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言情小说手机站 > 忘了我是谁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白天 黑夜

第 21 页

 

  “喔。”我点点头,他讲的一串英文只有“医院”我听的懂,但有什么关系,反正我又不是美国人,听不懂英文有什么奇怪。

  “那你为什么会当骨科医师?像你头脑这么好,不是可以留在医学中心做研究?或是选择更热门的脑神经和心血管外科?”殊不知许多少女漫画和言情小说里的医师男主角哪一个不是心脏或脑科专家?跟韩剧里的女主角如果要死都要得血癌死掉一样几乎是一种公式了。

  他嘴角牵动一种比较接近嘲讽的笑。

  “谁告诉你心脑科的医师比较强呢?”

  “我、这、这是常识嘛!”我确实不清楚,当然,如果论赚不赚钱,我想车祸、受伤骨折的人那么多,骨科医师一天到晚有开不完的刀,应该也很热门吧?

  他嗤笑一声,显然觉得我很没见识。

  “你不要看我只是个小护士就瞧我不起,我只是比较不用功而已,其实我IQ很高哩。”

  “有多高?”

  “我国中时测就有一三四了!”怎样?吓到了吗?不是我呛声,超过一三0的IQ算不上天才也绝对聪明过人了,很少有人比得上。

  “还满高的嘛,不过智力这种东西,随着年龄增加也有下滑的趋势,搞不好你可以再去测一次。”

  “你是什么意思啊?如果说年龄会有影响,阁下你还比我虚长几岁,敢问你IQ多少?”我最痛恨别人讥我笨,因为我觉得自己真的很聪明。

  “对喔,二十五岁以后我就没测过智商了,现在应该不超过三百了。”他含讽带刺地说。

  “真的吗?你以前智商有超过三百吗?怎么可能?你怎么那么聪明啊?”我这个人有一个弱点,就是超崇拜天才。我以前说天才敌不过九十九分的努力其实并不完全正确,如果是真正的天才,就算你再用九千九百九十九万分的努力又怎能敌得过他?看看从前的爱因斯坦和今日的比尔盖兹,你就会明白我说的一点也没错。

  他似乎对我眼睛中闪闪发亮的光芒和十指交握的崇拜手势感到质疑。“孟晓星,你还正常吧?”

  “正常、我很正常,我最崇拜天才了,请让我叫你一声师父。”

  我这一招实在很高,人说一日为师终生为父,当然这只是名义上的身份,但我可以因此光明正大和他在一起,进可攻退可守,一点都不浪费。

  “没那么夸张吧?”他唇角一撇,有点不敢苟同。

  “师父万万不要这么说,徒儿只是想跟您学习天才至圣之道,奈何徒儿资质驽钝,需要多多教导,还望师父多加怜惜。”

  “你讲话听起来好肉麻。”他将炸虾推到我面前。“你的炸虾来了,快点吃吧!”

  “不不不,”我将炸虾推回去,虽然心里在淌血,小虾虾……不……大虾虾,我对不起你。“有酒食,先生馔。”

  “你瞎扯什么?”喔,我忘了他是外国人,听不懂古代的国语。

  “你吃吧!”

  “小姐,炸虾是你点的。”

  “你是我师父,所以我将最心爱的东西让给你。”我忍痛说出。

  “我听你鬼扯!这顿饭是我付钱请你,干嘛给你你?”

  说的好像有一番道理?“那师父,徒儿却之不恭了。”

  “拜托你可不可以不要学古人说话?”

  “你听得懂吗?”我含着满嘴炸虾,模糊地问。

  “废话。”废话是懂还是不懂?

  “你为什么要来台湾?留在美国不好吗?”

  “吃你的东西,哪来那么多问题?”

  “好奇嘛!”

  “我有义务满足你吗?”

  “是朋友就知无不言。”

  “我刚才还是你师父。”

  “亦师亦友你没听过啊?”

  他却低头吃饭,不想回答我。

  “是不是想落地归根啊?”

  “什么落地归根?”

  “你是华侨嘛!华侨都很爱国的。”我以前看国庆日,只要唱什么“梅花”、“我爱中华”啦,那些坐在来宾席的“老杯杯”都会热泪盈眶,把鼻说那是因为他们很爱国的关系。

  “我爸妈才是华侨。”他闷闷地说了一句。

  对厚!他是美国人怎么会爱台湾?要爱也会爱他们美国。

  “那你来台湾干嘛?医院重金礼聘你?”

  “不是,我不想说。”

  “不说就不说,不过你可不可以告诉我,你还会不会回去美国?”

  “会吧?”他有点不是很肯定地回答我。

  “会还是不会?”这很重要!

  他看着我,害我有点不好意思,低下头喝茶,然后又问:“台湾没有让你留恋的人吗?”

  听不见他的回答,我抬眼偷看他,他还是看着我。

  “干嘛一直看我?”我对上他的眼,我孟晓星可不是被吓大的,之前因为心里偷偷喜欢他所以害羞,但是他持续挑衅我岂可示弱?

  “有吧。”他突然说。

  “有什么?”我笨笨地问他,他的眼好深好沉,教人禁不住变得痴傻,心里满满的只有他眼中难解的光芒,那总是深沉得看不出一点情绪的眸子,有点温柔、有点深情、有点……哀伤。

  ﹡﹡﹡﹡﹡﹡﹡﹡﹡﹡

  精神科过后,我到了产房。这是一个跟开刀房很像,气氛却孑然不同的地方,这里的不是病人,而是产妇,是一个迎接新生命诞生的所在。

  “我接生了一个小宝宝耶!还剪断他的脐带。”晚上我不再上网,因为神奇的杰克真的消失了,网路再也不令我留恋,取而代之的是从前我最讨厌,现在却最喜欢的七央(心里偷叫的)。为了他,我跟妈咪缠着申请一支专线电话装在我房里,妈咪当然全力支持我喽。七央来过家里几次,妈咪喜欢他喜欢得不得了。

  “你不怕吗?”

  “会啊!产妇生小孩真的很痛,可是看到小宝宝出生又觉得很了不起。”

  “你喜欢小孩子吗?”

  “应该喜欢吧?可是好像只喜欢漂亮可爱的孩子,看到小孩脏脏臭臭的话我就不会想要抱,而且我讨厌一直哭闹的小孩,你呢?”

  “我也不知道,总觉得小孩是一个很大的负担。”

  “会吗?”小孩子是很麻烦,爱哭又会闹,可是说到负担未免太沉重了吧?

  “亲情是一种羁绊。”

  “哪一种感情不是啊?”

  “你说的很有道理。”电话里只有听到他的声音,如果不是很明显就听不出他的情绪,虽然看不见他的神情,可是我却知道他现在不太快乐。

  “你还好吧?要不要来我家吃饭?我可以学老莱子彩衣娱亲让你快乐一下。”

  “我吃过饭了,不然我请你来我住的地方玩,你没来过。”

  “好哇!我去,什么时候?”

  “现在。”

  “现在?老兄你也未免太猴急了,说是风就是雨的。”我看看时钟,八点半,不算晚,当然也不早,吃消夜也不适当。

  “来不来?”

  “我考虑两下。”像我这样的美少女,晚上到一个单身汉的家里,摆明了丢一块上等的肉给一只饿犬,岂不危险?

  “怎么样?”

  “好吧!”我很勉强地答应。“那你来接我?”

  “OK!三十分钟到。”他收了线。

  我挂下电话。

  “喔耶!”在弹簧床上又翻滚又跳了一分钟。三十分钟?不行,我得赶快准备。

  我跑进浴室洗香香,吹干头发,换上养兵千日用在一时的漂亮内衣和新衣服,然后慎重地喷了喜爱的香水,还化了淡淡的妆。

  哼!拿肉包子打狗,我就怕你不对我怎么样!

  我持着小包包,走出房门。

  “小星星,你要去哪里?”把鼻惶恐地问我。

 

上一页 下一页
返回书页 返回目录 下载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