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民国二十一年,杭州
方苡筑就读的那所大学虽属理工,但“文”风颇盛。不只女学生喜欢写些“云想衣裳花想容”、 “胭脂泪,相留醉”,等文诌诌的句子,连同学也兴起筹办诗社,有事没事就把“尼采”、“缪斯”挂在嘴边。
外表五大三粗的张智朋虽长得一副莽汉状,却是最爱咬文嚼字、附庸风雅的一个,老喜欢在社团里或食堂上,口齿不清的大发宠论: “中国封闭的思想,决定了文坛悲惨的命运。黄色的人种如何能孕育出如尼采那样情感充沛、才华洋溢的伟大文学家?”
周围坐着一圈天真的大一新生,用崇拜得无以复加的眼神看着他,令他越发得意!也口沫飞。
方苡筑气不过,已经踅过长廊的身子又转了回去,走到他面前,轻蔑地指着他的鼻子:
“知不知道你像一只青蛙?”张智月犹呆愣着思忖她话中的含意时,方苡筑又接口道: “井底之蛙!”
在众生哄然大笑中,她已骑上单车扬长而去。
张智月气得眼珠子差点没蹦出来。如果方苡筑是个绝色美女。他还愿意微忍一忍。毕竟被漂亮的女人“纠正”
也是“美”事一桩,但这样“芝麻女”可跟美扯不上任何关系,光从她的绰号“芝麻”二字即能想像为什么张智朋听
到她“一针见血”的指责会气得龇牙咧嘴了。
第二天,方苡筑收到一封洋洋洒洒共五大张信纸的情书,信的结尾是:’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她气得两手发抖,一把将信纸信封撕得粉碎。
其实论真细瞧,方苡筑长得并不难看,怪只怪她娘怀她时芝麻吃多了,才会在两片雪白的小颊上留下细细
点点怎么洗都洗不掉的雀斑,将她堪称秀致的脸漫天盖地全遮了去。
傍晚时分,她骑车经过荷花池,张智朋涎着脸挤过来搭讪:方苡筑见了他气不打一处来,阴阴地一笑,忽然伸腿朝他单车后轮一踢——
那莽汉不防她有这一招,剧烈摇晃后,连人带车整个连进及膝的池子里。
趁四下无人无人,赶快溜之大吉。转过玫瑰花丛,遂见双晶烂的大眼睛似笑非笑地……是新入学的,忘了叫傲什么了。糟糕,万一她跑去打个小报告,她那就完了,张智朋的父亲是这儿出名的恶棍,他娘尤其得理不饶人。
方苡筑跳下单车,准备对新来的学妹“晓以大义”,要她千万守口如瓶时,对方却抢先说道:
“放心,我不会告诉别人的,他活该!”
嗄!竟是“我辈中人”。方苡筑原想多和她聊几句,可明儿是她姊姊出阁的大日子,她得赶回去帮忙张罗。
“大恩不言谢,咱们改日再聊,拜。”脚踏车飞快地驶出校园,沿着西湖湖畔一路到达家门口。
方苡筑家里开着一家麻油店。家境虽富裕,但还算小康,父母姊姊加上她共四个人,不太计较的话,日子倒也安逸平稳,开开心心。
母亲坐在柜台后面,手里拿着只绣花鞋正在锁边,见她进门劈头就念: “冒冒失失的,什么我才学会当个大家闺秀?”
“谢啦,本姑娘野心不大,小家碧玉就很满足了。”把布包搁往桌上,拎起桌壶,一下子灌了两大碗茶,气没调匀呢,一根香蕉又塞进嘴里去。看得她娘火冒在眼里烧得噼叭响。
“姊姊呢?”
“找她干么?”提起大女儿亦筑,方太太整张拉得过长的脸,马上圆融许多。“在楼上刚睡着,你别去呼她。”
“这时候睡觉不嫌太早?”啃完香蕉,她黑黝黝的眼珠子又东瞟西瞟找吃的,好像永远填不饱似的。 “金大婶衣服做好了,姊姊要我陪着去试装。不去?”
“嗄。”她娘支吾下,道:“你去帮她试就好了,横竖你们身材差不多。”
“差多了。”苡筑扁着嘴,将一嘴花生咬得嗄滋响。
“我比姊姊高,也比姊姊胖些,她的衣裳我怎么穿得下?”
方亦筑从小就体弱多病,身子细细瘦瘦,加上长年少见阳光,皮肤白皙得看上去犹似十七、八岁的少女般。不知情人常误以为苡筑是姊姊呢!
“总之,你过去帮她看一下嘛,你不晓得姊姊她又……又病了。”方太太眉头再也禁不住地紧蹙成一团。
“怎地,明天要出嫁了,她还……”难怪她娘吃了炸药似的,火气呛得吓人。得屈家那么不通情理,硬坚持着婚礼要如常举行。
情况果然有点复杂。方苡筑不想和她娘愁苦相对,只好快恰恰地赶快往金大婶那。大红嫁衫约莫都是“长”那德性吧,也没什么好挑剔的。瞧这天色尚早,不如到吉祥药铺晃晃,说不定可以遇上季靖轩。
她和季靖轩是在一场演讲会上认识的。那是系上首次调来旅美的钢琴家楚长吟到学校演讲,吸引了许多别校音乐系的学生到场聆听。
是日,演讲台上,楚先生正滔滔不绝地介绍欧美国家新兴的弹奏技巧。方苡筑混在一堆自认极具艺术修养与气息的学生当中,才预备转身离去,竟好巧不巧地撞上甫进门的季靖轩。
他高高的个子,长得斯斯文文,穿着件藏青长衫,白布袜子上丁点灰尘都没有,也不知怎么收拾得这样干净,被撞上了,嘴边还直挂着笑。笑得清风无限,似乎 全然未经世事历练的眼神,像深幽中无人惊扰的潭水。
很吸引人。
太熟悉了!苡筑望着他,怔怔的想。
后来她仔细思索,才明白那种熟悉的由来。
像亦筑。是的,亦筑也有一双如此天真浪漫的眸子。她喜欢她姊姊,所以也喜欢他。
听完演讲,她在清风徐徐的月色中踏着轻松的步伐走出校门,就在大饼摊上,她又看到那双眼睛,含笑对她打量。很少男人打量过她,有的也是带着讥诮的目光,可他却不同。在那双柔柔眸光的注视下,她霎时蜕变七彩的风蝶,美丽一如仙子。
二十岁,懂的不是太多。
但一见钟情的感觉很奇妙,它让晦涩的人生倏然出现一盏明灯。只要是人就绝对懂得。
“你是学音乐的?”他用很温柔的上海腔问。
她摇摇头,咬着下唇道:“机械工程。”
他一时傻眼,不知怎么接续下文,那憨憨的样子居然打动了她的心。
从小她就会舞文异墨,对所谓的“艺术”统统一窃不通,会来听这场演讲纯属无奈——她是帮亦筑来的,听完之后,再凭记忆回去向她报告。
亦筑从小就有一个梦想。当一个音乐家。从三岁开始,她就喜欢哼哼唱唱、跟着庙口的大叔叔拉二胡学三弦。在她眼里来看,得以开怀大笑的、美丽的事物并不多,音乐是她仅有的美的记忆。
苡筑的喜好及个性和姊姊几乎是大异其趣。自懂事开始,她就是家里附近的孩子王,所有她娘眼里粗鲁的、野蛮的游戏都是她的最爱。
这样两个天差地别的人相处起来却极为融洽和乐,一如她和季靖轩。
她对他的感情其实怜悯多过爱,只是她自己并不知道。
“如果我爸爸有钱多好。”季靖轩常感欢地向她拖怨: “我好多同学都准备一毕业就到维也纳,他们连暑假都可以到纽约作短期学习。可惜,我是个穷小子。”
她总是疼惜地抚着他略嫌单薄的背,心底汹涌地同情起他来。
“怎么赚?”他意兴兰珊地打断她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