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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死的拉德萨!该死的雷齐兹!该死的礼节!该死的金眼!该死的沙漠!”杜君年一路奔跑,一边挥舞拳头咆哮咒骂。“他们都是王八蛋!”她奋力的大吼,把所有的怨恨都倾泄出来:

  她退一步,他们进一尺,简直是欺人太甚。

  够了,真的够了!她不要坐以待毙,谁都没有资格指使她。

  她要逃跑,沙漠就沙漠吧,反正能逃离这牢笼,那片黄沙不算什么。

  杜君年坚定的望向窗外那片炫目的黄沙,发誓要征服它。

  第五章

  出发的第一天,踏触到滚烫似火的黄沙时,杜君年已经后悔。

  后悔自己冲动不经大脑,后悔自己不知天高地厚,更后悔自己走上悲惨的命运。

  几天前她在忍受不了行宫生活后,异想天开的想横越无垠的沙漠,便借口到市集逛逛,顺便打探商旅的消息。

  她好不容易甩开随扈,用生涩的英语在暗巷底跟一位贩夫走卒达成交易,对方会安排她混到商旅队伍去,让她随着他们穿越沙漠,到达另一个国家。

  隔天清晨时分,她早早起床换了一身男装,偷偷翻越高墙,跟接应的人一起走。她被编派在队上厨师的行列中,由一个叫阿亚的男人照顾,他是唯一知道她是女人的人。

  杜君年个头不小,但在一群大汉里头,硬是被比下去:她成天包得紧紧,脸上也用黑布巾层层保护,只怕被人认出是女人。地还随时戴着黑色隐形眼镜,深怕露出金色的眼吓坏他们。

  还好他们全当她是哑巴,不太搭理,虽然动辄辱骂,至少比像金丝雀被关在金碧辉煌的行宫快活。她观察过,她所加入的这队商旅,明着是运送香料,实则是贩卖枪械、是游走在各小族群的中间人,在这三不管地带,确实有很多宗教扛热分子组成的游击队在活动。

  老天爷啊!希望她能安然无恙的抵达文明国家。

  常常一整天商队就是不停的走,偶尔骑在骆驼上,众人尽量保持体力都不交谈,只用露出的眼睛互望。

  有时她会有丝错觉,天地间就只有天空和沙漠的存在,这条路永远都走不完:

  他们个个谦卑像个虔城朝圣的苦行僧,匍匐前进于黄沙中。

  烈日下的沙漠照照发光,刺眼得令人张不开眼,吹着焚风似的北风,几乎蒸腾人的理智。

  突然想起淮说过.这是考验意志力的最佳场所。

  “呵!”她唐突的苦笑:

  好一个人性的试验所,在这里死一个人,就像被吞噬般无声无息,黄沙飞快的覆盖躯体,不消一刻,了无痕迹。

  若于年后,或许会被挖掘出,标题写着:“自寻死路”,就跟她一样。

  她觉得自己踏在火炉上,鞋子都要烤焦:抬起头来,骄阳发挥极大的强度,灼灼的烧烤着大地。

  她抬起宛如千斤重的步伐,紧紧的跟随,深怕一不小心就迷失在这片沙漠里。

  人在极端时刻,总会突发其想。像她就非常渴望泡在家中的浴缸里,让水滋润干涸的肌肤;而不是像现在,已经三天没洗澡。

  据阿亚说,一个月不洗澡的纪录是常有的。他们的行程连十分之一都还没到达,而她已经难受得想撞头自杀。

  ※ ※ ※

  傍晚时分,红霞遍布,气温急遽下降,到了夜晚,黑幕遮天,万物寂静无声,温度更是冰冷得要结冻。

  有支游牧队伍跟他们碰面交会,在确定互无恶意后,众人合并围在火堆前休息饮酒.兼互通消息

  忙完一天后,杜君年只想钻进帐篷里呼呼大睡,等待明天的旅程。

  日夜温差极大,令人无法想像这寒冻的夜晚,白天是酷暑般的天气。她拉拉睡袋,把自己往里头缩,半眯眼听着火堆旁男人的低声吟唱,或用土语聊天。

  那是极佳的催眠曲,不可思议的是,她很喜欢这时候的气氛,有种怀旧的感觉。

  就在她快要入睡时,她听到极熟悉的土语名称,登时睁大眼,因为那是她再熟悉不过的名字——“拉德萨。”

  她机警的爬起身,溜到火堆旁,拉着阿亚问:“他们聊什么?”

  男人笑笑,“他们说最近有好几支武装劲旅在附近搜捕一名女子。”

  她提心吊胆的猜测,一定是拉德萨他们,遂装傻地问:“是谁追谁啊?”

  “喔!就是一名女仆偷了拉德萨将军跟雷齐兹亲王两人的贵重物品,所以他们派人追捕,听说那女贼窜到沙漠里头来。”

  “是吗?”可恶!这群无中生有的劣徒,竟污蔑她偷束西,她不过带了些跑路费,这点钱对他们来说只是九牛一毛,就当是他们给她的赔偿金也不为过。

  男人见她有兴趣又继续说道:“假如那女贼被抓到可能会很惨,他们向来笃信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她要有心理准备。虽然雷齐兹亲王平易近人,但拉德萨将军可不是好打发的,他坚持律法前人人平等,所以在他的管理下,国内无人敢造反。”

  对!她知道,他是不懂转弯的重木头,而且还对她穷追不舍,这下她要随时有绕跑的心理准备。当然也要有横死沙漠的顾虑。

  “不过他既然那么难缠,你们怎么又会做这些不法的事?”她言下指的是他们走私的事。

  阿亚瞧了她一会儿,笃定的回道:“你一定是外地人才不晓得,现在国内小族内战频繁,他哪有能力管到这里?”

  “为什么要内战?”

  “我们国家一直安居富裕,不过国王近年来身体微恙,小族就乘机叛乱,而且我们陛下——直没生下金眼继承者,于是有人质疑他治理的能力:不过多亏雷齐兹亲王跟拉德萨将军两位撑住,才能让国家不致分裂。”

  她怀疑的探问:“他们既然那么厉害,于嘛不把六大族里捣蛋的坏虫镇压消灭?”

  阿亚像是听见什么大逆不道的话,赶紧捂住她的嘴:“嘘——你想被杀头吗?国家一向提倡民族融合,六大族等于是全体国民,我们现在只是缺乏象征性的人来领导号召。”

  “什么象征性人物?”

  “当然是金眼使者啰!王族是因为代代能生下金眼王储才能居于领袖地位、稳住国家,也才能以此为号召。”

  什么时代了还崇信这种怪力乱神之说?她真想敲昏这些人的脑袋,教他们清醒点。杜君年在心里头冷嗤,却不敢自冒犯,毕竟这是他国传说,而且那傻瓜就是她。

  就不信王族真能代代生出那种与众不同的“畸形儿”。“一定要金眼?黑眼、白眼、绿眼、斗鸡眼也都不行。”

  “不行,这是支持我们国家的命脉。”

  “即使有非常优秀、具前瞻性、好得一塌胡涂的人,就因为他没有你们说的那种金眼,他也没资格领导你们。”

  ”没错。”

  阿亚紧握双拳,双眼雪亮,一副忠贞爱国的激进志土模样。令她想发笑。

  瞧人家如此认真,地也不好出言讥讽:真是倒霉毙了。真没想到台湾一名没没无闻的小女子,在这里竟有撼动一个大国家的本钱。

  既然如此,他们当然不会放过她罗!君年没精打彩的爬回被窝里,她还能怎样呢?睡吧!焦急是没路用的,还是补足体力,好应付明天更艰辛的路途。

  不过假如她牺牲自己的幸福,国家就能停止纷争,六族融合、世界大同,哇!那她岂不是有资格得诺贝尔和平奖?

  神经病!她难道忘掉那男人是怎么对付她们母女的?怎么可以忘掉这些小私小仇?她向来有仇必报,怎么可以奉行以德报怨?她只是一个很自私的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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