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绾书爱玛土,玛士爱绾书吗?”
“唉!”汤玛土抱头跪在地当中,被狂怒所掩饰的忧伤再次浮现,他绝望地低哺:“为什么?为什么你要一再重复这句话?为什么要一再提到这个名字?为什么?为什么?”
“绾书爱玛土。”
汤玛土静静跪着,一动也不动。
“绾书爱玛土。”“哥哥”’又说一次。
“我知道……”隔了好久,汤玛士才沙哑地应道。就是知道,他才更痛苦……
“玛士爱绾书吗?”
“别再重复这些没有意义的话!”他吼,又突然弱了声音:“或者你只是和我一样,疯狂地想念她?我们是同病相怜吗?”
“咕!”“哥哥”可怜兮兮地叫。
“好吧!”汤玛士站起身。“就让彼此放纵一次。跟我来,我带你去见你的主人。”
“咕!”“哥哥”高兴地拍翅接近他,停到他身上。
汤玛土带着它,走出书房,走人古堡地下楼,又来到禁地门墙前。
“咕?”“哥哥”疑惑地发声,干么站在墙壁前面?
汤玛士回它一笑,伸手去推石门,墙壁往后退开,他闪身和“哥哥”走进去。
禁地第一次有汤玛土以外的生物进人,禁地内部的陈设也有了些微的改变;另一面墙上又挂起一幅人像,那是绾书的照片。
汤玛土带着“哥哥”来到照片前,他痴痴望着照片里伊人如花的笑靥。
“她很美,对吧!”他轻哺,痴醉的目光不曾稍高。
“哥哥”困惑地歪歪头。主人?就是这幅画?骗人!
“咕!”它不满地发出咕声,却发现汤玛士看若罔闻,一点反应都没有。无聊!“哥哥”干脆自他肩头飞起,绕室巡视室内摆饰。
汤玛士目不转睛,湛蓝如海的眸子,一刻不离地盯着挚爱的人儿。
他一直不敢踏入这间房,不敢正视心里的伤痛与不舍。他以为伤口只要漠视它,不要去管它,自然也就不痛:其实不然,不论日夜,每时每刻每分每秒,一丝丝抽痛,一点一滴也会慢慢捣碎他的心。
原来生离竟有如此痛楚!汤玛士苦笑,他不禁要问,为什么不能爱?他恨,他真的好恨!
所以怒意掩盖伤痛,但这能到何时?天啊!谁来告诉他,为什么他要受这种折磨?相爱的两人为什么不能相守?这样的遗憾痛苦有没有终止的一天?
“咕!”“哥哥”漫应地叫,挂在墙上那幅汤玛土叔公的画像突然落地。
汤马士缓慢回头,看见“哥哥”立在地上,乌溜大眼无辜地瞧他。看来是“哥哥”想栖在画框上,结果左右失衡,以致使画框落地。
他摇一下头,木然地走过去,蹲下身去拾画,他的机械化动作,十分缓慢。拎着画一角拿起,画框却四边散裂,画布轻轻飘落下地。
他放下画框,转而去拿画布,拿起是反面,他正想翻面,却意外发现反面布上似乎有字。汤玛士迟疑了、一下,站起来取下墙上吊灯照明,又蹲下身去瞧画布。
上头真的有字,汤玛士蹩一下眉,用心去看写些什么——
“是希腊文?”他辨识后哺道,脑海灵光一闪,突然想到一件事。
他们家族与希腊渊源极深,他曾有个祖先娶了希腊王在的公主,据祖谱纪录,自那回与外族通婚后,家族内的超能拥有者的魔力就随之更大了。
通婚是几代前的事了,但一直传到他这一代还是具有希腊血统,他不是纯正的英国,他体内流有四分之一希腊血统。
比较令汤玛土怀疑的是,为什么叔公的画像反面会有人写字,而字迹竟是叔公的?
家里留有叙公的留书和警语,汤玛士看过多次,这是叔公的字迹,他绝不会认错。那叔公为何要在自己的画像背面留字呢?又写些什么?
汤玛士好奇地去细看画布上的字迹。
真爱,唯一的救赎!
汤玛士得了一下,把画布整个捧起来,凑身去看那字迹。喝!他没看错,那上头的确是写着:
真爱,唯一的救赎!
真爱?救赎?汤玛士心头重重一震,冷汗涔涔而落,难道……难道……
“咕!绾书爱玛士,玛士爱绾书吗?”
“我……”汤玛上喘息,良久良久,他终于喊出声:“爱她!我爱她!
“绾书爱玛士!”“哥哥”;叫着。
他接口:“玛土也爱绾书!
噢!说出来的感觉真好,仿佛从长久的束缚中解脱了,心胸豁然开朗。
“哥哥’!‘哥哥’!”他快乐地嚷着,一把抱起鹦鹉,团团转着圈。“谢谢你,谢谢你!
好半晌,他终于停下来,兴高采烈地对着“哥哥”说:
“我们一起去找绾书吧!
“咕!
台湾。
研翡快步冲进会计室,劈头就喊:
“总裁——大消息!总裁要来了!
“哪个总裁啊?”
“当然是我们公司的总裁呀!”她喊着,团团转着身子找绾书。“他来了,他真的来了,就是他吗?”
“汤玛士?”绾书激动抓着她的手臂。“是汤玛土吗?”
“绾书!”
好熟悉的声音!绾书慢慢回过身,黑漆的眸子对上湛蓝如海的眼瞳。
“汤玛士!”她含泪,一下奔进他怀里。“是你吗?真的是你?”
“是我。”汤玛上捧起她的小脸,手指抚着那张令他心碎的容颜。“对不起,我来晚了。”
“不!”她摇着头,摇落满眶欢喜的泪。“不晚。你把‘哥哥’也带来了?”
“嗯。”“哥哥”正停在椅背上看戏。“绾书……”他深情地凝视她,轻道:“我爱你。”
绾书笑了,笑容灿烂胜花。
“我心亦然。”
汤玛土情眸凝注,慢慢俯下头,绾书热烈迎上去…“咕!”“哥哥”高声叫着。
研辅和研翡热切高兴地猛拍手,一头雾水的办公室众人也跟着拍手。
扬扬沸沸,欢乐喧乱整栋大楼。
鹦鹉是很长寿的鸟类之一,只有秃鹰、猫头鹰的寿命可与之相比。一般大形鹦鹉,如金刚鹦鹉。凤头鹦鹉,如果养在笼中,想活过一个世纪不成问题。
“哥哥”和绾书的缘分很深,它陪了绾书一生,直到绾书终老,它随主人往生。
至于汤玛士的超能力,他和绾书有段谈话:
“老公。”绾书甜甜叫着,抱着“哥哥”跳进他怀里。“我渴,赏一杯奶茶喝好吗?”
“你喔!”汤玛土纵容地微笑着,手指交叠一弹,一杯温热香浓的奶茶,不知打哪儿飞来,直直飞进绾书手里。
“呵。”她轻笑着,捧着茶杯吸饮一口。然后满意地搁下茶杯,把“哥哥”换栖到汤玛上肩上。
“嗯,你真是个好老公耶!”
“哦。”汤玛士应声,把头埋在妻子颈项,深吸进她身上芳芬气息。
绾书在他怀里换了个舒服的坐姿,伸手推推他。
“别不规矩。我有话要问你。”
汤玛上无奈地呼主口气,把头抬起来,双手松松围着她的腰身。
“老公,我们结婚多久了?”
汤玛士斜脱她。“你就是要问我这个?”
“回答我嘛!”
“呼。”汤玛士很无奈,不禁怀疑他是不是太宠绾书了,以致她无法无天?
“老公?”
“早”就算是又何妨?他就是爱看她撒娇的媚态:“让我算算。嗯,是一年零二十一天,对吧?”
“对。”她开心地吻他一下。“你还记得当初为什么要娶我吗?”
“自然是因为我爱你。”他作势想吻她,她却对他摇手指。
“你还说漏了一项,我是因为你解开心结,才愿意嫁给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