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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在一个星期天的早晨,王顶天独自一人开着老吉普车,自南非的首府斐京市出发,前往北区林波波省,与辛巴威边境交接的马西纳市去。

  这是一个美好的日子,蓝天白云、晴空万里,迎风而过舒爽的青草气息,令他的心情十分快意,唯一的缺点,似乎只来自于他所驾驭的老吉普车。

  这不算短的路程,几乎要令这台畜牧系代代相传的吉普车“老黑乔先生”解体。颠簸的路面,让驾车的王顶天像颗热锅里的豆子,不停地跳动,车子的排气孔不断发送出惊天怒吼,然这些完全无法影响王顶天的好心情,甚至在他高兴之余,不但顺手来了一颗曼陀珠,还顺口哼起老黑乔的歌:

  “时光飞驰,快乐青春转眼过。亲爱朋友,都已离开家园。离开城市,到那天上的乐园。我听见他们轻声呼唤老黑乔。

  “为何哭泣?如今我不应忧伤。为何叹息?朋友不能重相聚。为何悲痛?亲人去世已多年。我听见他们轻声叫我老黑乔。

  “幸福伴侣,如今已各散东西。怀中爱儿,早已离我远去。他们已到,我所渴望的乐园。我听见他们轻声呼唤老黑乔。

  “我来了、我来了,我已年老背又弯,天路既不远,请等我老黑乔……”

  粗犷的嗓音,响彻原野,即使再怎么恭维,也很难形容是好听的歌声。只见他不断重复“I am coming”这句歌词,似乎老黑乔那淡如诗意的悲遣曲调丝毫不能感动他,似乎他胯下的老黑乔马嘶般垂死的悲鸣,也不能唤起他的同情心——如果有的话。

  总之,他是一个豪迈的原始……不不不,是野男人……也不是,正确的名称应该是——豪迈的原野男人啦。

  一个豪迈的原野男人中的男人,有一个十分称头的绰号——豹子!

  谁都知道,豹子既优雅又美丽,迅捷又勇猛,奔跑的动作简直可以称之为艺术,而他这个人中之豹、豹中之人,上述的优点全部具备,还拥有万物之灵超高智商的智慧,可以说身为一个男人已经是优到不行,至于极点,还能向老天爷要求什么?

  而他心情之所以如此的high,则是来自于躺在他另一旁座椅上那张皱巴巴的纸——正确的说那是一张被撕得堪称破碎的报纸。纸上有一则来自马西纳市的牧场消息——

  紫葳牧场,占地五百英亩,待售。

  他今年就要大学毕业,最大的心愿就是拥有一座牧场。为了这个心愿,他省吃俭用、刻苦耐劳,不要命地打工,令他赢得拼命三豹的头衔。这些年下来,总算攒了五十万兰德——约七、八万美金,他知道距离买下一个牧场的资金还有段差距,不过这一个紫葳牧场,规模不算庞大,长宽约只有一点五公里,够符合他的需求,且不会耗费难以估算的巨额,真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所以他迫不及待地只身上路,既没通知他的好兄弟阿望与阿路,也没通知他的老大兼心上人李娃儿。

  最主要的原因当然是因为老黑乔先生,它年老色衰的残破躯体,不堪负荷超过一个人以上的重量,他可不想在荒郊野外推车,推向看不见的未来。

  在经过一段茂密树林中的羊肠小径后,他一眼便看见紫葳岁花树夹道的落英缤纷,如雾一般将红顶的木造农舍,给团团围在紫色的梦幻中一般。

  他兴奋地加足马力,想要迎向那缤纷绮丽的世界,火速地通过排列整齐的农舍后,前方有一个左转的弯道,他转眼间呼啸而过,也在转眼间——

  碰!

  一辆雪白的莲花跑车与他正面撞击,所幸对方车速不快,更所幸老黑乔车还是老的辣,能够战胜莲花,立于不败之地。

  在确定老黑乔并无大碍之后,豹子便从容不迫地下车,准备安慰一下显然受伤较为惨重的莲花车主。在豹子二十几年的生命历程之中,并没有是非对错的观念,只有弱肉强食的认知;物竟天择,本来就是大自然的天道。

  这样没人性的他,在发现莲花的车主是个女人之后,并没有增加他丝毫的愧疚感,他只是拍拍昏倒在驾驶座上的女人,然后粗声地说:“女人!醒过来!”

  不知道是否因为听见他的叫唤,被惊得晕厥的女人魂归来兮,悠然转醒,谁知一睁眼便见到他逼得很近、放大时凶恶指数倍增的脸孔,吓得她突如其来地尖叫,让他的耳膜严重受到侵害。

  他皱起眉,实在无法理解女人为什么动不动就要晕倒跟尖叫?为什么不能像母狮子一样,可以去狩猎跟捍卫家庭,做一只勇敢又不会麻烦别人的动物?身为一只有为的豹子,他觉得有必要提醒她一下,她的差劲跟对这世界毫无贡献的地方。

  “女人,闭嘴!你的声音难听死了!我听过最难听的火鸡叫声,都还比你发出来的噪音好听十倍。”说出倍数是要女人有具体的认知跟衡量的标准。

  他的批评果然令尖叫的女人停止对他耳膜的凌虐,那女人狠狠地瞪他一眼,正符合了一句话——如果眼神是刀子,他早已被千刀万剐。但是他无所谓,不以为然地耸耸肩,哪怕眼神再凌厉,她的身躯比他弱小是事实,他是不会害怕比自己还弱小的动物的。

  那女人狠狠瞪视着他的眼睛,一直持续到她下车,在看见自己心爱的莲花跑车的惨状之后,转变为一种更高等级的杀人目光。

  如果说之前她的眼神如刀,现在就像机关枪了!当然他也完全不在乎,甚至是有趣地看着她脸上青紫不定的变化光芒,想像她会做出什么举动。

  豹子这种动物基本上十分恶质,它捕抓到猎物时并不会立即撕裂它,而会戏弄它的猎物直到失去兴趣为止,再慢慢吃掉它。

  “你!”她冲到他的面前,破口大骂:“你这狗娘养的龟孙子!”他没有因为听到这般粗话而暴跳如雷,只是跟她说:“我的名字叫做王顶天,高贵的国王的王,伟大而令人景仰的顶天立地的英雄的顶天,合起来就是美妙而动听的王顶天,不过大家都叫我豹子,草原最神秘优雅迷人的豹子!所以我是豹娘养的豹孙子。”

  这个女人不认识他,判断错他的物种,这点小失误他不会与她计较。

  “我管你姓什么叫什么!”对于他冗长而自傲的自我吹嘘,她依然咆哮、口吐脏话,国骂如“法克你”啦之类的话都出笼了。

  他听了大不同意,便打岔说:“不要突然喜欢上人啦,这种事还是仔细考虑一下比较好,就算你肯,我还不答应咧,我也是会选择的。”

  他这种高等的生物,是不会随便交配的,他们选择伴侣,便是一生一世,绝对忠诚,现在这个莫名其妙的女人无缘无故就要法克他,他怎么可以轻易让她上?

  “你!”那女人气极了,扑上来,想用爪子抓他的脸。

  他很优雅地闪开,看见那女人抓不准地一个踉跄,一时好心伸手拉她,谁知道好心没好报!一个迅雷不及掩耳,她的魔爪疾如风、快如雨地扫了过来,将他刚毅的脸庞抓出五道血痕,果真是侵略如火。

  “你干什么抓人啦?”他放开她,暗恨自己干嘛还不动如山。

  “你追撞我的车!出言侮辱我!还对我性骚扰!我抓你一下算是便宜你了!”见到他脸颊上的伤口渗出血珠子,终于报仇“血”恨,她总算露齿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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