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担心,”伊恩挥挥手,打断她的话。“我家少爷会付的。”
殷忘尘沉默了一会儿,“替我谢谢他。”
自从她那一天醒来后,那个黑眸男子就未再出现在她的跟前。她曾多次追问伊恩他的身分,伊恩却坚不透露。
“他很怪的,不喜欢跟人相处。”这是伊恩的理由。
殷忘尘猜他家少爷一定对他下周特别命令了,所以他才会守口如瓶。
“我走了。”她提起行李,对他微微一笑。
“姑娘——”还想劝阻她的并恩在见到她坚定的眼神后便缩住了口。其实这位小姑娘和韩荫有许多相似之处啊!伊恩在心中感叹着同样的寡言、同样的不许别人碰触自己的内心,也同样的自傲。
“你现在要去哪里呢?”他知道她和她妹妹因为某种原因决定搬出来住,可是他实在担心这对姊妹花是否有自行谋生的能力。
“去应征一份工作。”殷忘尘简洁地说。
“在哪里?”
“芙洛莲思女爵的俱乐部。”
“芙洛莲思?”伊恩微微一惊,那是上流社会最高级的俱乐部呢!在那里这个小姑娘能做些什么?
她没有回答,只是再次深深地着他一眼,“谢谢。”她朝他微微鞠个躬,然后便转身出了病房。
伊恩怔怔地凝望着她纤细的背影,直到数分钟之后,一个平稳的男声唤回他游走的思绪。
“她出院了?”
伊恩看着自奥斯丁行星回来的韩荫,他俊期的双眉微微蹙着,深邃的黑眸闪着异样的神采。
“嗯。她说要去应征一份工作。”
“什么工作?”韩荫看来有些意外,他不晓得这样年纪轻轻的女孩会需要工作。
“我不知道。”伊恩耸耸肩,“她只说要去“芙洛莲思”。”
韩荫没冉表示什么,只是若有所思地微微领首。
银河历四二四年。
奥林帕斯行星,黑帝斯城。
芙洛莲思俱乐部。
只要是黑帝斯城,不,整个奥林帕斯行星的居民都必定曾耳闻过“芙洛莲思”。这家高级俱乐部的盛名在帝国仅次于位于首都的“六月息”。
如果说“六月息”是政治家与贵族们最爱流连的场所,那么“芙洛莲思”就是风雅人士及艺术家的集散地。
最为人津津乐道的一点就是:这两家俱乐部主人都是女性,分别是芙洛莲思女爵与黎贝嘉夫人,她们都是才貌双全,令上流杜会众男子风靡颠倒不已的杰出女性。
尤其是芙洛莲思女爵,在十五年前继承家族爵位的她,据说曾有过上打的男人成为她的入幕之宾,至于拜倒在她裙下的不二之臣,当然更是不可胜数。
第三章
她喜好音乐、热爱艺术:也欣赏男人,享受男人的陪伴。
黑帝斯城人传说:能入她之耳的音乐,必然是天籁之音:能入她之眼的艺术作品,必然是旷世巨作;而能伴她身旁的男人,自然都是卓尔不群的人物了。
她的但乐部夜夜高朋满座,许多上流社会的男女来此只为一睹她的芳容,他们想结识这位传说中的绝世美人。
而近几年来,“芙洛莲思”又多了一个吸引众人日光的女人。她是夜夜在此演奏的琴师。人们不晓得她是何方人物,不晓得她的年龄,甚至不晓得她的方名;他们只知道她似乎从七、八年前就一直在此演奏了。
那个女人其实算不上是个美女,但足只要看她一眼,不管是男人或女人,都会禁不住被她所吸引。
或许是她说话时,唇色奇异的笑意:或许是她沉思时,眸中难解的神采;或许是她轻移莲步时,挪仿佛不沾尘土的飘逸;或许是地弹琴时,那恍若置身于另一时空的专注。
她全身上下都充满了一股冷漠疏离的气质,或许就是这种气质,使她像一个神秘难解的谜,让许多人都不自觉地将日光焦距对准她。
她从不和人多说话;尤其是男人,她甚至不多看一眼。不论再怎么容貌英俊、家财万贯、才气纵横的男人,似乎部无法牵动她的心。
上流社会的男人们公认,要吸引她的注意比和芙洛莲思女爵上床还要难上好几倍。他们将她视为一大挑战,以得到她为目标。有各式各样的男人以各式各样的方式追求她。鲜花、珠宝、皮裘,甚至高价艺术品,都有人送给她。但她不收任何礼物,一律退回。
有些男人以为她或许会被较精袖层面的东西所感动,因此为她写诗、作曲、填词。有一位当今炙手可热的画家甚至画了一幅她的图像送给她;另一位雕刻家则以她为模特儿雕塑了一座半身像;她依旧无动于衷。
于是人们开始传说她是无法融化的冰山美人。
但越是得不到她,就越想得到她。即使她从不曾为任何追求举动所感动,男人们依旧以各种方式追求她,试图打动她的心。
“这就是男人的劣根性。”芙洛莲思女爵私底下对她说道,“其实女人也是这样,”她沉思了一会见,又继续说道:“越是对自己无动于衷的男人就越想征服他。”她轻轻一笑,笑声是轻柔沙哑地,“这大概是人类共通的特性吧!”
殷忘尘了解老板这句话是有感而发的,这位所有男子梦寐以求的芙洛莲思女爵也有着自己想要征服的对象她的现任情人:冥王。
冥王对芙洛莲思的态度一直是那么淡淡然地,并不像别的男人一般会热中于讨她的欢心。
这一向受男人呵护惯了的芙洛莲思感到气恼,也不自禁地燃起了一股想要征服这个黑帝斯城最令人敬畏的男子的欲望。
“你知道吗?我第一次见到冥王的那一天也正是你来应征的那一天。”芙洛莲思浅斟了一杯顶级的白兰地,“那已经是九年前的事了。”她黄玉般的璀璨双眸瞥了殷忘尘一眼,“你那时还不过是个十七、八岁的黄毛丫头呢!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小丫头想来我这里弹琴,”她轻尝一口烈酒,在舌尖品尝着香醇的酒气,“老实说,刚开始我吓了一跳,觉得你是在痴人说梦,小孩子说大话呢!”她顿了一会见,嗓音低哑地一笑,“是他说你有潜力的。”
殷忘尘一怔,“他?”
“冥王。”芙洛莲思微笑,“他听到你弹的那.一首“流浪者之歌”,认为你的琴艺虽不成熟,却有一股撼动人心的力量。”她美丽的双眸直盯着殷忘尘,思绪却陷入了回忆当中,神情迷迷蒙蒙地,“我相信他的判断,因为他有一种与众不同的奇特气质,虽然当时的他,只是个刚刚扛下家族事业的年轻男人。”
是冥王让她得到这份工作:是他让芙洛莲思女爵答应先雇用她当侍女,再让她当上琴师?殷忘尘说不上此刻内心的感觉,她竟然在不自觉中又欠下了一份人情。
“我的眼光没有错,他现在已成为足已令任何女人心动的男人了。”芙洛莲思轻声叹息着,“甚至被冠上了“冥王”的别号。”
“女爵很欣赏他?”
“谁能不欣赏他呢?”芙洛莲思女爵妩媚地微笑,“毕竟不是每个男人都有能耐,在五年内让濒临危机的家族企业起死回生,而且远比从前更胜上几分。也没有一个人敢许下在五年内无条件重新雇用被遣散的员工这种承诺;而他不但敢,还确实做到了。他是一个出色的男人!”她摇晃着手中盛着白兰地的水晶酒杯,一口仰尽。“也是唯一一个不把我当回事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