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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安慰他:她不采你可以去找她,但显然地她在电话里没有邀请他的意思,否则,他不会如此失落。

  时间接近十二点,酒吧里倒数的气氛更浓烈了。我体贴地提议“这附近可有没有节——气氛的酒吧?”

  沈医生立即想到了圣佛兰士街的那一间,我们赶在倒数之前,赶了过去。

  原来,不沾上一点节日气氛,也是小酒吧的生存之道。

  小酒吧里的人,只比平常多一两个,有几个男人在懒祥洋地拂飞镖。

  我陪着这个失落的男人度过他落寞的除夕夜,在十一时五十九分,我们举杯对饮,他将整杯烈酒一权而下。

  十二时零一分,小酒吧里响起与新年气氛毫无关系的乐曲,不止毫无关系,而且是带点伤感的歌曲。

  当沈嘉伟医生再举起手中的酒杯时,传来陈小春沙哑中带点幽怨的歌声,原来,除了容相儿唱的女版的(痛爱),还有一首男版的

  “和谐甜美永投有天意弄人,有什么的吸引?

  谁待我好,我就会不过问,

  偏偏碰着那坏人,全部诱人。

  全球情侣故事也相近,宁愿天昏地暗,要为错的人伤过恨过,方算是勇敢……”

  从没见过这么失意、这么失落、这么失神的男人,他本然的侧脸、失落的眼神,和这怨曲、这里暗淡的灯光结合在一起,凝聚成空洞、失落,和令人窒息的空气。

  是谁?是什么?令这个年育有为、俊朗漂亮的医生,在这大除夕的美好夜晚落得如斯境地。

  当下,在陈小春幽怨的歌声里,我立下了主意。

  这晚和沈医生分别后,回到家里的我,心情忐忑,辗转难眠。

  第二天一早就起床,我拿起那支在十八岁生——时买的眉笔,对准自己的眉头。不知是谁教过我,拿眉笔在眉角处加上一笔,会令自己看起来精神,如果加上两笔,就会令自己显得恶了。

  我在眉头、盾尖重重地加上三笔,再穿了一件鲜红色的上衣,为自己装扮出一个“找晦气找上门”的架势。

  一口气跑到蠢女人的楼下,我深深吸一口大气,怎样将平常跟她们做朋友的姿态,作一百八十度转变成找晦气的架势呢?

  不理会这么多了,上去了才算!

  她们才刚开铺,在整理杂物,这个时间来寻衅,是好时机吗?

  也许,这才可以杀她们一个措手不及哩!

  我走进门口,她们刚想跟我打招呼,我却踏前两步,对加兰说:

  “徐加兰,你不要占着粪坑不拉矢好吗?”

  我也为自己说出这般市井语气的话而吃惊。

  “你说什么?”她不解地问。

  “我是说:你不要再占着粪坑不拉矢!”我用警告的语气说。

  “那是谴什么?”淑明也加进来问。

  “我是指沈嘉伟医生!”我鼓起勇气明言。

  “你是说沈医生是那个粪坑?”淑明问。

  我点头。

  “哦,怪不得每次几乎是他一走你就来,原来……这其中是有玄机的!”加兰恍然大悟说。

  我这样大着胆子向加兰明言了,如果她真是对沈医生没意思的,她就该懂得怎样做。

  但她脸色一转,懒洋洋的道:

  “我占着粪坑不拉矢,又与你何干?”

  我一时答不上话来,我最害怕她这一种懒懒闲的态度,但不能让自己败下阵来,只好强摸:

  “我很急啊!我急着要去。”

  淑明又来打岔:“我也很急啊!照道理,我还排在你的前面,就算加兰不占着粪坑,也末轮到你。”

  我知道,加兰一定认为,就算不是她,也未必是我,这样,她就没有背负占着粪坑不拉矢的罪名。

  但我知道,如果不是她,那一定会是我,

  因为,我是如此这般勇往直前、破釜沉舟,其至,连自尊都不要。

  第十一章

  我知道,必定要将沈医生心中的那个人挪开,我才会有自己的位置。

  那一次向加兰寻衅,我知道,是失败了,从她的脸,我知道她在问,你凭什么?

  在她心中,也许我连寻衅的资格也没有。

  我真的连这个资格也没有吗?

  想不到,几天之后,在天后附近街上的踬踏,会让我找到自己寻衅的资格。

  在一间位于天后的婚纱摄影店的橱窗中,陈列了几帧摄影师的杰作,其中一帧,是乙对新人的婚纱照,照片里穿上纯白婚纱的新娘子,竟是加兰:

  她身旁的,一定就是传说中的飞机师梁家豪了。

  看见了他的相片,关于他的传说,一切也得到落实了。

  的确要是这样的一个人,才会令这样的一个女子落魄、沉迷,甘心虚掷自己的生命与青春。

  相片中的加兰,一脸幸福,这也完全说明了为什么这个男人离开之后,她会如此憔悴、失落。

  这样的一个男人,其实,单是跟他拍一帧婚纱照的机会,已足以令任何女人为此牺牲百年道行,为此与百年孤寂共渡余生。

  这个男人,也许不知道,加兰在他离开之后,竟变得和他更合衬。她已经由相片中一个幸福小妇人模样,变成跟他一样,有点点不羁、点点放纵、点点落寞。也就是这一点点神态,令沈嘉伟医生神为之夺、神魂颠倒。

  当下,我又有了另一个主意。

  我走近店门,大力按铃。

  一个束了辫子的男人来开门,开门的时候,他的左手还拿着照相玑,这该就是这里的摄影师了吧!

  这个男人的模样有点家胡兵,却比他更加正派,且再高出两厘米,相信发掘胡兵的经理人若是早点遇上他,就不会有现在当红的胡兵了。

  我不客气地从他身旁挤进studio了,忡着他说:

  “我想买你挂在橱窗里的照片!”

  “哪一张?”他问。

  “那金色相框、一男一女的结婚照。”

  “那张不卖!”

  “为什么不卖?要多少钱我也给!”

  “那张是我的杰作,是那对男女在这里拍的,那时只是试拍,但我觉得这对男女很漂亮、很特别,所以除了为他们拍宝丽来照片以外,还拍了几张照片,想不到,他们后来竟没来拍正式的婚纱照,我想为他们拍再好的作品,已经不能了。”

  “你卖给我吧!反正底片还在你那里,你再晒几张吧!只把挂在外面那张卖给我就行了!”

  “但我的摄影作品不是拍来卖的!”

  “告诉你吧!相片里面的女孩子是我的朋友,她和相片中的男人分开了,这张照片对她来说,很有价值!”

  “但……”他像是被说动了,我乘胜追击:

  “就这样吧!大不了我迟些拍婚纱照时来帮衬你,让你把我的相片放在橱窗里宣传吧!”

  他看了看我,像有点满意似的说:“那好吧!送给你,不用说卖,你迟些来帮衬我吧!一言为定啊!”

  他为我把挂在楼梯上的相片拿下来,还用纸张把它包好。

  我道了谢,捧着这张表在金色古典相框里的相片,径直跑上蠢女人。

  当在加兰面前把相片外的纸张撕开时,我告诉自己:我的杀手锏来了!

  加兰看着相片,整个人呆了,身子在哆嗦着。

  淑明忙问一你是从哪里找来这相片的?”

  我把前因后果一五一十道出,当然还加强恳求摄影师把相片卖给我的一幕。

  加兰仍呆在那里,仿佛灵魂已经进入相片中,剩在外面的只是躯壳一般。

  只是这一刹的震撼,已足以令人想到这场恋爱的动人。

  “这个对你坏,伤害过你的男人,还有什么值得你这样?”淑明心痛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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