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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叫这有什么?这很有什么?”汪妙妙义愤填膺的说:“戈登是属于全世界女人的男人,他怎么可以和林俐琦在一起,怎么可以和那么恶劣的女人在一起!和她在一起,我宁愿戈登是个只爱男人的gay。”

  “哦……”钱佩妮恍然大悟的点点头,除了陈年宿怨外,还加上了影迷的怨念,难怪这回妙妙会失去理智写了那么一封损人的信。“那你没事跟她说你交了个男朋友干什么?”

  还什么我何德何能……妙妙真是吃饱太闲没事干,才会挖了个洞让自己往里头跳,活该!

  “我……我当然也要让她知道,我汪妙妙可是很有行情的!”

  “好,你很有行情,那我问你,你现在要去哪里找个又高又帅、又有钱又年轻,还爱你爱得要命的男人啊?”

  “你妹妹的男朋友就很不错啊!”钱佩妮的妹妹的男朋友的确是上上之选。

  “你也很清楚我妹妹爱钱的个性,只要你肯付钱给她,要她把她男朋友卖了都有可能。”钱佩妮态度从容的说,“可是这事要让她男朋友知道了,你们两个的小命肯定不保啊。”

  在脑海里幻想了下钱佩妮妹妹的男朋友发狠的样子……汪妙妙终于断了这念头,小命还是比较重要。

  “唉,可惜你男朋友不够有钱,要不然以他的长相也是可以的……”她有些惋惜的看著好朋友。

  “是满可惜的。”钱佩妮对于好友对自己男友的评语,压根不以为意。“你可以找你哥啊,他不是认识一堆和他一样,有钱到不晓得多有钱的男人吗?”

  汪妙妙摇摇头,“怎么可以找我哥,要是去找他,我爸就会知道,我爸知道,我就会被押去相亲了!”

  “相亲也没什么不好啊。”

  “当然不好,万一我爸妈他们看中了,非要我嫁,那我不就惨了。”

  “你不是一直劝你的死对头结婚?”

  “那是她啊,我干嘛结婚?”汪妙妙得意的说:“在家里,有我妈疼,出门玩、买东西,有我爸和哥哥付帐,快乐得不得了,我发神经才会往坟墓里跳!”

  “既然自己不结婚,却去煽动别人结婚,现在这个别人决定听从你的意见,回台湾和你哥介绍的对象相亲,你又急什么呢?”

  “她才不是要回来相亲!”别人不了解林俐琦,她汪妙妙还会不了解吗?“她根本就是打算回来抢我的男人!”

  “你又没有男人可以让她抢。”

  “就是没有我才急啊!”

  呃……这什么逻辑?钱佩妮微蹙眉。

  “我怎么可以让她知道我在说谎,那我的面子要往哪里摆!”

  哦,面子!

  在死对头面前,绝对不能失了面子。嗯,这下子,钱佩妮就可以理解了。

  “那你要我怎么帮你?”

  “要你男朋友和你妹的男朋友介绍几个青年才俊给我。”既然没法从老哥那里下手,那就从佩妮这边来吧,或许她想要找到个长得帅、年轻,又有钱的男人,会比较有指望吧。

  “嗯,介绍人给你是没问题。”钱佩妮想了下,“可是要非常的爱你这点……这就要靠你自己努力了。”

  “我努力也没什么用,就算那些男人再爱我,只要看到林俐琦,还不是一个个三魂七魄各少了一魂一魄。”

  简单来说,就是失魂落魄。

  如果说认识林俐琦这女人有什么好处,大概就这点吧。

  这女人让她知道,这世上的男人都禁不起美色的诱惑……换言之,只要是男人就犯贱!

  “佩妮,林俐琦回台湾后,我们两个用电话联络就好,别见面了。”

  “为什么?”钱佩妮好奇的问。

  “我这是为了你的爱情著想啊!”林俐琦好歹教会了她一件事,那就是男人全是不可以相信的。“万一你的男朋友看到她,就变心了,那我怎么对得起你啊!”

  “她要是真有本事,她就来试。”钱佩妮笑了笑,可视线却锐利得可以切生鱼片了。“他要是想变心,我也绝对不会留他。”

  “哇!”汪妙妙看到她这气势,感动万分的握住她的手,“佩妮,我就知道你是我这辈子认识最酷的女人!”

  第二章

  陆兆毅提早一个半小时到了和汪勇仪约定的餐厅。

  这家餐厅的餐点闻名台北商界,因为餐厅老板——也就是今天的东道主汪勇仪的父亲——酷爱美食,不惜重金自各地挖来名厨坐镇,如果没有特殊关系,几乎不可能进到这间餐厅来。

  它的装潢、摆设、服务,全经过精心考究,比起一些五星饭店,有过之而无任何不及。

  汪勇仪早就交代过餐厅的经理要特别招待他,所以陆兆毅才刚到餐厅门口,经理已经站在门口等他,看起来似乎是久候多时。

  餐厅经理带他上了二楼的包厢,这餐厅采楼中楼的形式,位于二楼的包厢,不但可以看见一楼的景观,也能欣赏餐厅外经过特别设计的庭园造景。

  他素闻汪家财力雄厚,今日一见,果然是名不虚传。

  陆兆毅坐定位,侍者殷勤的送上菜单,他随意点了杯饮料,不想在主人来之前先行点餐,然后嘱咐侍者,饮料送来后,他不希望任何人来打扰。

  侍者领命,完美退场。

  陆兆毅打开随身的笔记型电脑,开始处理公事,这其间他还接了几通电话,有公司干部的公事电话,家人打来的问候电话,以及汪勇仪打来道歉的电话,他临时有事,可能会比预定的时间晚到四十分钟至一个小时。

  他对于这点倒不以为意,毕竟今天他是以很惬意的心情赴约,再说这里的环境不错,安静又不失优雅,让他异常的放松。

  公事处理完毕后,他总算有心情四处打量。

  一楼的客人都是三三两两,年纪都在中年以上,若是男女同行,由外貌上看来,多是富商巨贾带著新欢出现的场景。

  偶有年轻人,也是三两成群,到这里来的人,似乎都有特定目的,很少有人是真的单纯来吃饭的。

  那么,在这个地方出现个落单的女子,就显得十分不寻常了。

  陆兆毅的好奇心被一名刚刚走进餐厅的女孩挑起了。

  她穿著嫩绿色雪纺纱洋装,手挽著白色花底的皮包,神情自在的走进来,对于旁人好奇打探的眼神视而不见,迳自走到落地窗旁的座位,等著侍者替她拉开椅子后,这才落坐。

  由她的打扮、举止看来,她应该是某个有钱人家的女儿。

  他观察她好一会儿,发现她应该是这家餐厅的常客,因为她才刚落坐,方才在门口迎接他的经理,便走到她的桌边寒喧,而后侍者送上菜单,她稍稍瞄了眼,点了些菜后,便自在的东张西望。

  由于二楼包厢是采可调节透光率的玻璃制成的,也就是外面的人不能看到包厢里的人在做些什么,但里面的人却可以放心大胆把外头的人瞧个够。

  他发现那女孩有张圆圆的苹果脸,微微往上弯的嘴角,似乎随时都挂著微笑,发型看得出来是经过精心设计过的,不过在她几个左晃右转的情形下,已经开始有些走样了。

  只见她不时伸手拨开落在额前的发丝,拨著拨著,她索性从小提包里拿出一根夹子,将那些不听话的发丝夹了起来。

  红扑扑的圆脸,加上夹得中规中矩的头发,这会儿,她看起来就像个高中生。

  陆兆毅是个有耐心的人,当他发现足以引起他兴趣的人事物时,他不只是非常的有耐心,而是专注到可以称之为入迷的程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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