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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掌风与刀风在一片热情的夕照下交错,殴斗的人等个个浑身笼罩着红霞。

  打斗圈外,一名俏丽的小女孩气焰高涨地叫嚣着,身侧,她的父亲冷汗如雨下。

  “勋儿,爹求你就别再叫骂了——”程民语气惶恐,目光在械斗的盗贼与女儿身上游移。

  “不行!”勋儿灵牙俐齿地回嘴:“爹爹,小哥哥帮咱们狙击抢匪,我在一旁使不上力,帮他出声壮势也是应该的呀——打垮他们!臭强盗!臭坏蛋!”拉高了嫉恶如仇的声调,又跳又挥小掌,仿佛自己也置身战局之中。

  程民听得心惊胆跳,深怕抢匪们的注意力转移到此,那可就遭殃了。于是连忙捂住女儿的小嘴,抱起她躲到马车侧以求蔽护。

  “呜——爹你做什么啦?”勋儿低叫又挣扎,两只白玉般的小手毫不客气往父亲的手臂抓打。

  “爹是为了咱们父女俩呀……”哎,奈何女儿年幼,不惧险象也不懂得领情。

  抢匪们无情的大刀往少年的身上挥落,偏偏沾不着少年的身。

  “他娘的!这小子究竟什么来路啊?”

  五名抢匪持续猛攻,而少年的身形闪躲伶俐。他踏着奇妙的步伐,将抢匪们牵引进自己布设的战圈之中,犹似一股旋风将敌人包围,却叫他们不能突破风环,更无法伤害“风”半分。

  抢匪们突然有默契地停止攻击。因为五人都感到晕头转向,体力渐有不支之势。

  十只眼睛瞪着少年无惧无畏的脸庞。少年微喘,五人喘息得更厉害。

  “老大,我看这小子不简单,咱们再跟他打下去也不是办法,不如撤手吧。”一名抢匪边喘边说,不料换来老大一声低骂:“还用得着你说!”

  抢匪头子以刀锋指着少年,恶狠狠道:

  “臭小子,算你有本事。所谓‘冤家路窄’,下次别让老子逮到你。兄弟们,咱们走!”

  其他四人连应声是,迅速离开现场。五人消失在树丛的一端。

  少年目送抢匪离开,手背轻轻拭去额角的汗珠。

  勋儿欢喜地挣离父亲的箝制,飞也似地抢到少年身前。

  “小哥哥,你真厉害,那群坏蛋知道自己不是你的对手,识相地走了。”晶亮的眼眸闪烁着纯真的崇慕,一双柔荑挽住了少年的臂膀无声地传达出她对眼前陌生男子的信任与好感。

  少年绽开和煦的笑容,俯视眼前娇俏的小女孩。

  “我的武艺平凡,称不上是高手,幸好他们不再僵持下去,否则我不晓得自己还能撑多久。”少年坦诚的眼眸里仿佛有满天星子,深深吸引勋儿年稚的目光。

  “小哥哥,你谦虚了,我明明瞧见——”

  “这位少侠——”程民拉高嗓门走来,为的是打断女儿接着可能攀谈不休的话语。“感谢你出手相救我们父女俩,大恩大德,程某没齿难忘。”说着恭谨地躬身,少年忙以手相扶。

  “大叔言重了,小可仅是为所应为,算不上什么恩德。”

  “救命恩情总是事实,程某理当回报。”

  “不,大叔千万别放在心上。”少年抬望天辰,紫霞映日:“时候不早了,大叔还是尽早入城吧。”

  “还没请教小哥哥尊姓大名呢!”多亏了勋儿提醒,程民忙道:

  “不知少侠尊姓大名?程某永记于心。”

  少年含笑温吞道:

  “小可之名不值一提,还是请大叔快点上路吧。”

  程民感佩他施恩不望报,以长者赏识晚辈的眼光上下打量了他一番,称许地点了点头。

  “少侠乃是青年才俊,程某今日有幸遇之,实乃荣幸。这样吧……程某的居宅就落第于景阳城的朝阳胡同,若是日后少侠遇上困难,尽可到敝舍来寻程某,程某愿尽一己之力,为少侠解除难题。”

  少年静静听着,并不把话记在心上。

  “嗯。”

  勋儿一手依依不舍地抓着少年的衣袖,原本俏皮的模样变得郁郁不欢。

  “勋儿,来,咱们要上路了。”程民牵起女儿的小手,轻轻将她拉离了少年的身旁。“上车吧。”

  少年静立一旁,看着勋儿乖顺地上马车,嘴角浮起一抹若有似无的微笑。

  程民挥动马缰,调动马儿方向。

  “少侠,程某告辞了。”

  “晚辈告辞。”少年抱拳一揖。

  “驾!”马车缓缓驶动。

  勋儿从后车厢探出头来,真挚地挥手告别。

  “小哥哥,再会——”勋儿忘情地挥别,突来一阵狂风,扫过千波万顷的草原,吹乱了少年黝黑的发丝,更不客气地闯入了车厢,闯进她的眼帘。

  她眯着,凝视一片金黄与红紫交融之中,少年与她挥别。

  马车踏踏作响。这片光景进驻了她的脑海,而少年,在她纤巧的心房烙了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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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柔的斜阳洒落在程勋姣好的脸蛋上,使得一身红衣的她显得格外晶莹明亮。

  她正跨坐在一匹褐色的骏马上,轻轻驾驭它往回府的路上。

  二十岁的美丽年纪,她拥有不让须眉的胆识与慧黠明媚的容颜。美好的外表不足以带给她自信与骄傲,一身的好剑法才是她快乐的泉源。

  十岁那年,她嚷嚷着要拜师学艺,隔了一年才如愿以偿。如今闯荡江湖短短四年,名气竟已与江湖中闻名的侠客人相提并论,故里中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这么一位女侠客。也因此程勋招惹了不少蛮横恶徒,而她的父亲担心之余,更气得火冒三丈。但是愈管束她,她愈放肆张狂。

  程勋的护身武器是一把软剑,收于特制的腰带之中。那银红色的腰带,正是她的师父所赠。

  她的师父好比游戏人间的异仙。总爱瞧着徒儿舞剑。程勋练剑的身姿仿佛是雨后轻虹,充斥异彩色、网罗绚丽。故而异仙唤她——轻虹。程勋偏爱这个别名,不时打着这个名号闯荡江湖,直到一年多前出现了一位轻红公子,为了避免误会,她甚少再提“轻虹”一名了。

  轻红公子姓沈名轻红,是一位文武全才的世家子弟。一年多前他全府上下迁居景阳城经营别业,原本在山西县尚有田租的税收,但因几年来农收不良,又老母思念故里,故而迁居景阳城。

  程民在商场上碰过沈轻红数次,认为他是个不可多得的青年才俊,于是有意把长女程勋下嫁于他,而他也乐成这桩婚事;偏偏程勋对这档事睬也不睬,依然我行我素,好做她自个儿的女侠。程民气在头上,百般训诫,她只当是马耳边风,不加以谨记于心。

  这辈子,谁也别妄想要她当个默不吭声的大家闺秀,她要依着自己意志度过一生。

  程勋此刻的心情是愉悦的,因为她今日又教训了一名武林的害虫。

  看着前方斜阳下的景阳城,她心窝里洋溢一阵温暖。仿佛回到了十年前的那个黄昏,春风般和煦的少年向她挥手道别……

  她淡淡逸开一抹浅笑,眼角却显现一丝没来由的伤感。她向来不是多愁之人,只是往往怀想起少年,便不由得心生挂念。

  谁知道当年思想天真的她,竟想拥抱浪迹天涯的生活。而她晓得那是不被允许的,特别又是一位姑娘,难上加难。但程勋并没有断了这念头,她退而求其次,选择了“有意义性的出走”——拜师学艺——遇劫的事件成了最好的理由。

  程民拗不过女儿的吵闹,终于答应送她上山学习武艺。

  学得一身好武艺,程勋志得意满地离开师门。想起了少年,她毅然地步入江湖,期望在这片茫茫人海之中,能够再见一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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