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奇非常不耐烦。「你多虑了。」
陶曼莎耸了耸肩。「只要你知道你自己在做什么就好。」陶曼莎果真是个聪明的女人,不再多言,也不再多留。
罗奇坐回车内,又望了那栋房子一眼,便发动引擎离去——与陶曼莎不同的方向。
***
冯羽桑忐忑不安地在演奏会场前来回踱步。巴箴手上抱着芃芃,眼睛随着冯羽桑的身影转。「冯羽桑,你走够了没有呀?人家都已经开始进场了!」
巴箴好不容易说服她来听罗奇的演奏会,哪知她却在门外走了几十圈,就是不肯进去。
「你让我再想想看嘛!」
「想个屁啊你!」巴箴的耐性用尽,便又开始「使粗」。「不管你了。芃芃,我们进去。」巴箴果然抛下冯羽桑,迳自往里面走去。
「喂,等我啦!」没辙的冯羽桑,只好跟了进去。
一直到此时,冯羽桑才见识到罗奇·罗勃兹的魅力。可容纳两万人的会场,却涌进了超过两万人;高高扬起的海报,曲终时的尖叫,在在令她不敢相信。而最吸引她目光的,是台上流泻出的美妙乐声。
那是罗奇,他穿着一身白色衣装,棕色的头发,在投射灯的照射下闪闪发亮,一架特殊而罕见的银色钢琴,华丽而尊贵,而罗奇修长的手指,恣意地在其上飞舞,创造出一连串轻柔而优美的乐音。罗奇专注而认真的神情,令冯羽桑的视线久久不能移开。这种神情,她多久没见过了?已经好遥远了呀!
巴箴一手抱着芃芃,一手拖着冯羽桑往前走。
「巴仔,你要去哪?」
「去前面啊。」巴箴继续往前钻。「我买最贵的票耶,坐在最前面。」
「什么?」冯羽桑拖住她不让她再往前。她实在搞不懂巴箴这家伙到底有没有忧患意识?「人那么多,你钻不过去的啦!」因为人多声杂,冯羽桑必须扯开喉咙,巴箴才能收到她的讯号。
「啊?」巴箴很不甘愿。「那我的钱不就白花了?」
冯羽桑闭了闭眼。「花钱消灾。」
「消灾?」粗枝大叶的巴箴不懂冯羽桑意指为何?「我告诉你……」
冯羽桑截断她的话。「你再往前一步我就回家!」
「看!」芃芃小小的动作引起了两个女人大大的注意。芃芃嫩白的小指,遥指台上的罗奇,一双甚美的蓝色眼眸直直地盯着罗奇,那神情……竟和罗奇一样专注。冯羽桑被芃芃的动作惊得说不出话,难不成真的是天性使然,父女连心?
罗奇弹奏完了一首西班牙利歇曲时,不知是因为跟着其他人的动作或怎么地,芃芃竟兴奋地拍着手。「好棒!」
芃芃这举动令冯羽桑更吃惊了。文静的芃芃高兴时最大的限度是拍手,但这种情形并不常出现,今天的芃芃,很反常。
一直到演奏会结束,芃芃始终专注地盯着罗奇弹奏着那架银色钢琴。现在,冯羽桑开始后悔没有提早离开,两万多人,在瞬间散开、哄闹,如洒散的豆粒,巴箴让芃芃高高地坐在她的肩膀上;一面观察地形,试着寻找另一个出口。
「嘿,发现新大陆!」巴箴得意地拉着冯羽桑,奋力地穿越人群,往右边一扇不起眼的小门挤去。
「看吧!我找到出口了。」正当巴箴自豪地向她炫耀时,只见冯羽桑的脸变得惨白。
巴箴顺着冯羽桑失措的视线望去,那个刚才还在台上的男人,现在已经出现在她们面前,身旁还有一个女人,她认得,是陶曼莎。毫不迟疑地,巴箴拉着冯羽桑,以跑百米的速度冲出门。
对于冯羽桑的突然出现,和突然消失,罗奇有些错愕。冯羽桑来看他,来听他的演奏,他实在难以相信。只是,他的情绪马上被厌恶与怒气填满。冯羽桑身旁还是跟着那个男人,而更令他感到奇怪的是,「他」竟然一见他就跑?冯羽桑跟「他」到底是什么关系?
为了避开人群他们才选择走偏门,一场三个小时的弹奏下来,他已经累得不想说话,但是在此遇见冯羽桑……,他今晚又要失眠了。
「你没发现她身旁的那个人很面熟吗?」一直站在他身侧的陶曼莎终于打破沉默。
经过陶曼莎的提醒,他才仔细地回想那「男子」的容貌,……好像……有那么一点印象。
「我想不起来。」看他认真地想了半天,还以为会想出「他」是谁,结果,呵呵,还是没个屁!
「你不觉得那个小女孩跟你很像吗?」陶曼莎冷傲的眼神像是在嘲笑罗奇的粗心。
如遭电击般的罗奇,思考神经休克了快一分钟。是吗?有可能吗?冯羽桑……
他看着她,希望能从陶曼莎身上知道更多的秘密;陶曼莎看出他的要求,却只是神秘地笑了笑,便转身离去。
「曼莎!」他喊。
「我已经告诉你太多了。」临走前,她仍不忘问一句:「今晚需要我吗?」
得到一百零一次的回答后,陶曼莎挥挥手,干脆地离去。
罗奇烦躁地探着身上衣服的口袋,却摸不出一根烟,他生气地把脚踢在墙壁上。「SHIT!」
冯羽桑,那个小女孩,那个大男人,他一定要弄清楚他们三个人的关系;如果那个小女孩真是他的女儿,那么——
他打定主意,今天晚上,他要在冯羽桑的住处外等上一夜,直到他得到他想要知道的答案。
***
晕黄的灯光,温暖地散满整个卧室,然而冯羽桑的心,却与灯光形成强烈的对比。
她闭着眼,拂开左额前一绺发丝,像是下了很大的决心,才缓缓地睁开双眼。一道细长的疤,像烙印似地烙在她的左额,紧紧附着在她的肌肤上。这是她所一直不愿去碰触的,尽管伤口早已经愈合,但是留下的那道疤,是她永远也无法抹灭的痕迹。那道疤代表着她的父亲、她的姑姑、董媚芝、薛禾康,以及她不幸的童年。自私的大人加诸在她身上的种种,全化成这道细长的疤,面积虽小,伤害却大;而她,无力改变。
事情经过了这么多年,她身边的人来来去去,来了巴箴,来了芃芃;去了冯靖柔,去了董媚芝。她满足于现况,尽管她知道巴箴迟早会走,芃芃也会长大,最后她仍得孤单;她不想回忆,尽管她仍想念冯靖柔,怨恨董媚芝,她仍然悲伤。
芃芃是她的生命,巴箴则是她生命的依靠。她二十岁时产下芃芃,只有巴箴陪在她身旁,冯靖邦则是事后才知道。自从她的额上多了这道疤以后,对于她的要求,冯靖邦总是百依百顺。是想补偿吧!?但是冯靖邦仍然没有办法陪她,所以,冯羽桑在小学毕业后,便偕同巴箴远走澳洲。
如今她单纯而平静的生活,全因罗奇的再次出现而掀起波涛。
罗奇仍然和当年她刚认识他时一样的冷漠;只是这次,除了冷漠还有愤恨,以及……爱意?不不不!她全乱了!那个外表冷漠寡情,内心热情如火的罗奇,霸道又温柔,这个表里不一的家伙,她该怎么办才好?
四年多前她回台湾时,就已经决定埋葬她的感情。对于罗奇,她只能藏在心里,永远保存这一份美丽的感觉,如此,她可以一辈子爱着罗奇,永远不会有变卦,也不会受伤害。毕竟,她幼年的家庭所带给她的伤害实在太大、太深了。
原以为,她这一生都不会有爱情,更不会走入婚姻。她将自己保护得很好,尽管看来纤弱,其实内心比谁都坚强有防备。可是,她却遇见了一个叫RickyRoberts的英国人;自此,陷入了无法自拔的感情世界,一直到芃芃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