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他也不是爱上了兰丝;他很本能的意识到:自己如果是爱上了她,他对大卫的感觉将不只是目前这种理性的愤慨,而会是一种强烈的憎恨。真该死!为何蓝大卫要如此无情的玩弄一个天真无邪的女孩?雷礼仕以前从末见过他有类似的行为。思索了半天,他最后的结论就是:兰丝对大卫一定有种不寻常的吸引力--对兰丝而言,这只有使她更危险!
没想到事情演变到最后,他父亲竟会鼓励兰丝回到剧院去。本来,雷礼仕以为把蓝大卫的话转告给兰丝不会有什么危险性,因为他算准了她会拒绝,若不是她父亲好心的多管闲事,现在可能什么麻烦都没有了。
雷礼仕知道:即使他多费唇舌把利害关系分析给西风船长听,也是徒劳无功的--他父亲对于女人从事艺术工作,一向非常鼓励、赞许。雷礼仕的母亲本身就是个著名的讽刺文章作家,他妹妹是个诗人,拜伦爵士曾亲口夸奖过她的作品与才气。
不过,雷礼仕认为:她们是站在财富和地位的立足点,去追求知性的利益,和兰丝在舞台上抛头露面,演一个微不足道的小角色,完全是两同事,因为,兰丝绝不可能在舞台上,以其心智去吸引观众。
雷礼仕以和缓的口气,企图探询出她之所以要冒险,跟踪秦爱华的原因。她起初很犹豫,仿佛愿意说出她的原因,但不一会儿、她却理直气壮的辩驳说这件事与秦爱华无关。她说实际上是因为她自己想成为一个女演员,所以她才要加入蓝卓瑞公司。
这实在是个很勉强的借口,雷礼仕严厉的尝告她:他怀疑她是否有能力一直把这个谎言撑下去。尽管如此,他还是愿意尽力帮助她。他坦白、简洁的告诉兰丝,为了避免一些纨绔子弟的纠缠,她绝不能进入戏院的某一部份。他希望他每次都能亲自接送她往返于剧院和家里的途中,但为了不使他的伴随会引起别人对她的误解,他决定替她找一辆信用可靠的车子,让她每天单独乘坐。
第七章
她到蓝卓瑞剧院去预演的第一下午还没过去,兰丝就发现自己实在没有戏剧天才。好在她所扮演的是一个不重要的小角色。她是在一出仅有一幕的闹剧中扮演一个家庭里的女儿,台词只有三句:‘爸爸!我怎么没看见欧百伦亲吻妈妈。’‘小心,温福雷爵士,那座烛台要掉下来了!’‘它一定是趁我刚才忘了关门的时候,偷溜进来的。’
她第一次排练过她的角色后,史查理一句赞美的话也没说。她的台词太做作了,表情过于羞怯,又缺乏戏剧节奏感。当她第一次接到出场暗示时,总共延误了四十五秒才出现在舞台上。兰丝告诉自己,第二次她一定要做得更好。
结果她第二次上场时,便急急忙忙的冲上舞台去。不巧在路过包厢时,撞到前一部戏所使用的发射机,顿时,一大篮的碎片如雨点般落在刚刚给她出场暗示的男演员身上,他刚刚说完他的台词:‘现在我们的漂亮女儿来了。’
不仅如此,兰丝发现,如果她抬起头,想避开一块正在下降的布景,她往往会不小心掉进一个地板盖里。当她注视着右手边一块摇摇晃晃的平台,不一会儿,它就会晃到左边去,撞上她。
去参加试演的第三天,兰丝的运气坏到了极点,整个公司也为此放了半天假。她那天下午不小心碰到一大叠备用的活动布景,它们整个倒塌下来,撞翻了一罐化学药品,掀起一阵人造烟雾,迷漫了整个戏院。史查理虽然一句话不说,但兰丝可以看出他的眼光有多么气急败坏!
后来兰丝被指派了一份额外的工作:只要她不在舞台上,大部份的空档都在替葛诗兰提示台词。葛诗兰是在闹剧前上演的那部重头戏里担任女主角。
公司里凡是看过这个剧本的,无不称之为‘杰作’。它是蓝爵士所写的一个悲剧,描述法国一位皇后死前一年的悲惨景况,剧名是:玛丽。这部戏的高潮在于玛丽。安东尼特被处决前所发表的长达十五分钟的谈话,这也是这个角色最富挑战性的部份。她这段谈话相当动人:主要是有关她对死亡的恐惧,内容精辟而透澈。
由这个剧本可看出,剧作者除了富有同情心、洞察力及成熟的笔调,而且还为该剧增添了些微的幽默感,使它堪称‘天才之作’,而当之无愧。和葛诗兰一起在舞台下的预演室中工作,兰丝慢慢体会出每一句精雕细琢台词的美感与深意,她没想到这个高贵、优雅的剧本,竟会是出自那下流、卑鄙的剧作者之手。
兰丝一直没看到蓝爵士,而她却一直严阵以待,准备迎接他们下一次的见面。过了好几天,他还是没出现,兰丝开始体会到若有所失的感觅。显然,他已对追求她感到厌烦,其实他也没好好追求过她,总是那么不经心,断断续续的。
当她发现自己除了失望外,伴随而来的还有落寞、阴郁,她真是吓坏了。更令她心慌意乱的是:当她得知蓝大卫虽然离开伦敦了,但不是有意要躲避她时,她打从心底开心起来,好不容易才掩饰住这股兴奋之情。
她是从西风船长处得到这个消息的。有天早上他去看兰丝,告诉她大卫被召回他在白金汉郡的老家中,因为他九岁的小弟得了麻疹。这个小男孩最于崇拜他大哥了,蓝大卫能回去看他,他再高兴也不过了!因此,大卫在接到通知后,立刻启程。尽管这件事使大卫的性格显得比较善良,但兰丝对他那种又和善、又挑逗、又讥讽的行为,还是没有什么好感。她非常庆幸自己这一阵子能有那么多事好忙碌。
剧院实在是个狭小,多是非的圈子,动不动就争风吃醋,互相道人长短,竞争得非常激烈。在这个行业里,要爬到颠峰是非常困难的,因为观众的口味变化无常。成功和失败一样,往往能快速而完全的毁掉一个人。
兰丝到剧院不久,就发现蓝大卫在这儿的朋友,比牛奶店里的猫还要多,可是,秦爱华却受到普遍的憎恨。热情的戏迷,不了解秦爱华的为人,都把他捧得高高的,非常尊崇他,但他的同事们和他处久了,才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
实际生活中,他是个花钱如流水,宽待自己,苛待别人的人;虽然自己的生活极尽奢华之能事,他的仆人们的工资却少得可怜。他非常自我,一定要所有注意力都以他为中心,一点点疏忽,都会使他认为自己被看轻了。,听说上个月,他差点害一位年长、深受爱戴的男演员被开除,经过蓝爵士的调停后,这位男演员才没有被开除掉。根据秦爱华的指控,这个倒霉的男人的过错是:秦爱华出场后所引起的掌声还没完全停止,他就开始说他的台词了。
兰丝不知道自己该不该信任蓝爵士或史查理的保密功夫,不过她发现:虽然每次有人提到蓝爵士的名字,他都会不以为然的看她一眼,但是他似乎没有到处宣扬她和蓝爵士之间的关联,因此她还可以享受那种无名小卒的快乐。
由于她在戏里是扮演一个微不足道的小角色,责任不重,因此,她经常有机会和时间,与蓝卓瑞剧院里的布景人员、售票员乃至其他的小演员们闲聊。从这些对话中,那些人很容易的就跟她说起秦爱华,每个人都很高兴有个新的听众让他们发抒心中的牢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