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唇有他梦寐以求的味道,像原野的早晨,清新、甜蜜而芬芳,他忍不住探索吸吮,愈深入愈为她的甜美所着迷,愈发不能自己……
“住手!”
惊醒他神智的是卓莲的尖叫,定睛一瞧,才发现卓莲不知何时被他压在身下,衣衫凌乱、神色焦虑、慌乱,颈上、肩上,全是他的吻痕。而那滟潋红唇,被他吻得又红又肿。
“对不起。”真是古怪透顶了,全天下不知有多少女人“觊觎”他的青睐,他今天居然为这种事向女人道歉,这要是传出去,岂不笑脱别人的牙床?
笑就让他们去笑,谁教卓莲是他在乎的女人,为了她,他不在乎别人的眼光。
“对不起。”他在她的唇畔再次道歉,并轻舔她红肿的唇,像在抚慰她。
卓莲从他的身下溜出来,采取与他对立的角度。“你这个可恶的老不朽,居然乘机占我便宜,今天本小姐要让你知道,并不是每个女人都那么好惹。”
卓莲伸手就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让他亲身体验她的“五掌精华”;接着,趁他吃惊失神的当儿,把这房间里所有东西全往他身上扔,她管这招叫“天女散金”;最后,使出拿手绝招:一脚把他踹到被她摔烂的东西堆里,再抓起衣服逃之夭夭。要不是她的脚受伤,他可能会破墙而出。
天辰狼狈地从“上一刻还美观实用,下一刻变成危险垃圾”的小家具、装饰物中钻出来,身上除了领教过卓莲睡癖的证据外,又多了几道被玻璃划过的痕迹。这要是在平常,恐怕那人早已横陈当场,怎可能让她轻轻松松地逃之夭夭?更逞论他唇畔那抹不可错认的温和笑意了。
十九岁的顽皮与活泼。他溺爱地望着她的背影,突然萌生想守护她一辈子的念头。*9*9*9
“邬嘛婶、阿篁妈,早。”卓莲乖巧地打招呼,这可关系到她的形象。依照惯例,卓莲一早起来就到田里去帮忙,部落里的妇女们每天都必须忙碌田里的工作。
“阿莲,怎么不多睡一会儿?”邬嘛婶说。这可是卓莲到这个部落里来,第一次听到这种话,令她好生意外。
“为什么要多睡一会儿呢?”不只邬嘛婶变奇怪了,连其他人也变奇怪了,她们一径地盯着她瞧,交头接耳地说些什么,说完后又兴奋地笑成一堆。
“因为你未婚夫来了呀。”阿篁妈表情暧昧地说。
“我哪有……”她本来想矢口否认的,幸好想起了昨天发生的事,记起了天辰是她的“冒牌未婚夫”,可是,有未婚夫与“睡晚一点”有什么关系吗?卓莲侧头想了零点一秒,轻易地想出了话中的弦外之音,但,基于清纯形象,她装出一脸蠢相。“我还是不懂耶。”
“他昨天那么疼你,你居然不懂?别害臊了,莫非他的表现让你不满意?”另一位年纪较轻的女人说。她说话总有那么点醋味,大家都知道那是因为她丈夫下山工作,无法天天待在她身边的缘故,所以都不放在心上,不过她今天心情应该非常好才对,因为所有在外地工作的人,丰年祭一定会不远千里回来。
疼?他昨天那哪叫疼?根本是想把她吓死、气死,除非她能报此深仇大恨,否则,他要教她满意,比登天还难。
“我看哪,你们感情既然这么好,不如今晚先依我们的习俗结婚。”邬嘛婶提议。
“好啊,好啊,他们一定迫不及待了。”一群人起哄着,硬是通过这项提议。
真是莫名其妙,她们哪只眼看见她与白天辰感情好了?又哪只眼看出她迫不及待了?
“不行哪!我们……”卓莲真是百口莫辩,差点就要原形毕露了。
“别想再隐瞒喔,你脖子上的吻痕已经泄漏全部的秘密了。”几个妇女又笑得花枝乱颤。
“口害?”原来她脖子上那疑是蚊子咬伤的痕迹就是吻痕。她还以为现在的蚊子受过严格训练,咬人都非常有纪律呢!但一想起刚才的感觉,双颊瞬间升起两团火焰,一路烧到她的耳根。
天杀的!他抗拒不了“桃花命”的诱惑,情不自禁的吻她也就算了,竟然对她玩这种下流的花样,看她饶不饶得了他!
她在心里咬牙切齿,脑袋瓜里急速运转着绝妙的点子。她姊姊卓纹善用“移花接木”之计,她何不来个“李代桃僵”,虽然他的吻曾令她神魂颠倒,但这仍不足以构成吸引她的条件,她乐得把他拱手让人。她想着想着,真是乐歪了。
“在想什么?”白天辰居然无声无息地站在她身旁,在不吓到她的原则下,轻柔地说,一只手则不动声色地搂着她的腰。
“哈哈,想你。”卓莲僵硬地笑笑,好像说坏话被逮个正着。
“真的?”骗人!那表情分明是“想算计你”,如果她简称为“想你”,那倒是无可厚非。“我刚刚好像听到结婚的事哦,你是不是该准备当我的新娘了?”
他居然对她的耳朵吹气,吹得她快痒死了,她想闪,却被他搂得更动弹不得。好家伙,竟然用这招来欺负她,没关系,他会制敌先机,她刚好会反败为胜。
“你确定要当我的新郎?”她娇媚地对他巧笑倩兮,手横过他硕壮的腰,头枕在他的肩上,拉近彼此的距离。她明显地感觉到他的放松,知道关键时刻已到,她轻笑着,以不引人起疑的神态、速度,踮起脚尖来,将唇印上他的。
她吻他?噢!NONONO……与其说吻,倒不如说是蹂躏、践踏、糟蹋,事实上,这是一场惊天地、泣鬼神的战争,只是除了当事人之外,他人无从知晓,也没有殃及无辜。
她在他的唇上肆虐,用力地吸吮、大力地咬,不断挤压,却不理会他的引诱,也不管他的蛮横反应,谁教他一大早就非礼她,还该死的在她身上留下印记。反正这是他选择的——唇与唇的战争,在没有胜利告捷前,她是绝不谈和,也不退兵的,纵使他的吻技令人蚀骨销魂,她却拒绝融化于他。她把恩怨情仇分得很清楚。
半晌,她离开了他,且不忘给他一个理由。“这是惩戒你不该在我身上留下痕迹。”得意地看着他肿胀的唇和唇角那些血迹,而那张迷尽天下女人的脸因此而扭曲变形,她心里有说不出的痛快;她总共咬破他五次,那够他好受一阵子的。
“很好,我喜欢热情的新娘。”他揩揩唇角,原本紧绷的脸上破天荒露出淡淡的笑,令在一旁看好戏的“欧巴桑”们活生生捏一把冷汗。
这是个有仇必报、永不吃亏的小辣椒。天辰含笑地看着她,也许他们的性格有那么点相似,也许他们的处事态度有那么点雷同,所以他深深为她所吸引,也所以才对她特别宽容,不在乎她在他身上玩什么把戏。他对自己生不起她的气来,找到了理由。
“别动。”卓莲放开了他,他并没放开她,这是她想溜却溜不掉的原因。“你的唇上留有我的血迹。”干涸的血迹不容易擦,天辰把它舔干净了。
“我以为你要报仇。”卓莲说。既然帐已算清,她就没必要对他恶言相向了。
“等你变成我的新娘后,我要报仇有的是时机。”他的眼中闪着顽皮的光芒。
白痴才要当他的新娘,等她找到替身后,就要莎哟哪啦了,谁管他什么报仇时机?咦,奇怪了,她的桃花命怎么好像对天辰的影响特别巨大?管他的,等她脱离他的视线后,他就会清醒,就会发现这件事多么无稽,自己多么可笑,她偷跑算是功德一件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