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结婚生子,干嘛要辛苦地爱来爱去呢?”曼玲总算能接口。
“问题是,有结局的不见得就好,没结局的也不见得不好。什么是真正的悲,什么是真正的喜呢?你今天看电影没有领悟吗?”涵娟说。
“哎,你怪怪的喔!是不是和承熙吵架了?”曼玲皱眉。
涵娟仍是那冷静得十分诡异的表情,好一会才说:“曼玲,告诉你一件事……我要……结婚了,新郎不是承熙,而是你在我公司见过几次的彭宪征。”
曼玲的嘴张得好太好大,酸梅汁还抵在下唇,发出含糊惊叫的声音:“什么?!再说一遍,我听不懂,再说一遍!”
涵娟照做,而且更详细叙述彭宪征的来历及他们交往的经过,眼眸里不带一丝感情,就好像外科医生介绍手术刀,冷冷地说这是切肺的,那是割肝的……
手里的酸梅汁已洒了一地,暗红颜色真实得如涵娟的话。她是不会开玩笑的人。曼玲猛摇头说:“不!我不信,不能接受,你骗人!你和承熙是那么相爱……你如果不是骗人……天呀,承熙知道了没?你告诉他了吗?”
“没有。我想先看看你的……意见。”涵娟本想说“反应”两个字,又改口。
“意见?我会说你疯了!你不可能会为了想到美国,想衣食无忧,抛弃十年感情的承熙,去嫁给才认识两个月的彭什么吧?我反对,百分之百反对!”曼玲激动地说:“你到底有没有想过后果?你会杀死承熙的!”
“承熙有章立珊,他会生存下来,而且未来会更好。”涵娟轻声说。
“不要老把他推给章立珊,他根本不爱她!就像你根本不爱那个彭什么一样!”
曼玲猛然一悟说:“你是为了承熙牺牲自己,对不对?我晓得你一直有这份心思,但承熙不会同意的,你更下可以拿婚姻当儿戏!”
“没有牺牲,也不是儿戏。”涵娟说不清那复杂心思,只回答:“今天邀你来看这部电影,就是要你明白,分手有时是成长必经的路。”
“不必我明白,要看承熙他明不明白!”曼玲又伤心又愤怒说:“你不可以这样做,你们是众人眼中的金童玉女,你们……”
“很不幸的,我们唯有分开才能保持‘金玉’两个字,若在一起就是旷男怨女,甚至变成庸夫俗妇,一辈子没有出头日……”涵娟辩著。
曼玲捂著耳朵不愿再听,转身走出小公园,脚比平常跛得厉害。
涵娟对她强烈的反应并不意外,要打破“金童玉女”的神话确实不容易。
沉默地走了一段路,曼玲又突然用力拉住她说:“涵娟,求求你,看在我们多年的情份上,恢复理智吧!我脚这个样子,一生残缺,除了家人和音乐外,你和承熙是我仅有的美好;我把所有爱情梦想都寄托在你们身上,你们若是分开,就是我的梦碎……求求你改变心意好不好?求求你……不要毁了我的梦好不好?”
涵娟不语,双目低垂,只专心稳住好友倾斜一边的身体。
“好!好!你够狠!你让我对爱情和人性都幻灭了!”曼玲恨恨地甩掉她的帮忙,人踉跄一下:“我就看你怎么告诉承熙,你有本事说,我也输了!”
涵娟冰冷的手交握,想他们迟早都会赞同她的,先是父亲,然后曼玲。
至于承熙,不管她有多任性,也会顺从,一向不都如此吗?
第十一章
涵娟坚持要来看这部爱情片,承熙其实很累,为了想早日还清债务,他几乎夜以继日工作,所有娱乐都是奢侈的。
但爱人不得不陪,即使在戏院里大半是打盹状况。直到快结束时,涵娟抓他的手到疼痛,他才完全清醒,听到男女主角那一来一往禅机似的对话。
戏院外天色已黑,飘来初夏和暖的风,情人们静静依偎著。
承熙轻抚涵娟的手心膀臂,感觉忽冷忽热不平均的温度,关心地说:“最近上班还好吧?我老出差,见面也匆匆忙忙的,等你搬新家,一定要装电话,我来出钱,这样我们可以天天联络,免得有时想你,却不能说句话,人憋得好难受。”
她不置可否,反问:“你觉得电影的结局如何?会不会很伤感?”
“娟,是有一点。”承熙就事论事说:“不过他们两个本来就不适合,勉强在一起反而问题重重,不如早些分开好。”
涵娟听了,眼热鼻酸,泪水泉涌上来,看三遍“天涯何处无芳草”,这是第一次哭。承熙面对自己的事是否也能如此豁达呢?
“嘿,那是戏,你怎么就真难过了?”承熙翻出手帖给她。
“我只是想到娜妲丽华在课堂上念的那首诗,‘Spender in the grass’就是英文片名,出自渥滋华士的诗。”她擦完泪,又说:“我们到衡阳路的委托行看看好吗?”
承熙当然遵从。
委托行仍是欧洲风的外貌,在附近新兴的百货公司及群楼包围下,已渐露沧桑颓态。推开门,也是叮叮叮音乐盒声音,记不得是否原来的那一首。
店里展示的童装一如往昔的贵族化,但他们已见多识广,不再稀奇。涵娟最想感受的,是二十年前一个孤独悲伤的女子,如何为女儿挑选衣裳的那种心情。
“欢迎光临,两位要买衣服吗?是买给几岁的孩子?”店员热心招呼说。
“看一看……”涵娟摸那柔软的布料,闻那香味说。
“第一胎对吗?看你们恩爱的样子,一定很期待这宝宝的到来。”店员猜测。
承熙想澄清,涵娟扯扯他的衣袖,他笑了出来,立刻觉得这游戏好玩,也就有模有样当起好丈夫和准爸爸,讨论婴儿的种种。
由于玩得太认真,最后不得不买件有米老鼠图案的浅蓝毛衣,贵得离谱。
事后,承熙有些心疼钱,无奈说:“以后就留给我们的孩子吧。”
“不,送给玉雪姨的老三靖宇,他三岁刚刚好。”涵娟说。
“你怎么说就怎么做。”他无异议。
牵来摩托车,涵娟紧抱住他的腰,这台北黑夜的迎风驰骋是最后一次了吧?承熙心情极好,完全不知她正在心里“算计”著要如何抛弃他。
到了塯公圳附近一排近完工的公寓前,她说:“停一停,我想看看新家。”
这是涵娟用尽心思想到的分手隐密处,无人的新楼房刚刚好。
伍家定的是三楼,有门窗没有水电,巧的是外面有盏路灯,加上带去的蜡烛,还有几分西餐厅罗曼蒂克的气氛。
烛火在未粉刷完的墙壁形成光圈,承熙四处看著说:“这儿格局不错,不过我将来一定要买一楼,你才能有一座花园。”
涵娟拿出袋子里的浅蓝毛衣偎在脸上,半遮面缓缓说:“熙,这件衣服,你……或我的孩子都用不到它,因为它在美国到处都有,章立珊也不见得喜欢美国货。”
“什么?”承熙一头雾水。
终要说的,就是现在,不能拖延!她深吸一口气,像爬高山般困难吐著:
“熙……,我下个月要结婚,然后就到纽约去。”
他仍听不出逻辑,皱眉说:“结婚?怎么我这新郎没被通知呢?”
“你不是新郎,我已经决定不要你当新郎了。”关键字一说出,一切就流利了:“听到了没有?新郎叫彭宪征,就像‘天涯何处无芳草’里的一样,是个医生,一个华侨医生,他会带我到美国,实现我的梦想,所以我决定嫁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