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家小小的,约二十坪。两房,一卫浴,客厅与饭厅合而为一。他家里几乎所有的东西看起来都相当老旧,柯希凡想必节俭成性,甚至吝啬小器,舍不得换新家具。难怪他还没结婚,哪个女人会受得了他家的寒酸和简陋?
「妳不嫌弃的话,妳回澳洲之前,可以住在这里。」穿着背心短裤的柯希凡拿着毛巾在擦湿漉漉的头发。看起来好性感,活像广告片里刚出浴的男模特儿。
「我保证刚才那样的情形不会再发生。」他的表情有点尴尬。
发现自己直盯着人家看,丹枫心头一荡,沙哑地问:「什么情形?」
「就是……」他的双颊泛红。「同床。」
他腼腆的表情好可爱哟!她几乎脱口道出。
「妳放心,我说过了,妳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原本还痴迷地凝视着他的丹枫,像被人泼了一桶冰水。这真叫醍醐灌顶!如果三十秒钟前她曾经有过什么朦胧的想望,这会儿全部灰飞烟灭。她咬着牙,一颗心彷佛掉入冷冻库。为了面子,她却必须表现得她根本不在意。
「我知道,你喜欢的是,长发飘逸,只吃一点露水,偶尔吐两口血的美女。」
「没那么夸张啦!」他僵笑。
「那是侯文咏形容的。总之,谢谢你的诚实,这样我能够住得安稳一点。你同样也不是我喜欢的类型,除非你突然长高许多。」
他下颚的肌肉因此绷紧。「很好,我们彼此有基本的共识了。即使妳需要住上一段时间,相信我们也能相安无事,互不侵犯。」
她点头。「我想我应该不会打扰你太久。」心情一变差,她浑身的不舒服立刻加剧。「谢谢你愿意收留我几天。」尽管他的表态令她恼火,但懂得感激是做人的基本原则,她至少该道声谢。他其实可以不理她,任她在路上淋雨发烧。
「不客气。妳要住久一点也无所谓。反正这个房间空着也是空着,我每天在家的时间也不多,通常洗个澡、看几页书,就睡觉了。妳需要什么自己找,我要出去了。我等下会帮妳打一把钥匙,妳看完医生后,去我公司拿。我公司离这里很近,出了巷子往右转,过红绿灯,再经过一条巷子,就可以看到。」
她点点头。「说到钥匙,你公司现金抽屉的钥匙我还没还你,我去拿。」她找她的皮包拿钥匙,一边问:「我昨天忘了还你。如果我没再跟你联络,一气之下不还你钥匙,你要怎么开那个抽屉?」
「简单。我也有一把现金抽屉的钥匙。我如果觉得有危险性,当然会换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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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希凡去上班后,丹枫在屋里游走,找不到吸尘器,只有扫把和抹布。她打扫柯希庭的房间,一边把刚才憋下的怒气拿出来反刍。
柯希凡不喜欢像她这么高的女人,说得好听是他诚实,说得难听是他当面侮辱她。她长得高有什么错?她在热死人的台湾剪短头发好洗易整理,有何不可?女人一定要娇小玲珑、长发飘飘才有人爱吗?鬼话!她也不乏追求者呀!
可是……她的心一阵痛,不愿想起,却无法不回想,她就是被娇小玲珑、长发飘逸的女人打败的呀!所以她才会离开澳洲,回台湾来工作。
三年了,她心灵的创伤痊愈了吗?可以回澳洲接受考验了吗?她能够不畏别人的目光,能够心无芥蒂地面对Ken和他妻儿了吗?
这两年她其实已经很少去想Ken,对他的爱也不知在何时蒸发光了。她早就不流泪了,早就对他没有爱或恨,心里的创伤也早就结痂。但是每次想把痂抠掉,总是会露出还未完全复原的血色疤痕。
她刚到澳洲时就认识大她一岁的Ken,Ken热心地帮她了解澳洲,了解学校的一切。她家跟Ken家在同一个社区,每个礼拜两家上同一所教堂。双方父母对他们的交往抱持乐见其成的态度,两个十七、八岁的年轻人自然而然地从友情发展到恋情,成了周遭朋友们公认的一对。那些年和Ken谈恋爱成了一种习惯,即使曾经吵过架,曾经怀疑他们的爱情深度,丹枫都认定Ken是她的真命天子。直到Ken对她说,他的新娘不是她。
不回澳洲的话,她待在台湾做什么?另找工作?工作的意义是什么?赚钱,买好东西、上一流餐馆。然后呢?年华在不知不觉中老去,十年后她还是和现在一样孤单寂寞,或甚至更寂寞。
不想了!她的头又昏又痛,喉咙也痛得要命,四肢无力,很想躺下来休息。
她在柯希庭房间衣橱的上方找到用防尘袋收得好好的床单和棉被,立即将它们铺上床,然后躺上床休息。她身心俱疲,累得什么都不想做,只想睡觉。
她好想念爸爸妈妈和两个弟弟。世上对她最好的是家人,她却为了一个移情别恋的不忠男人而离开他们,独自来台湾自怜自艾,真是可悲。
柯希凡没有照顾她的义务,大可任她淋雨生病,倒毙街头。但他不仅为她买吃的、载她回家,深夜还不放心地打电话给她,又主动提供住处,背她上楼、喂她吃退烧药……他一向都对女人这么好吗?只因他害她失业,就觉得该负起暂时收养她的责任?这么一个有良心的君子值得赞赏,可惜她吸引不了他。
想起他刚才急于撇清的样子,她就有气。她好歹也是个身材脸蛋都不差的女人,只不过高了一点,就完全没有女性魅力吗?该死的柯希凡,他不但害她陷入失业又流离失所的困境,还严重地打击她的自信。该死的柯希凡!该死的柯希凡!她一定要想办法向他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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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了,还没看到叶小姐来拿钥匙,柯希凡有点不放心。他在妹妹的办公桌上看到叶丹枫的名片,丹枫,红色的枫叶,挺美的名字。人如其名,也是挺美的。如果她矮一点、如果初见面时他们不是站在敌对的立场,他说不定会追求她。
他一向喜欢温柔婉约的娇小女人。像叶丹枫这么高的女人,他第一次近距离接触。接触之后他发现,虽然昨天她要他快点还钱时咄咄逼人的态势活像个超级女强人,然而一旦生病,她和一般女人没什么两样,甚至天真得不知人心险恶,完全没想到要是她发烧昏睡时,碰到的是个色狼,后果会如何。
他忍不住打她的手机,她没接;他再打电话回他家,也没人接。那么大的一个人,又不是小孩,她会照顾自己的,他实在没必要为她操心。
他还是不放心地偷空回家一趟。她果然在睡觉。他走近床边,看到她脸上的泪痕。她哭过?为什么?因为失业?因为担心会被告?
她的双颊嫣红,美是美啦,但是嘴唇干干白白的,恐怕又发烧了。他摸她额头,好烫!不乖的小孩,早上一定没去看医生。真不知她独自回台湾三年是怎么活过来的?一个能在著名外商公司领高薪的女人一定颇有能力。但是他所看到的她,却是一个不会照顾自己,要不是快饿死、就是快病死的无助女孩。
凝视着她无邪的睡相,他不禁摇摇头。她运气真好,她要是落在那只自以为是柯林顿的红毛猩猩手上……呵呵!后果不堪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