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最好,英夫先生,你的关心可以改变盼盼的一生。」咏薇微笑说:「盼盼,那我们先走了,晚上再来看你。」
他们走後,我开始觉得昏沈,身体好累,意识模模糊糊的。
「累了吗?休息一会吧!」秦英夫轻轻又帮我理盖著被。
这一觉睡得十分冗长,梦境非常纷乱。我时而看见自己站在孤儿院育乐室里的小讲台上,被院长当众指责罚站,小小的脸蛋,忍著哭而涨得红紫。时而感觉自己踩在柔软的白沙海上,身旁有个人陪伴,但脸容模糊不清。又突然发现自己正在眺望无边的湖景,脚却突然踩空,跌了下来……
我叫了一声,张开眼。接任我的手是秦英夫关心的眼神。
就是这眼神,使我握紧了J的手,心甘情愿的跟他一生一世……
「怎么了?」一旁支著头,闭眼小憩的秦英夫被我的叫声惊醒。
「没……对不起,吵醒了你。」我轻轻摇头。睡觉醒来,身体还是觉得很累。「英夫先生,请你回去休息吧!我真的已经没事了,麻烦你这么多……」
「我不累,还可以再待一会……」
「你已经一个晚上没有休息了,我已经很过意不去——其实,你没有必要为了我的事,而如此麻烦。」
「你不要想太多,好好休息。」他起身帮我盖被。
护士小姐进来喂药。那些药,有红、有白、有蓝,乍看像糖粒,而且是巧克力,吞入喉中却苦不堪言。
「英夫先生,我可以请问你一件事吗?」护士小姐离开病房後,我靠著枕头,半躺著问。
「当然!」
「你已经把海边的别墅卖掉了吗?」
「嗯!卖掉了。」他回答得很慢。
卖掉了!我心头突然—酸。
「为什么?为什么非卖掉它不可?秦家的产业那么多,并不在乎这些金钱,为什么—定要卖掉它?不肯将它留下来?那里有J的回忆啊!」
「就是因为这样,我才要将它卖了。我不希望你再回到那里,触景伤情。」秦英夫的声音很平静。「我知道我大哥对你而言很重要,可是那些都过去了,你不能一直沈浸在悲伤中。」
「怎么会都过去了?在我心里,古堡的一切往事,仍然鲜明如昨日,我怎么会轻易就忘掉了?」我低低的说,情深幽幽。
「我大哥在你心里,真的占了那么重要的地位?」
我抬起头来漫望窗外青天,然後垂头长叹一声。静了半晌,说:
「这些年来,我根本可以说是为了他而活。遇见了他,改变了我的一生;因为他,我才懂得什么是爱,什么是信赖。虽然他也许只是同情我可怜我,才收养了我,可是对我来说,他是这世界上唯一一个我心爱、信赖的人。他是居在小小行星上的我,那唯一珍视如宝的玫瑰。」
「你真的那么爱他?就不能分一点点给我吗?」嗓音沙哑乾涩,是未眠和过劳的倦累所致。
「英夫先生,」我没有回避。「我不明白你为何要这么说?你是真心的吗?我们之间并没有任何足以激发感情的时间或事件的堆积存在。对我来说,你是陌生的;对你而言,我也只是J留下给你的一项负担,甚至是麻烦而已。虽然你看我的眼神,和J一样,常常让我有种熟悉的感觉,但是我们之间存在的只是施舍与受恩的关系。你这样说,让我迷惑。」
「你不必要迷惑,我对你所说的,都是我心里真实的情感。」他微微一笑,笑得有点苍凉。「你相信一见锺情吗?相信一眼定终身的情愫吗?听起来有点像神话,我却在见到你的第一眼,就陷入深深的不可自拔。你恋慕著我大哥,而我却渴求你的灵魂。这无关时间的堆积长短,一眼就可以是天长地久。」
「一眼就可以是天长地久?」我咀嚼著这句话。
真的是这样吗?
不必托附传说,也不必依附神话,只是一眼,一眼就可以是天长地久?双眼在瞬间、匆匆人海中交会後,便会那般,相看俨然,觉今是而昨非,决定了这终身的情愫,为自己订下这生生世世的盟约?
真的是这样吗?
可是这样的情愫,托附於相遇,托附於相看俨然後,似曾相识的震撼。如果错身了呢?如果天长地久只是一方单纯的共鸣而已呢?
「人生自是有情痴。」秦英夫轻轻的回答,双手交错,看著前方。
是啊!我怎么忘了这一句!如果有限,也不关风与月……
那七年铭心、无悔的相思……
第十一章
出院後,秦英夫希望我搬去他住的地方,不要再劳累奔波,我拒绝了,仍然住在公寓的顶楼。
「我实在搞不懂你,盼盼。好不容易雨过天晴了,英夫先生也表明照顾你的意愿,你为什么就是不肯搬去他住的地方?我想去,还没这个机会呢!」咏薇纳闷的问我。
「还有,」她又说:「你为什么那么固执,一定要兼差打工?专心念书不是很好吗?你身体刚复元,实在不应该如此劳累。英夫先生很不希望你这样辛苦奔波,你偏偏这么固执,我实在搞不懂你在想什么!」
秋天的校园很美,如诗如画。走过落叶的小径,尤其能感受到那种秋情特有的萧索瑟飒之美。
艺大的学费很贵,实在是此时的我能力所不能及,秦英夫为我解决了这项难题。我没有说什么,连道谢也没有,只是心里暗记著,欠他这款债,将来总是要还的。
虽然说,欠他的恩惠已多得还不清,我极是不愿再接受他更多的资助了。出院後,休息了一个月余,我找了两份家教的工作,每周四天的晚上。钱不多,却够我生活的开销。
但是他仍将每个月的生活费给我,我也如数的退还给他,取消了银行户头。
至於那件事,谷亚梦亲自来向我道歉。她因为事情太忙,交给底下的人的办,谁知对方却忘了。她已将那个职属开除,希望我能见谅。
我笑著没说什么。她是秦英夫得力的干部,身上飘著我最讨厌的香味。
秦英夫工作非常非常的忙,但他总会抽出时间来看我,在我没有家教的晚上,偶尔的周日时光。
手腕上那两道交错的伤痕,当初的血肉翻红,现在已逐渐褪淡。虽然如此,伤好了,疤还是留下来。每逢阴雨云霾,手腕上的伤处,便隐隐作痛。
我遂习惯在左腕上戴著护腕,白色的,或者是蓝色。
雪儿调皮的学著我戴著护腕,不知情的,遂以为这是一种流行的时尚。
因为常和雪儿和名伦在一起相伴,加上明媚开朗的咏薇,於是成就某一种程度的知名,同伴好侣一下子多了起来。只剩我,一贯的阴沈,低调的走在暗色的小径上。
在我们四个人的融洽里,实则有著微妙的分野。咏薇较常伴雪儿,而我则喜爱和名伦在一起时,心中的那种自然宁静。
交情深浓薄浅是另外一回事,取舍的是在於那一份感觉。我渴望那种心安和平静。
雪儿的感情太强烈,自残式的轰轰烈烈。爱恨分明,明亮夺眼,却光焰太炽。怕最後,会燃烧到了自己。
但也因为这样,她的周身总是散发著光。咏薇崇拜著那光,而我负荷不了那明亮。
我自然的走在名伦的身旁,他有—种稳定的气质,以及那深潜内蕴的光华,都让我有著心安的感觉。
雪儿也察觉出了这种微妙的敏感,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