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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在台湾也是有够呛的,才一个星期,台北和高雄的票已经被买光了。」

  「票都卖光了?」冯羽桑不太相信。「只有两百张吧?」

  「啊?」巴箴的嘴张成圆形,迷糊的看着她。「不会吧!我打听的很清楚,他很受欢迎,要不然,我们也去看看不就知道了。」

  冯羽桑对巴箴的提议感到啼笑皆非。「神经病!要是被他认出来,我们会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怕什么?人那么多,灯光又那么暗,他哪会看到我们?而且,一散场我们就走人,他找个屁啊!」巴箴胸有成竹地说。

  「喂!别在我女儿面前讲粗话,一天到晚屁啊屁的,一点都不长进。」冯羽桑板起脸孔来斥责着。中英混血的芃芃,比一般的三岁孩童还聪明,记忆力与模仿力也比一般小孩来得强。她真怕巴箴一天到晚讲那些奇怪的口头禅,会教坏了她的芃芃。

  巴箴耸耸肩,坐在沙发上高高的跷起她的二郎萝卜腿。「谁不知道咱们小芃芃是优良品种,放心啦,我影响不了她的啦!好啦!就这么说定了,我们『一家三口』去听罗奇?罗勃兹的音乐演奏会。」

  「不太好吧?」冯羽桑的意志力开始动摇,想要见他的念头愈来愈强烈。「票不是已经卖完了吗?」

  「哈哈!」巴箴从牛仔裤的口袋里亮出三张罗奇?罗勃兹演奏会的门票。

  冯羽桑马上就有上当的感觉。「你不是说票都卖完了吗?」

  巴箴玩着手上的三张票。「没错呀,最后三张票,『刚好』被我买下来了呀!」

  冯羽桑迟疑着,如果又遇见罗奇,他又问起芃芃的身世,她要如何回答?如果让他知道了芃芃其实是他的孩子,他又会如何?

  芃芃拉了拉冯羽桑的袖口,引她的注意。「去。」芃芃仰着小小的脸,一脸的认真。「妈咪去。」

  她童稚的话让冯羽桑讶异。她的小芃芃知道些什么?看来这次,她逃不掉了。

  ***

  罗奇回到下榻饭店,已经是下午的事了。那是一间双套房,他和他的经纪人各住一间。他开了门,就见到他的经纪人半躺在沙发上喝酒。他只看了她一眼,正想直接回他的房间休息,便被她喊住:「Ricky。」

  他停下脚步,回头看她,等着她的话。

  「你今天见过她了?」陶曼莎开门见山地问。

  他不置可否地在另一张沙发上坐下,随手解开上衣的前两颗钮扣。

  「我从你的眼神中看得出来,她对你造成的震撼力,依然可观。」她盯着杯中琥珀色的液体。

  他冷笑:「什么时候你变成了心理学家?」

  「那天在街上的时候,我就看出来了。」陶曼莎是个精明而美艳的女人,虚长罗奇两岁,六年前开始担任罗奇的经纪人,直到今日。她自信而骄傲地知道,罗奇与她的合作关系,会一直持续下去,因为罗奇离不开她;六年前她就知道。

  「你看出了什么?曼莎,你太聪明,但是我并不喜欢过分聪明的女人,如你。」

  「这句话你说了好几年了。」她淡淡地说。

  「你绝对是个好经纪人;但肯定不是个好情人。」他犀利地分析着陶曼莎。

  「何谓好情人?好情人的定义为何?如冯羽桑?」她的眼神充满不屑,不懂她为何能牵动罗奇的每一根神经,在她眼里,冯羽桑太过脆弱而不成熟,跟罗奇相差九岁,根本还是个小孩子。

  「冯羽桑她不是个好情人。」他僵硬地批评。

  陶曼莎了解地笑了一笑。罗奇的表情,像是在告诉每一个人,他在乎冯羽桑,非常。

  「需要我再教你中文吗?」她问。

  罗奇站起身。「我想不用了,这四年来学的中文,足够我用了。」

  陶曼莎当然知道他要用在什么地方。他学了四年中文,只为了冯羽桑,报复?讨好?只有他自己知道,陶曼莎也只是知道一部分。尽管如此,在任何公开场合,他还是只讲英文,包括这次来台湾。换句话说,他的中文只讲给冯羽桑听。

  在罗奇欲走回房间之际,陶曼莎又再次唤住他。「今天需要我吗?」

  「不必。」罗奇不带任何感情地回绝,并关上房门,隔绝了陶曼莎。

  陶曼莎望着那扇冰冷的门半晌,才移回视线,将杯中的液体一仰而尽。快五年了,她天天重复地问这一句话,天天得到罗奇一样的回答,但她还是天天等、天天问。

  五年前,他认识冯羽桑的第一天起,便不再和陶曼莎有任何公事以外的牵扯。她爱罗奇,很爱;但她也恨冯羽桑,很恨。

  但是她冷静地要求自己,给罗奇和冯羽桑一年的时间,如果这一年内,冯羽桑没有征服罗奇,那么,她将不顾一切地抢回罗奇,甚至采取非常手段。对冯羽桑,她已经很宽容了。

  几年都等了,她不在乎多等这三百六十五天。

  她一定会等的。

  ***

  第4章(2)

  罗奇严厉的目光锁定在把手搭在冯羽桑背上的「男人」。男人,至少他是这么以为。

  一大早,他就开车到冯羽桑住的房子附近,等在车内等了四个多小时,终于等到冯羽桑的出现,外加一个小女孩和一个大男人。看到状似亲昵的两人时,他握紧了手中的方向盘,握得手指头都泛白了仍不自觉。

  这样的景象,多像是一个和乐幸福的家庭,但是他一点也不能忍受。他不爱冯羽桑,他这次回来,完全是为了报复冯羽桑对他的欺骗和隐瞒;他对冯羽桑的爱,早在四年前就毁灭了。

  一旦爱了,就爱到彻底;一旦恨了,就恨到毁灭。冯羽桑得为她的行为付出惨痛的代价!

  冯羽桑全然没有察觉到罗奇的存在,更别说是知道他正为了她而大发雷霆。自从罗奇出现后,她就不敢再独自带着芃芃出门了。因为她怕再见到罗奇,怕罗奇发现芃芃的身世,她清楚罗奇的个性,如果他知道芃芃是他的女儿,一定会强行介入她和芃芃的生活,挑起芃芃爸爸的责任。幼年的创伤给了她最大的警告,她不愿芃芃在成长过程中,受到任何的伤害,她不要芃芃也变成第二个冯羽桑。

  巴箴认识罗奇,但是罗奇几乎已快忘了她,或许该说,罗奇眼里只有冯羽桑的存在,而忘了她巴箴。又因为她今天仍是一身中性打扮,还有一副超酷的墨镜,更有她的招牌稻草头,所以,才会被罗奇误认为男人。

  巴箴把车开走以后,罗奇才走出车门,倚靠在车边,看着那栋属于冯羽桑的房子,莫名的激动情绪填满心头。停在他车后面的宝蓝色进口车里,走下一名女子,抢眼的五官、傲人的身材、冷艳的气质,她是陶曼莎。

  罗奇这时才有点了解一句中国话: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你来这里做什么?」他明显的不悦。

  陶曼莎故意忽略他的不悦,迳自站到他身旁。「你来做什么,我就来做什么。」

  罗奇皱了皱两道浓眉,不用言语地表示他不满意她的回答。

  陶曼莎轻松地笑了笑。「我没有什么意思,你五点多就出门,台湾你又不熟,我担心你,所以跟过来。」

  罗奇偏过脸。「不用了。」

  「她人都走了,你还在这里?你打算等她回来吗?」

  「那是我的事。」罗奇不愿多讲。

  「我当然管不着,不过Ricky,」陶曼莎提醒他。「你的演奏会下个星期一开始,你最好加紧练习,我怕你过分沉溺于冯羽桑,以致在演奏会时的表现,低于你以往的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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