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言情小说手机站 > 劣女斗恶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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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重要的是,她从没表现任何吸引男人的女性特质(她甚至怀疑自己身上有没有);相反的,她糗态百出、撒泼耍赖,言行举止粗鲁得几乎不像个女人。

  而他,竟然说要当她男、朋、友?!

  除了孟旸谷突然罹患失心疯,她真的找不到其它合理的解释。

  很特别的反应,但很中肯。「我想我是疯了……」

  「你是律师,应该很清楚这件事。」

  「什么?」

  「凡心神丧失或精神耗弱者,其意思表示没有法律上效力--依你现在的情况,失心疯属于心神丧失,所以你刚说的话没有法律效力,更没有实现可能,唔!」

  更多心慌意乱的解释遭突来的袭吻封缄,全数教黑洞般的亲吻吞噬殆尽。

  比那夜窃吻更深入的热吻带来更多的甜腻,几乎让孟旸谷沉沦其中,不可自拔;但在此同时,他也尝到那夜所没有的咸涩。

  这让他从意乱情迷中清醒,讶然发现叶秋脸上两行清泪。

  是他太急躁以至于吓到她么?「秋?」

  叶秋没有反应,只是不断落泪,失了神地猛掉眼泪。

  「秋?」

  「我的初吻……」就这样没了?叶秋不敢相信。

  她第一次的吻不是献给喜欢的人,不是出自无法预测的意外,只是有个叫孟旸谷的疯子突然跳出来说要当她的男朋友,没问过她意见、未经她同意,就堂而皇之地夺走她的初吻?

  她应该赏他一巴掌,不不,是N个巴掌,她应该踹他凡男人必致命的弱点处,她应该大叫非礼,应该拚命挣扎应该--

  「呜……呜呜……」直到听见呜咽的哭声,叶秋才明白自己有多伤心。

  因为哭,她方寸大乱,脑袋搅成一团浆糊,根本不能思考。

  因为哭,眼泪模糊了视线,她看不清楚孟旸谷那张可恶透顶的脸。

  因为哭--她全身像婴儿似的虚软无力,任由一双手臂将她揽进温热的胸墙,耳朵收录自己的哭声之余,还加入「怦怦、怦怦」的心跳声当伴奏。

  甫满二十六岁的叶秋,在一个男人怀里哀悼自己莫名其妙失去的初吻。

  而那个男人,正是夺走她珍贵初吻的罪魁祸首。

  可是她不知道自己视若珍宝的初吻其实早就没了。

  在某天深夜酣醉归来的时候,被同一个男人悄悄偷走了。

  第六章

  叶昌黎与林倩文这对夫妇育有一儿一女,大儿子叶鸿目前人在台南担任物理系副教授,女儿叶秋则与他们同住台北。

  年轻时期,夫妻俩胼手胝足累积了一笔为数不少的财富,再加上中年之后投资有道,提供子女不虞匮乏的环境,任其自由发展。

  儿孙自有儿孙福,他们尊重子女的决定。

  如今,表面上他们是与女儿同住,但由于这对夫妻在子女先后满二十岁、能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之后,就经常携手出国旅行,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里,放女儿独居兼看家的日数甚至超过二分之一。

  对于女儿,让叶氏夫妇感到庆幸的,是他们的宝贝女儿并非时下不谙家事的娇娇女,两人出国再久,回到家还是能看到窗明几净的居家环境。

  这样的叶秋,是叶氏夫妇俩疼入心坎里的宝。

  但为人父母,尤其是为人母者,林倩文不免会挂心女儿的情事。

  就算女儿扬言当个「不婚族」,丈夫也微笑点头不表意见,她这个作妈妈的,表面上尊重女儿的决定,暗里,还是会放在心上。

  与丈夫出游回国不久的林倩文,此刻随性翻过刚收到的商业周刊,目光锁定在其中一篇报导刊载的照片,边嘟囔:「唉,我并不期望秋交个像这样的社会精英,但是……都二十六了,我二十六岁的时候不知道已经换了几个男朋友、谈过几场恋爱,但秋好像连一次恋爱经验都没有,真不知道她怎么挤得出那十万字的风花雪月。」

  对于女儿从事言情小说写作,林倩文并不反对,只是疑惑她哪来的东西可写。

  难不成,女儿其实经验丰富,只是他们为人父母的被蒙在鼓里不知情?

  「老天!」脑中天马行空的推论骇着自己,完全没想过女儿的想象力可能来自她这位天才老妈的遗传。

  讶异当头,脚下一个踉跄,鞋跟陷进水沟盖的孔洞,林倩文一时间重心不稳,整个人往后倒去。

  「啊!」

  「小心。」男人的臂膀几乎与声音同时到达,稳住差点倒地的林倩文。

  是化解了她的危机没错,但男人抱在怀里装满蔬果的纸袋却代替她掉了满地。

  「您没事吧?」关切的言语旋即出口,充分显示男人重视对方情况更胜于自己采买的物品损伤。

  「没、没事。」林倩文微喘道,一把年纪了,心脏不像年轻时那么强壮。

  「只是你的东西……」

  「无妨,总比您受伤好。」男人确定中年妇人站稳后,弯身捡拾边说。

  「你--」林倩文本想再说些道谢的话,在看见男人的侧脸时顿口,视线来回,与方才看过的照片作比对。「你是……孟旸谷孟先生?」

  拾物的手停了下来。「您认识我?」

  「这里。」林倩文指着照片,漾起和煦的笑。「我刚才看到的,没想到像孟先生这么杰出的人就住在我们社区。」

  孟旸谷在心底暗叫声苦,表情仍然呈现完美的微笑。「您过奖了。」

  早知如此,他不该答应孙长风,和他宝贝女儿共进晚餐,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只不过是同桌吃饭就能被写成一篇八卦绯闻,还放进了商业周刊,看来这家杂志社的商业周刊也沦落进台湾八卦报导的浊流里了。

  唉,如果可以,他希望私人生活可以免受不必要的盛名之累。

  之所以搬离前一个家,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大厦住户发现他的职业是律师,纷纷假藉邻居敦亲睦邻之名,行免费法律咨询之实。

  这世道,投机取巧、贪小便宜的人实在太多。一开始他也愿意帮忙,并不在乎为邻居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但随着前来询问的人增多,甚至扩张到非住户的张三李四,他的私生活因此深受困扰。

  在不堪其扰的情况下他只好搬家,而现在恐怕又--

  「很辛苦吧?」林倩文没头没尾的询问令他不禁讶然抬头。

  「抱歉?」他不确定地问。

  「我说,当名人很辛苦吧。」林倩文笑瞇眼,一脸能理解的表情。「我有几个朋友也是名人之属,一举一动很容易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看起来日子是过得尊荣优渥,其实私底下每个人都有怨言,随便到哪都会被人认出来,完全没有自己的私人空间,光是想象就很难受。」

  「的确。」他苦笑,近日受到的热切关注让他心烦。

  「你放心,」林倩文安慰性质地拍上小辈肩膀。「我们社区最大的优点就是没有敦亲睦邻的习惯,也很少人会注意哪户搬进什么人、又有谁搬走了,所以你不必担心,这里的住户很重视个人私生活。」

  这位长辈的言论让他想起一个人,孟旸谷冷不防如是忖想。

  同样无厘头欠逻辑,却让听者有会心微笑的念头,觉得很轻松。

  丝毫不察年轻人复杂心思,林倩文继续努力抚慰后生小辈在她看来脆弱易感的心灵。「就拿我来说吧,住在这七、八年了,也不知道隔壁住了什么人,有时候我会怀疑那幢屋子是不是没住人。」她指着自家隔壁。

  「您是秋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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