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小题是怎样的女人?
嗯……实在难以形容,不过,若称呼她为怪物,她身旁的亲朋好友,大概会举双手同意。
怎说她是怪物呢?
她的确相当怪,再没人比她对钱的态度更奇怪了。
她爱钱,超爱钱,爱钱爱到不择手段。为钱,她在大哥的农场里开起地下钱庄,三不五时吆喝同党出门讨债;为钱,她把左手收进来的礼物,右手找到好财主转手变卖;为钱,她国中没毕业就出门打工,从泡沫红茶店小姐到辣妹槟榔摊,从派报到端碗盘,什幺工作她都做过。
拚命赚钱的姜小题,读书自然不可能读出好成绩,于是高中毕业后,她便决定拍拍屁股离开家里,投奔住在垦丁的大哥。
这一切的一切,全是为钱!
光是因女人爱钱拜金,就说她是怪物,未免过分,可我前面说过,她怪,是怪在她对钱的态度。
怎幺说呢?别人的钱是打上二十四个结,可她的钱却至少要打上两万四千个结,对于赚进口袋的每分钱,她绝不会「不小心」或「一个不经意」将它浪费掉。
所以,她跟保险、她寄定存,她用最安稳妥当的方式,细心保管赚进来的每一块钱。
叫她投资?风险太大不考虑,赔掉本金谁负责;叫她跟会?行啊,她只跟她家爸爸妈妈和哥哥的会,利息由她敲,永远不怕会头倒,至于去跟别人家的会仔?想都别想。
小学时期,老师讲一个守财奴把金子埋在墙角,却被小偷挖走的故事,当全班同学为守财奴的愚蠢呵呵大笑时,小题却为那块失窃的金子心疼,并学会,金子绝不能埋在泥土里,因为现代的金属探测器很高明。
正常人赚钱是为让自己的生活过得优渥舒适,她不,她以累积财富为人生乐趣。
她把小钱存成大钱,把大钱变成定存,再把定存生出来的小钱组织起来,成为大钱,周而复始,乐此不疲。
她不擦化妆品、不穿新衣服(别人送的除外,但大部分她会转手把化妆品和新衣服卖出去,除非有滞销货品,否则她绝不会容许自己的皮肤吃太好)。
她不吃豪华大餐(别人请客除外,如果量多的话,她会打包回家,请她讨债公司的员工当尾牙)。对于女人所有喜好,她全然没有。
严格说来,他们家好歹是企业世家,再不济,她也是个跨国企业老板的千金,她应该没道理抠成这副德性。
可,坏就坏在这里,当初就因父母亲工作太忙碌,从一出生,父母就将她送回乡下老家,让外婆扶养。
环境造就一个人性情,她「遗传」到外婆的金钱观,深深相信,女人是油麻菜籽命,落到有钱人家代代繁衍代代富,嫁到穷鬼变成乞丐婆,唯一破解之道,就是——存钱、存钱,存多到不行的钱。
所以,钱腌在盐巴里是正确的,钱进门不能让它出门重见光明是正确的,一毛不拔是正确的,而她——小题,正在做人生最最正确的事情。
小题十四岁那年,爸爸带妈妈回外婆家过年。
妈妈眼看女儿穿著自己二十几年前的旧衣服过年,一把心酸泪洒落在门庭前面。
她哭着搂住小题,对母亲说:「小题是少女不是小孩子,这年龄的小孩对美丑很敏感,大过年,为什幺舍不得给她买件新衣服穿?」
外婆说:「新衣服会比她身上这件好看吗?这块布料又柔又软,小题穿起来多漂亮,好象妳年轻时候。」
「过年前我不是寄给妳一张两百万支票,要妳带小题去百货公司买衣服吗?别告诉我妳没钱。」
想起女儿正在重复自己年轻时的痛苦,妈妈感同身受。
「我是没钱啊!」
外婆也是千百个无辜。她拉起小题,左看右看,就是看不出小题身上的衣服,究竟哪里不对头。
「钱呢?」妈妈气炸。
「在农会里面。」外婆答得理所当然。钱不在农会,不然在哪里,长在果园里,还是养在鱼塭里?
正当母女两人吵闹不休时,小题轻轻在母亲耳边说:「妈妈,妳不要生气,阿嬷说,等她死掉,那些钱都是我的,节省一点没关系啦。」
听到小题的话,妈妈脸色转绿,冷气从末梢神经往上窜起。
她心想,完了,女儿被教养成万般皆下品,唯有金钱高的吝啬鬼了。于是当下她就决定把小题带回台北,不再让她受母亲的思想荼毒了。
问题是,三岁看大、七岁看老,小题的性格早在七岁那年定型,要改变,恐怕得等到下辈子重新投胎再说了。
于是,在她眼里,三个哥哥是财库、妈妈是国税局、爸爸是财政部,要多少敲多少都没问题。
回家第一年,她努力从家人身上搜刮财物,但渐渐地,大家发现,再多的钱好象都喂不饱她的胃口,且她也没有因为钱入袋,而让自己过得舒适一点。
她上厕所还是一样用半张卫生纸、洗脸仍是用半脸盆水,且身上穿的,还是妈妈二十几年前的旧衣裳。
于是他们便趁小题上学,开家庭会议,决定不再供应小题金钱,不让她继阿嬷之路成为守财奴第二代。
你认为这个决议能解决小题的问题吗?
当然不能,否则后来她怎会成为槟榔西施?何况,要不是大哥机警阻止,小题早就下海当钢管女郎了,听说红牌跳一晚,可以赚上十几万呢!
这个决议的唯一效用是——小题认定父母亲重男轻女,她必须更自立自强……累积财富!
这是她从台北跑到垦丁投奔大哥的主因之一。
前几天,她碰到南下寻访未婚妻的傅恒,他超有钱,名牌汽车一大把,钱多到铺在地上当磁砖,还嫌磁砖太薄不合脚。
小题问过他的未婚妻——薛渟渟,要不要让贤?
渟渟回答小题,她想嫁的人是小题的二哥姜亚丰,不是这台名牌轿车。
抱着渟渟的信誓旦旦,小题充满信心,回到台北,租了间小到不行的顶楼「套房」,追夫计画于焉展开。
精打细算的小题算过,住在家里可以省下一笔开支,可是想起「邻居」,她便难以忍受,她现在是回来追老公的,可不想让一个乱七八糟的男人插进来搞破坏。
说说那位「邻居」吧!他叫作周坎,爸爸是某某立法委员,赚了不少黑心钱。
小题十四岁回台北那年,他就一见钟情煞到小题,从此左右相随,以情人身分自居。
本来看在钱的份上,她不介意和他交往,虽然周坎有点肥、有点矮、头脑也有点坏,可是他会送她香奈儿香水和包包。两样东西一转手,小题的存折就能入帐五位数字,就这样,他们交往一年左右。
一年后,周坎觉得时机成熟,在送她回家的路上抓住她、想强吻她,小题极力反抗,幸好英勇的二哥出现,把他的下巴打落,阻止他的强暴行为。
二哥丢五千块叫周坎去看医生,小题则趁着二哥回身之际,把五千块捡起来放入自己口袋里,手指弯弯向周坎说拜拜。
回家后,二哥问她:「为什幺和那种人搅和在一起?」
小题顺口回答:「他有钱啊!」
二哥走过来,用食指猛敲她的脑袋瓜,骂她没脑筋,当时二哥是这幺说的:「他老爸不晓得贪污多少钱,妳和他扯在一起,若是他东窗事发把妳咬上一口,到时妳存折里的钱全成了人家的,就别来找我们哭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