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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不会发现的,你看我之前买了那么多本写真集、收集了那么多海报,什么时候被发现过?」

  「可、可是,凡事不怕一万只怕万一,这么大一套书,要是被伯父、伯母发现了怎么办?」保守的他还是坚持着行事前要仔细考虑风险的铁律。

  拿着无线电话,映月的目光飘向窗外,焦点集中在三十公尺外的那幢透天大宅上。

  「他们不可能会发现的,因为本大小姐另外有个藏书的大仓库。」一个绝对不可能被她爸妈搜到的地方。

  「仓库?学姊,你家有大到连仓库都有的地步吗?」

  「阿瀚,你记得我家旁边有个大空屋吧?」她突然天外飞来一笔的问道。

  「嗯。」学姊家旁边那幢占地数百坪现已荒废的大屋,凡是经过就很难不去注意到。

  「学、学姊,你该不会是……」

  「宾果,阿瀚你还挺聪明的嘛,我这样一点你就通了。」她家隔壁那幢荒废的大宅,就是她私藏所有写真的地方。

  「可那是别人的房子啊?」

  「我住在这边二十几年了,从没见过那个屋子有人住过,放心,没问题的啦!」

  「学姊,这样不好啦,你这么做以后一定会有麻烦的。」沈至瀚太了解自家学姊的恶形恶状,为了她好,他还是决定要提出一些中肯的建言,「你这样算是私闯民宅耶。」

  「才不是呢!人家我也只是敦亲睦邻,三不五时去帮邻居巡视一下房子而已,再说,你学姊我可是从来都不怕麻烦的。」江映月贼兮兮的笑着,「好了,你少在那边废话一堆,反正你明天就帮我把书全部送到教室就是了。」接着,话筒在沈至瀚的喂喂声中被挂断。

  她,江映月,从小到大不仅是家里的小霸王,也是学校的小霸主,她会怕人家找她麻烦吗?

  所以,她可不是在对沈至瀚吹牛,她是真的一点也很不怕麻烦,因为会有麻烦的,向来都是那些胆敢来找她麻烦的人。

  ☆☆☆

  江家位於台南市区的边陲地段,交通称得上便利,算是水平不错的中高级住宅区。

  当初建商在建设时,就将社区的房子规划成每一幢造型统一的透天厝,屋子没有特别的大,但每户门前有个小花园皆种植了许许多多不同的花卉或草木,这种设计让凡是进来社区的人,都能感觉到这里的绿意盎然或隐约传来的花香,让人非常的舒服喜爱。

  在爱心社区里,只要有一幢屋子的造型不一样,就会十分的突兀且怪异,给人格格不入的感觉。

  江家旁边就有一间和别人不同的房子,那间房子有着超大的庭院,建筑外观的颜色也采用和社区住宅截然不同的砖红色,和小巧温馨的江家比起来,就硬生生的多了股贵气,以及些许阴冷的气息——这幢房子已经二十多年没人居住了。

  就算是豪宅,也因为已经二十多年没人住了,原本漂亮广大的庭园荒草遍布,爬藤类植物爬满了房子的外围,使得原本漂亮豪华的宅第顿时增添了几分森冷,成了附近小孩口中的鬼屋。

  「不管看几次,还是觉得这么大间的房子空下来挺可惜的,卖掉应该可以卖不少钱吧?」手上拿着母亲大人交代要买的酱油,穿着短裤、绑着马尾的映月一脸惋惜的站在豪宅的外围看着鬼屋。

  不过,也得感谢鬼屋的盛名啦,让她藏了那么多的写真集、海报,却从来没有被爸妈发现过。

  严格说起来,她还得好好感谢那个浪费的屋主舍得把这么一幢豪宅扔在这,让她当仓库使用呢!

  夕阳的最后一抹光晖逐渐消逝,晕黄色的天空,为大宅造就了诡谲的氛围,榕树荫形成暗影,沉沉地压附在建筑物外。

  嗯,她得记得那套印地安男人的写真集明天就要拿来这里藏,不然那么大套书在家里放着,很容易会被爸妈发现的。

  不过那些都是明日白天的事了,说真的,天色开始变黑,她也不太敢进这幢屋子里呢!

  她并不怕鬼,可是她讨厌黑漆漆的感觉,如果要晚上潜入鬼屋,势必得带着手电筒,但一间空置了二十多年的屋子,如果晚上突然出现亮光,附近的邻居一定会注意到,她可不愿意让她的宝贝写真集有任何被发现的可能。

  那实在太危险了,虽然,傍晚的鬼屋透着灯光的感觉有着一股诡异的美感,但这一定会引人注意的……

  等等,鬼屋透着灯光?!

  意识到自己刚刚似乎看到了什么惊人的东西,原本已打算离开的映月猛地愣了下,再度抬头望向上方,赫然发现那幢鬼屋的二楼处,居然亮着温暖的黄色灯光。

  那正是她藏那些宝贝写真的地方!

  她的脸色刷地发白,脑海中闪过无数的可能,完了、完了,到底是什么跑到「她的」鬼屋里去了?

  是小偷还是鬼怪?或是……屋子的主人回来了?!

  天暗了,凉凉的山风吹拂过来,十二月的夜晚,一丝沁凉钻进她的骨子里。

  第二章

  怎么办?到底该不该进去啊?

  迟疑的看着大宅,映月心中第N次的展开挣扎,妈妈还在家里厨房等着她拿酱油回去,可是一想到她心爱的写真集,她就又开始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如果是小偷还是鬼怪也就罢了,反正她从小就喜欢探险,越危险的地方她越爱去,至於恐惧和谨慎,那是胆小怕死的大家闺秀们才懂的心情。

  怕就怕如果对方是屋主的话,那她该怎么办呢?她想探险的地方,可不包含警察局在内,尤其爱心社区就这么丁点儿大,要是她被送进警局,不消三个小时这糗事就会传遍整个小小社区。

  啪砰!

  突然,不知从何而来的一颗棒球,就这么凌空飞过映月的头顶,成抛物线落在她的眼前。

  赫!哪来的棒球啊?是哪个死小鬼这么不小心,在这种地方也敢玩棒球,重点是这颗球差点一点就要丢到她的头了。

  等等,球!

  看到脚边的那颗棒球,她的脑海里突然浮现出一个主意。

  听见杂杳的脚步声传来,显然是丢球的小鬼们就快过来了,她趁着人还没过来的空档,迅速拾起脚边的球,并用力的往鬼屋二楼的方向扔去。

  匡啷!

  棒球凌空奔向空屋的二楼落地窗,一瞬间,铝门窗框内的玻璃应声而碎。

  她的技术还不错嘛,正中目标,不过,她得赶紧找个地方躲起来。

  「怎么办?球好像打破人家的窗户了!」随后,五、六个小孩奔了过来,正好听到球打破玻璃的声音。

  一群笨小鬼,以你们的力道有可能把球打到那么远吗?映月看到一群小孩叽叽喳喳的在那边商讨对策,突然觉得有些好笑。

  不过,这也正是她的目的——要让那些小鬼们当替死鬼,先进去鬼屋里帮她探个究竟。

  「张宝弟,都是你不好啦!没事挥棒这么用力干么?」一个小孩首先发难。

  「什么?这哪是我的错,是翁国承自己不好,没把球给接住。」拿着棒球棍的小孩气急败坏的说,「反正球也是翁国承的,就叫他去屋里拿回他的棒球好了。」嗯嗯,很好、很好,接下来应该就会有人进去鬼屋里面探路了吧?她藏在暗处期待的握紧双拳,等着她的伟大计画赶快成功。

  「嗯……」叫翁国承的小孩开始迟疑,「可那是鬼屋耶。」

  龟毛的小鬼!男子汉大丈夫还怕什么鬼?这么胆小,女孩子以后怎么敢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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