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有涵娟的帮忙,她不止一次借他抄考卷和作业,让他免挨棍子外,成绩又不致落到十名之后。有一回他忍不住问:“这样好吗?”
“你是班长。”她简单回答。
涵娟不是嘻嘻哈哈的人,外表严肃,话也不多,只要出口都是雷霆万钧;若问班上男生最怕的女生,大半都指伍涵娟。
一句“你是班长”振奋了承熙的心,他不再为人前风光人后愁虑而沮丧,不再为家庭重担而失了志气,反而更努力拼初中联考。
可惜后来几件事,又使他们的关系蒙晦下去。
先是一个清晨,承熙穿著清洁队员的制服扫马路时,被涵娟撞见,两人当场愣住,她没打招呼地先转身离开。他向不以凭劳力赚钱为耻,但涵娟的态度让他非常难过。她是不屑认他这个同学吗?
隔一阵子是章立纯惹的祸。说她生日,硬拿个奶油蛋糕到他桌上来庆祝,还来不及拒绝时,香味就引了一堆人。承熙爱朋友,不愿扫大家的兴,这热闹的一吃一唱,占据位子及上课时间,直到老师来才解散。
接著他发现涵娟自调座位,隔壁的新邻居是自称喜欢他的女生之一。
他第一个反应是涵娟生气了,不告而别是一种惩罚。那天望著前几排她端坐的背影,心里异说不出的难受滋味。
放学后范老师把他们两个叫到办公室,直接问涵娟为什么换位子。
“叶承熙外务太多,同学来来去去,打扰我念书。”她面无表情说。
“今天是个例外,以后不会了。”承熙赶紧说。
“考期快到了,你也确实要收敛一些。”范老师轮流看两人又说:“伍涵娟,你就回到原来的座位吧。”
“我不要!”她说。
语气之冲,其他两人都有些意外。范老师说:“你必需回去。”
“我喜欢现在的位子,可以更专心课业,我不要回去。”她仍然抗命。
“不行!如果每个人都和你一样高兴坐哪就坐哪,岂不全班大乱?你不可以树立坏榜样!”范老师不悦说。
涵娟紧抿著唇,明显的不肯服从。承熙忍不住说:“老师,你就随她吧。”
“胡闹!胡闹!”范老师叠声说两次,表示他真气上火了,“我永远搞不清楚你们两个,班长和副班长自己先窝里反,全班哪会有好的战斗精神?伍涵娟立刻给我回到原位,否则以后大家都站著上课!”
涵娟被迫再与他同桌,但两人先前那段“作弊”的默契已消失。承熙其实和范老师一样不懂,事情有那么严重吗?只能这么下结论,涵娟眼里终究是没有他的。
他还是顺利地毕业和考完初中。
放榜出来了,先是欢乐后是忧愁,像感冒般一下高烧一下退烧,扰得人十分痛苦。在与母亲几次长谈后,认为这书念上去没完没了,承熙身为长子,下面尚有四个弟妹,必需为家庭著想。
于是他做了决定,跟著隔壁的阿发到铁工厂。那是个黑洞洞、半颓圮的地方,到处钢条堆积,充满焊接的火花和焦味。白天他弯腰打铁到双手膝盖肿裂;晚上则和几个学徒工爬到天花板阁楼,与蟑螂老鼠共眠。
一个月后他首次休假回家,人变得又黑又瘦,完全失去了神辨。恰好朱老师和范老师来访,极力说服叶家父母,让优秀的承熙能继续升学。
谈到最后朱老师说:“人家伍涵娟考上市女中,她爸爸可高兴了,说作牛作马也要栽培女儿上大学哩。”
涵娟当气质优雅的大学生,而他一生在铁工厂?承熙突然有种无望的窒息感,喑哑地开口:“我要升学,我会想办法自己赚学费。”
那不甘愿的心重新塑造了他的命运,他不希望将来在涵娟的眼里,他只是浑身铁渣锈味的工人而已。果真如此,人生还有什么意思呢?
十来岁的男孩还单纯懵懂,许多年后才悟出瞬间缘起,那心情写著:
即使注定此生分离,也不要太早
全心与你同行
愈久愈好,愈久愈好……
直到今生缘分已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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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段市场下午人潮已稀,恶臭更无阻地蒸散,引来苍蝇嗡嗡叫。承熙满身大汗地停车,看几个店东正用大水管冲地,便接手过来淋个痛快。
“怎么了?掉到大圳啦?”雇用他的余宾说。
余宾是曼玲的父亲,胖胖的山东汉,大陆来台后以退伍金开个面铺,加上太太会裁缝,在中段算是宽裕人家。他那送去军校的长子不爱读书,所以特别欣赏聪明上进的承熙,假期里就让这孩子来打杂赚学费。
朱老师也曾经帮承熙在丈夫的永恩医院安排工读。但承熙舍弃干净的医院,选择了脏乱的市场,实在是为了有接触涵娟的机会。
不再同校同班后,每次想见她都要想尽办法。有时中段马路都踩烂,还没一个影子。在市场就不同了,面铺一探头,脖子伸得够长,就可以看到伍家菜摊。下午涵娟会来帮忙,两人偶尔还说说话呢。
因此每进市场,承熙就一副精神抖擞的样子。他抹抹水珠说:
“一个小孩掉入大圳,我下水救他了。”
“好小子,带种!”余宾用力拍他一下,笑嘻嘻说:“该换下这身衣服,我的太宽,你到伍叔叔那儿问问看有没有多的衣裤。”
承熙可巴不得呢。才放下水管,向来疼他的卖冰欧巴桑递过一枝冰棒说:
“吃个防口干,人不要热坏了。”
“多谢阿桑!”他行个军训礼说。
市场内暂显闲旷,大部份摊主或数钱清货,或打盹午睡。涵娟一面为蔬菜洒水保鲜,一面和曼玲聊天。
曼玲没考上市女中,便在附近初职念书,上学仍和涵娟同路,两人一直是最亲密的朋友。她一见承熙就捂嘴笑说:“天呀,你好像一只落水狗!”
“都几岁了还玩水,好幼稚。”涵娟停止手中的动作,眉微蹙。
承熙当然赶快报告自己在塯公圳的英勇事迹,再商借衣服。见涵娟眉仍不屑,他又奉上冰棒说:“给你们解渴。”
“八成又是门口阿桑送你的。不公平!她从来不免费请我们,重男轻女嘛!”曼玲噘嘴说。
“你呀,是慷他人之慨。”涵娟低哼一句,到柜下找衣服,市场冲地常有备份。当她站直身,见曼玲已舔起冰棒,不禁说:“你还真吃呀?那是给叶承熙的,如果他中暑,阿桑会找我们算帐的。”
“没关系……”承熙说。
“喂,你真是管家婆,要管叶承熙,还要管我。”曼玲故意说:“他喜欢被你管,我可不喜欢!”
“你胡说什么?!”涵娟脸恼红了,却又不能真的发作。
在曼玲心里,这两个人无论外型、头脑、背景都十分搭配,早就凑成一对了,可惜偏偏提不得。有一回她脱口而出“承熙爱涵娟”,那小姐竟气得三天不帮她背书包。
衣裤仍要给,涵娟不看他说:“拿去!”
要升初三的涵娟已不再长个子,恰恰到他的下巴。她的气质没变太多,仍是端庄亭立,再旧的衣服穿在她身上都特别干净笔挺。终究是少女了,脸颊瘦长些,眼睛更大,唇角也更柔婉,稚气半脱未脱的,有著清纯的美丽。
在她面前,有时能风趣幽默,有时却笨拙无言,承熙也想不通;就像骑脚踏车,一下顺快如飞,一下又脱炼故障,是青春年少的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