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苦恼了多天,终于作了决定,搬到王明书家里去,她可以为他做所有的家事,替他洗衣,替他煮饭,以换下收房租的代价。
她一直不敢把自己的意思告诉王明书。
直到星期六晚上,她在画架前发楞,不画,不写,也不言笑,跟平常的她,判若两人。
「雅文,妳怎么了?是病了吗?」王明书发觉她不对劲,问着。
林雅文摇头不语。
「究竟发生什么事?」王明书不放心地再问。
「我,我--」
「说出来听听,妳的事就是我的事啊!」
「明书,你愿意帮助我吗?」林雅文无助地望着王明书。
「当然,我愿意帮妳任何事。」
「我的盘川已快用罄,顶多再撑一个礼拜。」林雅文终于说出自己的困难。
「妳是说妳需要钱?」
「不是,我想不住在旅社,想住在--」林雅文不好意思说下去。
「妳是说想住在我这里,是吗?」
林雅文点头,不敢抬眼看他,怕看到他不愿意的表情。
「哈,哈,太好了,太好了,正合我意。」
林雅文抬眼看他,他的神色是百分之百的愿意,像神仙似的快乐。
「房租多少?」
「雅文,妳简直把我当外人了,一毛钱也不要。」
王明书不但答应雅文搬来同住,且还开车载来她的行李。
行李,简单得令王明书难以相信,只有二件大皮箱罢了,另外,则是她在巴黎所画的作品,如此而已。
同住,并没有同房间,王明书的楼上共有两间卧房,一人一间。
林雅文来自于台湾乡下,很勤劳,又很勤俭,且很有感恩的心。
她每天的例行工作是,打扫所有房间,洗衣服,并为明书煮可口的三餐。
她努力保持家的温馨、优雅。
也许就因为如此,王明书若是在外头没事,便尽快回家。
家,是他多年奔波的避风港,现在,这个港不再简陋,已是一座美丽的港口了。
雅文就像一块磁铁一样,让王明书留恋在家,一起作画,一起上市场采买。
可是,让王明书难以忍受的是,雅文虽同在一屋檐下,然,俩人的卧房却被一道墙隔开,有近在眼前远在天边的感觉。
尤其是在半夜时,他辗转难眠,很想跟雅文共眠,可是,他始终不敢,因为,他必须尊重她,让她有免于恐惧的自由。
可是,他愈是爱她愈是难眠,常常一个夜晚睡二、三小时而已。
人的身体是肉造的,不是铁打的,经常睡眠不足,导致王明书日渐消瘦。
一个下雨的夜晚,王明书打电话向饭店请假,雅文为他准备丰盛的晚餐。
吃饭间,雅文不时为明书夹菜,眼睛也不时瞟向他消瘦的面颊。
「明书,你应该到医院检查身体。」林雅文爱心地。
「检查身体?为什么?」王明书放下筷子问。
「你可能病了。」
「病了?为什么?」王明书丈三摸不着脑地。
「你难道不知道自己日渐消瘦吗?」
王明书跑往浴室瞧瞧镜子,而后摸着头发走了出来,郁郁笑着:
「的确瘦了许多,脸颊都凹下去了,眼眶四周也布满了黑圈。」
「是不是病了?」
「我身体好得很,什么病也没有。」
「那为什么会消瘦?」林雅文仍然不放心地。
「失眠。」
「经常吗?」
「以前不会,自妳搬来后才如此。」
「为什么会这样?是不是我是个累赘?」林雅文紧张了起来。
「雅文,不要误会,就让我坦白的说吧,我夜夜都想妳,想跟妳睡在一起,所以,想啊想啊,就睡不着觉了。」王明书说得一点也不脸红。
林雅文不再说话了,默默地吃饭,默默也收拾碗筷,默默地作画。
十一点,王明书准时上床休息了。
林雅文进入浴室沐浴,把身体头发洗得干干净净。
她对着镜子吹干头发,边吹边甜笑,心想,明书真是老实得不可原谅,以前,裸体供他作画,她就决心许身于他了,为何到现在才说出想要跟她共眠的事?
不过,裸体做模特儿是一回事,跟男人共眠又是一回事,是生平第一遭。
她很紧张,不知会让明书更睡不着觉吗?而且,俩人情不自禁的事,那该怎么办?
庸人自扰,她尽量放轻松,二十六岁了,还顾虑那么多,既使他有性的要求,也是挺自然的事啊!
林雅文裹着大浴布出来了,来到明书房间,轻轻敲了几下门。
「有事吗?」王明书还没睡,边问边开门。
林雅文什么也没说,进入明书的卧房,并随手关上房门。
「雅文,妳--」
「你不是想跟我睡觉吗?」林雅文关掉了电灯。
王明书顺手把雅文抱上床铺,很快的,他如饥渴多时似的,猛吻,抚摸……。
林雅文如温柔的羔羊,百依百顺,然后,激情,亢奋到极点。
说也奇怪,王明书激情过后,拥着雅文酣然入睡了,而雅文也不知不觉睡着了,她作了很长的梦,梦见地穿著一袭洁白的新娘礼服,挽着明书的手踏上红色地毯。
第九章
一个蓝蓝的下午,王明书带着林雅文,来到蒙马特山巅的圣心院。
他俩都背着画架,林雅文还以为要画圣心院,因为,它是大教堂,白色圆顶,是结合罗马式和拜占庭式的建筑物,别致风格。
可是,王明书并没有放下画架,只是让雅文饱览一阵,并解说其由来。
王明书真正的目的是圣心院后的小丘广场,那儿是他讨生活的地方。
通往小丘广场有很多小巷,巷旁尽是小店,广场则绿树成荫,拥满了作画的画摊。
「雅文,这小广场共有一百七十多个画摊。」
「上下午轮流摆摊画画。」
「各国画家都有。」
「摆摊作画卖画要缴税。」
「这里画家虽多,却不曾出现过有名的大画家。」
「我平常就在这里摆摊卖画。」
王明书为林雅文作了一连串的介绍。
林雅文很讶异这里有那么多的画家,就是把全台北市的画家集合起来也不过如此。
她喜欢这个地方,挺新鲜的,可吸引爱画的观光客,可激发作画的冲动,可相互切磋。
他俩选在树荫下摆了画架,钉上画布画纸,开始作画了。
游客川流不息般涌了过来,都是走马看花,驻足买画者寥寥无几。
王明书心不在焉地作画,他画的还是裸女画,他已画了千百幅了,几可说不必凭灵感作画。
他思潮起伏,想的不是画中的裸女,而是那间台北饭店。
「王先生,我饭店养不起你这个流浪大画家。」
「若是饭店请的都像你这个时常请假的侍者,迟早必关门大吉。」
「所以嘛,从明天起,你不必来了。」
这是好多天前的事,犹太的香港籍老板,终于向他下了「卷铺盖走路」的命令。
他不怪老板,自从林雅文搬来同住后,他三五天请假,若是换他当老板,也会请如此侍者「走路」的。
当饭店侍者,虽是微不足道的小差事,可是对他的固定收入,却是一大损失。
饭店给的酬劳刚好给付水电,吃饭问题也在饭店解决,吃免费饭。
现在,饭店的差事搞砸了,仅剩临时抓公差的导游,若是靠导游吃饭,必定喝西北风。
而且,自从雅文来后,他的开支节节高升,他的储蓄已所剩无几了。
有几个观光客走向雅文那儿看画,看似要买卖的样子,他们驻足良久,还以英语跟雅文交谈,他好高兴,若有人买画,至少晚饭的钱就有了。