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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等她抵达方冷白住处秦爱华的专用门口,问题不在于如何隐藏马车,而在于如何找个好位子,可以仔细看到这个出名的大门!因为那时候她才发现,原来自己不是唯一乘马车来此,企图一睹秦爱华风采的女士!沿着人行道,几乎每一个可以停车的地方,都摆满了出租马车;老式私家用敞篷马车、气派的四轮大马车;不仅如此,还有一部优雅,镶有皇室公主标志的轻便马车夹在其中呢!

  当兰丝的马车,沿着那一长排车列漫步走过,她可从车窗中看见一只戴丝手套的玉手轻轻拨开窗帘;手指上还闪耀着珠宝的光芒。看来,伦敦小姐们在这儿等着见舞台偶像--秦爱华,倒成了一个风尚。

  艾兰丝的马车在那条街上绕了四圈,才有一辆马车离开,腾出一个空位让他们停。从这儿穿过街道,到那座大门,还有卅呎之远,不过那巨型的乡村式拱门上,点了四盏一流的煤气灯,兰丝相信,若有什么动静,她还是看得到的。

  夜晚的时光过得很慢,兰丝背靠着马。穿过街上来来往往的车辆,盯着大门看。由马车座里地板的裂缝,可以看到人行道,冷风由那里吹进来,冻得她脚趾发麻。有一次,车夫离开他的座位,要兰丝抬起她的足踝,好让他从她座椅下拿出马鼻子的罩子来。

  夜色愈来愈重,还是不见秦爱华的踪影,其他等候的马车纷纷放弃希望离去。到了晚上十点,兰丝发现她那辆马车是这条冷清清的街道上,唯一仅存的一辆。车夫已连绩从窗口探了七次头进来,告诉她如果还要再等下去,他要多收六便士的车费。兰丝打开钱包,拿了一个硬币,把它丢给那个车夫。

  再过十分钟,她耐心的等待终于有了回报。一个穿制服的车夫驾着一辆小巧的马车,从一条隐密的小巷子里穿出来,停在秦爱华的专用门前。不一会儿,有个穿宽斗篷,手持金头手杖的男人从方冷白的大厦里走出来,他把刮着微风的街道,上上下下打量了一遍,他就是秦爱华--蓝幽灵。

  即便是坐在幽暗的马车里,兰丝一样可以辨认出他那乌鸦翅般的黑眉,修剪得短短的卷发框住他的脸。在他高而突出的额骨下,是低陷的双颊,由于抹上一层高级的核桃油膏,使他的脸颊显得更为凹陷,在明亮的煤气灯下,整张脸变成怪异的橘子色。

  他的鼻子钩得就像只肉食鸟一样,眼睛水汪汪的发亮。这个男人的脸,天生就是属于舞台的,他的眼睛有种说不出的魅力。葛诗兰在饰演马克白夫人时,曾和他演对手戏,事后她到处告诉别人:‘当他谋杀了马克道,再回到舞台上来,告诉我:“我干了那件事”时,我闻到了血腥味!我发誓我真的闻到了!’眼看着秦爱华爬上马车,兰丝禁不住颤抖起来,毫无疑问的,他就是她在巍崖上看见的那个男人。

  秦爱华的马车轻快的启动,兰丝毫不迟疑的打开马车顶的天窗,对她的车夫吼道:‘跟上那部马车。’那车夫看她一眼,一付她在异想天开的样子;但是当兰丝着急的塞给他一个先令,他耸耸肩,立刻挥动他的马鞭。他们紧跟在秦爱华的马车后面,可怜的那匹老马,由于等得太久,差点不耐烦的跳起来。

  这两辆马车,一前一后的朝北驶去,再向东,进入了市中心。有两次,他们几乎跟丢了秦爱华的马车,一次是在拥挤的交通中心,一次是秦爱华的马车突然潜入一条夹路,穿过一条巷子,当他的马车终于在一条安静的住家街道上停下来,兰丝完全不知道他们在何处。

  秦爱华的目的地是一栋褐色砖盖的四层楼房,面向街有好几扇小窗户,窗帘密密的掩着。当他们经过那儿时,兰丝看见秦爱华从车上跳下来,把他的斗篷的衣领高高竖起,企图遮掩他的五官。他在一扇看起来并不起眼的红木门上,用力拍了两下,只见眼洞处泄出一线光亮。在进门之前,一个黑脸的男人把秦爱华检视了一遍,才让他进去。厚重的门在他身后关上,把好奇与沉重的夜色,隔绝在外面。

  时间那么晚了,而秦爱华的行动又那么神秘,兰丝益发相信自己来到了一个邪恶的场所。她拉拉停车的皮球,马车便在下一个转角处调过头,靠着街边停下来。车夫还来不及放下梯子,兰丝便跳到人行道上,藉着马车上火把昏黄的光线,她开始翻阅她钱包的内容。结果并不乐观,除了三只发夹,一条手帕和莎菲姑婆家的钥匙外,只有两便士。

  ‘如果你要我在这儿等,还得再付六便士。’那马车夫说。

  她突然觉得有些恐慌。‘可是我没有这么多钱。’她转换了一种较有尊严的语气请求道,‘如果你愿意让我挂帐,我可以把我的地址写给你,你明天早上可以来向我收钱。’

  还没说完话,那辆马车已一转眼跑掉了,留下她对着寂静的夜色,说完最后一个字。

  ‘也好。’兰丝低声说道。她的喉咙好干,由于紧张过度,四肢都在发抖,她早已下定决心,不论多么艰难困苦,她一定要证实秦爱华是个邪恶的男人,然后揭发他。到目前为止,整个追查的过程并不很顺利;如今茫茫然的站在这条不知名的街道上,身上只有两便士,她的勇气与决心再一次遭到考验。

  她深呼吸一口,走到街角去。秦爱华的马车已消失无踪,另一辆马车来到它刚才所停的地方,放出两个男乘客。他们示意马车夫离去,走进秦爱华刚刚进去那栋房子的隔壁,其中一个男人,一面爬上石阶,头朝后仰,笑得好开心。亲切的人声使这个地方不再显得那么荒凉。其实,这条街和别的街道一样,不管她发现秦爱华是进行什么勾当,只要随时呼叫、求救,都会有人听见,前来援助的。

  被这个念头所鼓舞,兰丝开始朝那栋褐色砖盖的房子走去,其实她也不确定自己到那儿去的目的;如果能够的话,她想进屋去,但她不知道用什么方法。或许这栋房子也有后门,但是这条街上所有房子,都一栋接一栋的连在一起,她不知道要怎样才能找到它的后门。或许再往下走会有一条巷子,从那儿可以确定它是否有后门。

  在这栋房子里,她所能看见的窗户都又小,又高,无法爬进去。想到自己居然想以爬窗的方式,非法进入一栋房子,她忍不住好笑起来。如果有一天她和弟妹们重聚一起,把冒险的经过情形讲述给他们听,他们不知会多乐呢!当然,对爸、妈而言,他们一定有如被浇冷水一样,非常伤心、失望。想到这二位与尘世脱离的老人家,万一知道了蓝爵士曾对她提出那种要求,兰丝忍不住一阵颤抖!

  快到秦爱华进去的那扇门,兰丝放慢了脚步。那栋房子里的人仿佛感觉到她的出现,窥探的小洞突然打开,只听一个声音说道:

  ‘你终于来了。’

  这儿根本没有藏身的所在,兰丝踌躇了一会儿,想拔腿就跑。

  那扇门打开,一个男人出现在门口,只见一个结实古怪的侧影,映在屋里一面亮有烛光的窗帘上。

  ‘进来吧!我们一直在等你。’那男人说着,向兰丝走近,整个人暴露在路灯的赤红光线下。他的容貌看起来就像是前一世纪幽灵的显现,在他头上,一顶小卷的假发,洒上厚厚的白粉,他的外套很长,是那种老式的‘斜尾’裁法。在他的颈部和手腕处都镶满了花边。这样的服饰穿在一个庞大如大船的男人身上,实在很怪异。他的皮肤上都是水痘痕,鼻子曾遭过多次挫伤,以致鼻孔几乎和脸孔一样平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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