」

  她噗哧一笑,看他脸上的红潮又起。

  「我可不可以再摸一下?」她微笑。

  「什么!」他低吼出声。

  她哈哈大笑,笑得前俯后仰。「老板,我开玩笑的啦!你不要紧张成那样。」

  「哦……」他清了清喉咙,慢吞吞地道:「妳可以摸啦!」

  啊!

  她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发现他红了脸,但晶亮的双眸一瞬也不瞬的盯着她,好似有什么情绪在眸中隐隐浮动。

  她想了想,认真地说:「那我可不可以也摸摸你的腿?」

  她承认,他发达的腿部肌肉也很让她垂涎。

  「什么!」他大吼了一声。

  看来这超过他的承受范围了,她同情的看着他。

  这个男人真是太赞了,他的体格结实有力,脸蛋……虽称不上英俊好看,但一张脸端正性格得很有男人味,认真的男人最有魅力。

  而且,他好可爱,看他结巴、看他脸红,她就觉得好兴奋。

  连她都觉得自己越来越变态了。她摆摆手,「我这也是开玩笑的啦!」

  他不吭声,又低头工作着,不知过了多久,他头也不抬的低声说:「腿……也可以摸啦!」

  「……」

  奇怪,没有回声,他转头一看,只看她倚着树干居然睡着了。

  哇哩咧,他的脸色由红转黑,最后无可奈何的叹气了。

  第三章

  在方园工作一个多月了,她几乎没有怎么休假,她的工作不累,几乎没有必要休假。但工作一个多月后,她决定让自己好好的休两天假。

  「正好,我也要去台北一趟,我载妳去吧!要是妳今天要回来了,和我约好时间,我去接妳。」方刚随兴的说。

  哈!太方便了,等于是私人的专用司机。

  一大早,两人准备好后,就往台北出发了,并约好晚上七点钟一起回来。

  她找了以前的同事吃饭、逛街,痛快的血拚一顿,还不忘聊聊各种八卦琐事。

  原来讨厌的经理走了,调来了一个空降部队,弄得怨声载道;以及谁谁谁结婚了,谁谁又换了新男朋友,谁买了一件漂亮的衣服。

  「明仪,妳知不知道阿威的事?」

  这名字刺痛了她的一根神经,她费尽浑身上下的每分力气,才能够使握杯的手不晃动。

  「他怎么了?」她的语气听来就像在讲一个有点熟又不太热的同事

  亚苹神秘的压低了声音。「听说他和老总的女儿拍拖,他对她可死心塌地了。」

  她勉强挤出一抹笑,理不清心里又酸又涩的一团乱线。「是吗?」

  「当然了,妳知不知道,阿威私底下还和公司好几个同事都有一腿。」

  她一颤,几乎不敢迎视亚苹的目光,他们是不是都知道了?「是吗?」

  「新来的那个公关部小雅,还有博文的AE,国外部的文文,想不到他平常一副老实的样子,居然那么花心。」

  她有些茫然、有些恍偬,看着周遭同事们的小嘴一张一合的说着。

  「听说阿威还在××网站买了广告向老总的女儿求婚,这招可浪漫了,老总的女儿一天到晚得意得跟什么似的。」

  和她交往半年,他总有些漫不经心、有些散漫随便,约会时总是迟到,对她从不曾细心关怀,原来,他不是不浪漫,只是浪漫的对象从来都不是她。

  「哎哟!不说了,我老公要回家了,我要回去帮他煮饭了。」

  「我男朋友约我吃晚餐,我也要先走了。」

  「我要去接孩子了,还得去托儿所接他。」

  「别说我不够义气啊!我的阿娜答生日,他已经订了烛光晚餐,我不陪妳们了。」虽说累,但讲的人笑得一个比一个甜蜜。

  同事们一个个都告别了,她们都有自己幸福的归处,才十分钟,刚刚还热闹的喧闹着,只一会儿,就剩她一人形单影只,她被独自留下了。

  踩着恍惚的脚步,她一人茫然的伫立在台北街头。

  街上的霓虹灯闪烁着,照映着每张脸孔光彩美丽。

  她觉得孤单。

  这种孤单突如其来,或者说早就如影随形的伴着她了。

  她自幼父母双亡,由年迈的祖母抚养长大,祖母虽疼她,但夹在叔叔和阿姨之间,总觉得冷清寂寞,祖母去世后,她就像无根的浮萍四处飘荡。

  「我想要有人陪我……」

  有个胸怀让她依靠、有个人会听她说话、有个家可以安心逗留,她不想再一个人,这世界少了她也不会改变,没有人会为她伤心。

  她虽称不上很坚强独立,但也不曾这样黯然感伤,在最拥挤的人群里,也是最孤单的时候。

  在人来人往的闹区街头,一个熟悉的身影走过,像宽广大海里的唯一凭靠。

  阿威……

  曾经,她以为他是那个人,那个可以让她不再孤单的人。

  她往前踏了出去,却被人潮挡住了。

  「阿……阿威……阿威……」她叫得越来越大声。

  脚步一跄踉,脚踝处传来了剧痛,她走不了了,一波波的人群将她困住了,他终究无视的走过了,她只是他的一个过客,她在他的生命里激不起涟漪。

  她躲在灯柱之下,阴影遮住了她的脸,也隐藏了她脸上的泪痕。

  一对对亲昵拥抱的情侣在她面前走过,悲伤的人最见不得别人幸福,她咬着唇,任凭泪雾蒙上了眼睛。

  脚好痛,她并不适合穿高跟鞋,才一会儿,脚已经肿了起来,轻轻一动,已是剧痛。

  直到一个昂藏的身影占据了她的视线,他的身上没有平常惯见的灰尘,显得干净而富男人味,他看了看表,闲散的点了根烟等她。

  「老板……方……方刚……」

  她的声音这么细小,被人声、车声、各种吵杂的声音所淹没了。

  一个微弱的声音清晰的响起,像心有灵犀似的,他迅速的回头,瞥见她可怜兮兮的倚在灯柱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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