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乱说什么呀?”诗爰觉得脸红尴尬的别开她的视线及抽出她的手。
但他却没让她的手给溜走,“我说真的,你愿不愿意?”
“哪……哪……哪有人这样的?”怎么搞的,这男人哪条筋有问题?说话颠三倒四的,一下说不娶她,一下又要娶她,她暗骂道。
“你不愿意?”
五味杂陈的翻腾让诗爰一下不知是甜是酸,心想,太快了,这一切都太快了,而且他是说真的吗?不是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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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纱店的摄影棚中,看着他专注炙热的眼神,诗爰仍觉得这一切都太诡异了。
她平淡无味的活了二十四岁,可是这男人却在短短的几天里,颠覆她的生活。
八天前,他在街上向她求婚,两天后她离开自己熟悉的环境,搬进他的家,今天他又说他爱她,这种种的一切都发生的这么快,要她如何招架呢?
不可否认的,他真的带给她快乐,这是唯一可证而不可抹灭的事实,因为男人的呵护真的是没人可取代的,这也许就是爱情的美好吧!当他对她嘘寒问暖时,就有阵阵暖流滑过她的心窝,从未有的幸福感包围着她,如果,爱情就是如此,那么她欢迎爱情的到来。
定定的对上李渊辰灼灼的黑眸注视,诗爰觉得克制不住自己渴望他的唇及他坚挺的胸膛的欲望。可以吗?这真的是属于她的?
觉得自己就要失控的她,希望这一切赶快结束,但如果可以,她又希望时间永远停在这一刻。
他的鼻息牵引着她的心跳频率,他们太近了,近得都感觉到彼此的呼吸,诗爰设法控制自己的思想乱飞,也无法让红潮不袭上她的全身。哦,怎么办?她的糗态,他一定发现了吧?
眉黛朱唇,眼眸若翦水流光迷离又动人,李渊辰觉得自己总会轻易陷在这水漾晶灿的温柔里,不过,他甘心,甘心陷入这种幸福的陷阱。
没想过,从来没想过,自己有幸能得此美眷,是老天厚待他吧,才让他能得到她这朵淑气迎人的嫩蕊,为了这个可爱的小东西,要他做多久的傀儡、摆什么姿势都无所谓,只要她开心。
“好了,卡!”
摄影师破坏气氛的“卡!”一声,把两人从醉人的浪漫里拉出来。
诗爰总算如释重负的吐了口大气,终于得以离开李渊辰炙热炯亮的眼眸,她垂下身子大口大口的拼命呼吸似要把方才不敢呼吸的空气给吸回来般,想快离开这令人窒息的男性躯体。
但李渊辰没让她得逞,仍揽着她的纤腰不肯放开她。
“好了,辛苦两位了,两位表现得很好,相信拍摄出来的作品也是可期待的,劳烦两位后天来挑毛片。”长发及肩的摄影师客气的说着。
“好的,谢谢,麻烦你了。”
拍完照,已经晚上了,折腾了一天,两人褪去正式的装扮,换回便服。而后李渊辰为她披上外套,走出婚纱店,“晚上想吃什么?”
“我想回去休息了。”她这时才知道拍结婚照真不是件轻松事,一整天的任人摆布,好累。
“好,那我们买姜母鸭回去吃好不好?”细心的拨开她眼前的发丝,他用宠溺的口吻说着。
“好啊,天气冷了,吃姜母鸭正好。”来回搓着发冷的小手,诗爰巴不得立刻回到家,窝在沙发上吃着冒烟的姜母鸭。
见状,立刻将她发冷的手放在他的掌心,李渊辰牵着她回家,回到他们俩的家。
这……就算是了吧,算是答应当他的新娘了。诗爰低着头,任由他的手牵着她。
早上,她没给他正确的答案,便跟他来拍结婚照,原以为自己会有犹豫的,但没有,今天拍结婚照的过程,自己跟他就像交往已久的情侣档,一切都是那样的自然。
她在八天内就决定了自己的一生,会不会太唐突、他卒或随便?她不断的问自己,不,不会的。不论问几次,她的答案都是一样的。
自从认识他之后,生活充实多了,她不愿再回到以前如牢狱般的金色生活,她喜欢现在这样,这是可以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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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桶!怎么会那么大一个人,都找不出她的下落?我不管你们用什么方法,反正我要毫发无伤的女儿回来!”怒气冲冲的挂上电话,章易淳气得全身发颤。
“董事长,别气了,小姐只是出去散散心而已,不会有事的。”王成小心的安抚着他,不敢说诗爰有打电话回来报平安过了。
“散什么心?现在社会治安这么糟,有什么心好散的。外面的花花世界全是野蛮的人吃人,诗爰不可能在外面平安过日子的。”
“董事长,小姐很聪明,而且吉人自有天相,她不会有事的。”
“不行,我要报警,我不能再等了。”
“董事长,可是你要报警的话,这一传扬出去让有心人给听到了,岂不是更不利于小姐?”
“可总不能就这样……慢着!你知道什么对不对?”章易淳终于察觉到王成的不对劲,心想,阿成一向疼诗爰不下于他,如今,她离家出走,阿成怎会这么冷静而不慌,这一定有鬼。
“没有,我什么都不知道。”王成忙着摇头否认,他答应过诗爰不透露半字的。
“还不说!难道你真的要我报警把事情宣扬出去?”
“不是呀,我是真的……”看到他急迫的眼神,王成心想,算了,天下父母心,不该让董事长这么操心的。“小姐她前天有打电话回来报平安,她说她现在人很好,在一个朋友家。”
朋友?不就是小攸吗?诗爰也只有这一位朋友而已,一堆饭桶,教他们去盯小攸,居然都七天了,还没查出诗爰的下落,饭桶!”章易淳怒问:“她有没有说什么时候回来?”
“没有。”王成垂下头,事实上,诗爰有说除非章易淳改变对她的管教方式,否则她是不会回家的,但这种话,他不敢跟章易淳明说。
“混帐,你明天跟我下高雄,我自己去找她。”
“是!”看来,事长是不会改变对小姐的管教了,除非她嫁人而离开这个家,不过,如果真有这么一天的话,董事长会答应小姐的婚事吗?王成暗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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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她最近会这么倒楣?为了区区一点生活费去陌生的高雄唱歌便遇上不良分子?
唉,真不知道那些痞子是怎么想的?光看她一个人背着吉他穿梭餐厅里想,想也知道自己不过是穷小子一个,像她这种人有什么钱可供他们抢呢?
再说她姿色平平,没丰胸翘臀、没倾国之姿,更无勾人媚色,这样平庸的她怎么会让不肖人等给盯上呢?
在台北街头,抱着把残破吉他的小攸欲哭无泪的哀叹自己的不幸,因她在今天失去了两个好朋友,一是吉他、一是诗爰。
这把吉他已陪她六个年头了,没想到,今天会牺牲掉这把“好朋友”,先不论它的价值不说,这把吉他跟自己的感情已深厚到无法形容的地步。
小攸看着手上冰冷的吉他残尸百般的后悔,后悔自己在上飞机前那临危的一刻竟会用它来保身。
混帐!那群混帐,最好今生今世都不要再让她看到,否则,她一定会谷她的吉他报仇的。
唉,她的好朋友。咳声叹气的悼念完她的吉他后,小攸又开始臭骂她另一个好明友。
诗爰这死丫头,跷家到哪去了?要跷家也不通知一声,害自己花了五百多元的计程车费,到她家却扑了个空,可恶的家伙,跑哪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