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好希望有朝一日,他的唇角能为她勾起,对她微笑。他张开眼晴了,眸中有茫然不解的神情。被他发现她盯着他看,她感到一丝羞意,同时心中泛起无限欢喜。他没有死,只是眼中的光采减退而已。她又不禁为他担忧,再让他冻下去的话,他可能真的会一命呜呼。
她走向倒地的鹿,发现鹿已经死了,但身体仍微温。
她自已经放进毡帐的马鞍袋里取出装水的革囊,把最后的几口水喝掉,然后剖开鹿的血管,让鹿血滴进革囊里。接了好一会儿,革囊里装满了鹿血,她再走向脸色泛声的汉人面前。
"喂,你叫什么名字?"她问。
他没有立即回答,瞅着她犹豫了一下才说:"凌飞。"
"看你的装束不像是个小兵,你是什么军阶?"
他冷冷的说:"都虞侯。"
玉瑶贵为大辽国的长公主,如果她的姻缘必须和汉人牵线的话,她当然希望能嫁与元帅或大将军。他只是个都虞侯,令她有点失望,却又不是十分失望。打心底她不是很在乎他的军阶不高,但是又虚荣的希望他的一切都足以和她匹配。
他已有未婚妻不是什么大问题,她要将他掳回大辽,让他一辈子再也见不到他的末婚妻。她母后不知耳提面命过多少次,要她快点为自己择婿,别老是否决母后挑选的对象,一再蹉跎婚姻。第一眼见到凌飞,她心里就有数,他正是她想找的男人。或许冥冥中自有定数,前两年她挑三拣四的,一再对母后摇头,原来就是为了等候这个男人。
在大漠生存的法则是,看到猎物就耐心的守候,等到最佳时机才射箭,一矢中的。凌飞的腿上中了她的箭,他是她的猎物,她要抓他回去当战利品。可是,结婚并非单方而的事,他不愿意的话,她也拿他没办法。这个人的脾气硬得很,宁可冻死也不肯对她说声好听的,他们的婚姻想来不会太顺利。不过,她已下决心,不管将遇到什么难题,她都会一一克服。
现在她目不转晴的看着他,心里打着主意。他似乎被她看得浑身不自在,原本冻得发青的脸色因而恢复了一点红润。
"你知道我是谁吗?"她问。
"我知道你是侵犯我大宋领土的辽将,我的敌人。"
"我叫耶律玉瑶。辽圣宗耶律隆绪的亲妹妹,承天太后萧燕燕的亲女儿。"
他不置一词,连眉毛都没有挑动一下。
“你听不懂吗?我是玉瑶长公主,你如果跟我结婚的话就成为驸马。你说你是不是应该讨好我?”
他终于出声了,发出的是不屑的嗤声。
"你别作梦了,我宁可人头落地,也不会无耻的向敌人投降,讨好敌人,更不会弃我未过门的妻子不顾,做化外番邦的驸马。"
"你简直像只顽固的驴子。你口口声声说我大辽是化外番邦,可见你对你的敌人一点都不了解。我大辽自耶律阿保机开国以来就施行汉化,重用汉人制定典章制度,大量收集汉人的书籍经典。四书五经我从小就得逐字地念,我看过的汉文不见得比你少。"
"哼!你既然念过书;应该知道孔子说过,衣左衽、茹毛饮血就是野人。"
"那是孔子迂腐,他凭什么说衣左衽就是野人?那只是各民族习惯不同而已;再说我们契丹人也得保留一些我们的习俗文化,不能将汉人的一切拿来照单全抄。至于我革囊中的鹿血,是为你准备的。"
他一愕。"为我准备的?"
"对呀,我先前在地上洒盐,为的就是引诱鹿来舔盐。我们族人经常用这种办法猎鹿。鹿血很补的,你中箭失血过多,体温又太低,在这里坐上一个晚上的话,明天包准成为一具僵尸;但是只要喝了这一袋鹿血,包准你可以延命到天明。"
他不语,定定瞧着她手上的革囊。她说得对。他想活到明天的话就得补充体力;可是,喝鹿血多恶心。为了保命他或许可以勉强吞下鹿血;然而,要他吞下自尊讨好她,对她低声下气,求她赏鹿血的话,还不如要他的命来得爽快些。
"怎么样?你考虑好了没有?要你答应跟我回辽国做驸马,我就把这一袋鹿血给你,你还可以到我的毡帐里取暖、疗伤。"她瞅着他问。
"你不必多费口舌了。凌某生为大宋的子民,死为大宋的鬼魂,绝不受惠于敌。"说完他闭上眼睛。他的眼晴刚闭上就听到一种动物的叫声,而且那不止是一只动物在叫,像是一群动物藉着叫声呼朋引伴。
"那是狼嗥,"她说。"听起来有十几只狼。"
凌飞困难的吞咽口水。从军以来,他只参与过弭平益州兵变。那次动乱很快就结束,严格说起来他的对敌经验并不多,而且只打过攻城战。今天第一次打野战.没想到就落到这步田地。狼对他来说是陌生的动物,他听说过它们的狠绝,听说过它们的利齿喜欢啃咬人类的脖子,虽然他已经冻得脑子不太清醒了,但还是不希望惨遭狼吻。
"你最好再考虑考虑,你已经没有自卫的能力,被狼群撕成十几块可不是好玩的事。"耶律玉瑶似笑非笑,似调侃似相劝地说。
如果不去考虑他们敌对的立场,凭良心说,和这样一个姿色可人的美女亲近,何乐而不为。她可以在他伤重无助的时候保护他,可以给他补品和温暖,他是不是该珍惜这活命的机会,保住了性命再想其它?
可是他天生硬骨,做不来奴颜卑膝、假意哄骗的事,宁可死得清清白白,也不让自己的人格、尊严沾上一点污渍。他冷冷的看着她。"你滚吧!凌某今日如果命丧于此。全是拜你所赐,你不必再假惺惺了。"
她嘟嘴跺脚。"你是只有勇无谋的蛮牛,既然你一心求死,我就成全你吧。等一下你被狼群大卸八块的时候,可别后悔。"说完她就走开去,走到倒地的鹿尸前,割下一条鹿腿,再把鹿腿拎到营火前。抓地上的雪擦擦鹿腿,然后将一枝树枝削尖,叉起鹿腿,放在火上烧烤。
阵阵香昧扑鼻,令凌飞饥肠辗镰。他闭上眼睛,不去看那渐被烤熟的鹿腿,不去想那滋味可能有多可口。事实上他全身都已僵冻,只剩下脑子还有知觉,可是他的意识也开始有点模糊.这种寒彻骨的折磨已使得他成为虚弱的病猫。要不是怕被番女耻笑,他的牙齿早就打起冷颤。
狼来了!他还没有张开眼晴就感受得到。
转眼间己来了将近二十只狼在争食鹿尸。一只体形不小的鹿,一忽儿就被狼群撕扯得体无完肤,看得凌飞差点作呕。一只鹿好像不够狼群吃,他是不是它们的下一个目标?
他手里虽然握着长柄大刀,可是他的手已僵冻得全无感受,没有办法动。他无助的望着他的手,希望他的手能奇迹似的恢复正常,可是没有用,他的手已不属于他,不管他的脑子发出多急的命令,他的手都无动于衷。
鹿尸被哨啮得只剩下几块骨头,狼群转移目标步向凌飞。泪水模糊了他的视线,那是不甘死于狼口的泪,那是向命运抗议待他不公的泪。他空有一身的武艺,如今却将被一群畜生分尸。他自小向往马革裹尸的英雄行径,不料还没成为英雄就祭了狼群的五脏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