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怪大家笑的这麽开心。
我低头瞧了瞧脚畔总共不到20公分深的池水,再想想自己贸贸然冲进来的蠢样子……唔……如果换我在旁边看,一样会笑到肚子疼……
尽量忽略掉某些笑声里的戏谑和间或响起的口哨,我转向这一切的导火索──那个淘气的小孩子。
“别人都可以笑,只有你不能。”我郑重的对他/她/它说。“因为我是为了救你才落得如此下场。”
“咯咯咯……”小孩子咧著嘴发出类似母鸡一样的声音。
我尽量说服自己那不是笑声。
“以後不要这麽玩了,知道吗?”我继续劝导。“至少要有大人在身边的时候再玩。否则很容易出危险的。”
“咯咯咯咯……”本来只扬起一点点的嘴角愈发扩张到接近半圆的地步。
多率真的孩子,心里想什麽就说什麽,一点面子都不给……
我沮丧的垂下头,任挫败感尽情啃噬我湿漉漉的心。
“咯咯……嘎!”他/她/它竟然还没笑够,一根白嫩嫩的手指头伸进嘴里冲我扮鬼脸。
罢了罢了,跟小孩子讲道理简直比秀才遇上兵还惨,非但说不清,还要遭耻笑,而你又不能怪他/她/它,因为他/她/它是小孩子……
站起身,我再一次环视四周围观的人,还有他们脸上不同含义的笑……
停!倒带──定格。一种熟悉的颜色组合出现在人群里──蓝的,黑的,咖啡的……和灰的。
X哥?哎呀,怎麽又给忘了……我对自己的记忆彻底感到失望。
难得在这种情形下遇上认识的人,我不由自主走过去跟他们打招呼。
“嗨,真巧。”我刻意在称呼上含糊其词。
“嗨,36B!”那个一身黑的家夥吹了声响亮的口哨,斜睨的视线落在X哥身上。
“运气真不错啊,柱哥!”蓝甲克说了句我听不懂的话,不过总算又帮我想起来──“柱”哥。
“看什麽看!?”咖啡衬衫眼睛一瞪,不过却是吼向周围窃窃私语的人们。
“呼啦──”一声,人群在几秒锺内散得干干净净,一个不剩。
好厉害……
柱哥仍然沈默。他的三个兄弟也没再吭声。气息平静得有些奇怪。
难道是我太突兀了?好象是的……
“来干吗?”
“哎?”我blur。
“来干吗?”他一字不差的重复,仿佛认定我会明白他的问题。
我的确明白了,莫名其妙的。
“来买发卡。”我指指头上幸存的一只发卡。“掉了一个,只剩这一个了。”
又一阵沈默後,他突然伸出一直插在裤袋里的右手。
“是不是这个?”
浅蓝色的小发卡平躺在他掌心,被穹顶的水银灯照得熠熠生辉。
“哇!”我高兴的拿回来,熟练的卡在仍旧潮湿的头发上,然後才想到问:“怎麽会在你这儿?”
“捡到的。”
“捡到的?”我重复。
“一直忘了扔掉。”他补充。
“哦……”我露出恍然的神情,其实根本没听明白。
蓝甲克发出我不理解的笑声,不过被柱哥一瞪之後就安静了。
我忽然有种感觉。这四个人之间像是藏了什麽不可告人的秘密,暗潮汹涌……可我又说不真切那到底是什麽。
“阿兰!”室友的尖叫永远和她本人出现得一样突然。
“你怎麽搞的啊?!这麽狼狈?瞧瞧你,浑身都湿透了!!!怎麽又是你?!”最後一句是问柱哥。
可柱哥完全不睬她,只是一直盯著我。
他也觉得我很狼狈吗?我不禁低头看了看自己。
咦?我明明穿的是白色连身长裙,为什麽胸前会有两片粉红色的印子?我困惑的看向室友,因为衣服是她帮我拿的。
又是一声响彻云霄的尖叫──
“阿兰!你的内衣!!!你你你……你究竟有没有脑啊!?都快被人看光了还傻站在这儿!?走啦!!!”
她连拖带拽的将我朝洗手间的方向推。
“可是我还没跟柱哥说再见……”我想到。
“还‘再见’?你这个样子怎麽跟人家‘再见’?”室友气得要命。“你用用脑好不好?他们在吃你豆腐!”
“我又没被他们碰到……”我小声分辩。
“光用看的就快喷鼻血了!”室友不肯轻易放过我。“你怎麽搞的啊?给你白裙子你竟然穿粉红色内衣?还是这麽亮的粉红色!?怕别人不知道你胸有多大啊?”
“胸大又不是我的错……”
“不许顶嘴!”
“……”
第四步
我的室友叫曹子鹃,杜鹃的鹃,不是丝绢的绢也不是婵娟的娟。她和我同岁,因为我们曾是中学同窗,虽然她现在看上去比我老成很多。
事实上在大型电脑公司担任特助的她也的确比我精明能干。
“胸大无脑”──这是她最常骂我的词。
其实我不笨,我真的不笨。我只是懒,以及微量的反应迟钝。而我并不觉得这有什麽问题。我只是个排版公司的小打字员,用不著如火的热情和迅捷的反应。真的,我对目前的状况很知足,没必要拚掉有限的生命去赚花不掉的钱。
子鹃却是个懂得生活享受的人。
虽然我们一起分摊这套两室一厅的房租,每人每月450块,她花在蒸气美容,有氧舞蹈,营养搭配等方面的时间和金钱却远远高过我,也成功塑造出一个魅力无法挡的都会女郎形象。
这是一定的。因为我不了解什麽是美容,不明白舞蹈怎麽会有氧,更不操心自己今天摄取了多少脂肪和胆固醇。她做什麽我就吃什麽,吃不饱就去吃饼干,饼干吃完了还有泡面,泡面没了还可以水煮蛋,若是连冰箱里放鸡蛋的地方都空了──就好象今天这种情形──我和她之中必定要有一个人走到马路对面的NTUC买足一星期分量的“原料”回来把冰箱填满。
通常这个任务会落在子鹃头上,因为她信不过也看不上我买的东西。但今天出了点意外。
我美丽的室友仰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双眼紧闭,面色惨白,气若游丝。
不,您误会了,她并不是快死了。她只是在试用今天下午刚买回来的面膜──去斑美白型的。据她说敷上以後两个小时内不能移动,就算可以移动她也不会坏心到出去扮鬼吓人,所以采购的任务只好由我来完成。
在皮包里翻了半天才找出压在一堆杂物底下的皮夹,可放零钱的小钱包我却怎麽也找不著。没办法,只好拿著皮夹去买。我趿拉著拖鞋走出家门。
如果只考虑直线距离那间NTUC离我住的公寓其实是很近的。烦就烦在马路被护栏从中间一分为二,而最近的过街天桥却在百米之外。
我向来讨厌上天桥,因为那很累,所以我宁愿走去150米外的十字路口等绿灯。
太阳将落山还没有落山,现在这个时间应该算黄昏吧?其实在这座单一线条的水泥森林里很少能感受到真正的黄昏。即便如我这种走得很慢的人,也偶尔才察觉到夕阳穿过楼群斜射在草地上的金色倒影。
每当我看到那种金芒的时候,都希望时间就此停驻。很多人擦肩而过,仿佛电影里模糊了的快进镜头,只留我一个人清晰的站在人海中央。我多希望他们停下来和我一起看,毕竟美丽的事物和大家分享才是幸福。可当我告诉子鹃我看到的黄昏有多麽美丽的时候,她总是露出一种不欲多说的神情拍拍我的头,然後回自己房间做睡前健身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